双电源供电环境监控主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927005发布日期:2023-01-14 01:04阅读:65来源:国知局
双电源供电环境监控主机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双电源供电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双电源供电环境监控主机。


背景技术:

2.双电源供电是引自两个电源(性质不同),馈电线路是两条;一用一备如果指的是电源,那它就是双电源供电。监控主机是实现对运行状态处理、分析和对信号采集单元的管理,并能与综合监测分析系统进行标准化通信的装置。承担对采集数据的分析、储存、预警等功能,以及对信号采集单元的设置参数、数据召唤等控制功能。
3.但是现有技术中,根据监控主机应用场景的重要程度会选择使用双电源供电类型的监控主机,以保障监控主机电源输入的稳定性,而现有的双电源供电型的监控主机能做到对电源的无间隙切换,但这会导致使用者对监控主机使用的主辅电源的区分不明显,这会导致监控主机出现长时间使用辅助电源的情况,而长时间地使用辅助电源可能会增加监控主机的运转负荷,从而增加监控主机内部结构的老化速度,从而缩短监控主机的使用寿命,需要对其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根据监控主机应用场景的重要程度会选择使用双电源供电类型的监控主机,以保障监控主机电源输入的稳定性,而现有的双电源供电型的监控主机能做到对电源的无间隙切换,但这会导致使用者对监控主机使用的主辅电源的区分不明显,这会导致监控主机出现长时间使用辅助电源的情况,而长时间地使用辅助电源可能会增加监控主机的运转负荷,从而增加监控主机内部结构的老化速度,从而缩短监控主机的使用寿命。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双电源供电环境监控主机,包括监控主机主体和警报器主体,所述监控主机主体的前部一侧靠近底部边缘处设置有第一电源接口,所述监控主机主体的前部一侧靠近顶部边缘处设置有第二电源接口,所述第二电源接口的内部设置有让位槽,所述让位槽的内部设置有卡合机构,所述卡合机构包括卡合框,所述卡合框的外壁与让位槽的内壁相互卡合,所述卡合框的后部设置有接触板,所述接触板的后部与第二电源接口的内壁接触,所述接触板的前部设置有第一贯穿通孔,所述卡合框的前部之间设置有n型连接架,所述n型连接架的顶部设置有接线头,所述n型连接架的两侧均设置有固定组件。
6.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监控主机主体的顶部一侧靠近前表面边缘处设置有卡合架,所述警报器主体的底部设置有卡合板,所述卡合板的外壁与卡合架的内壁相互卡合,所述警报器主体的前部通过电线设置有连接头,所述连接头的外壁和接线头的内壁之间相互卡合连接。
7.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技术效果是:警报器主体通过卡合板与卡合架之间的相互卡合被固定在监控主机主体上,警报器主体通过连接头与卡合机构相连接。
8.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固定组件包括固定板,所述固定板的一侧与卡合框的侧壁垂直连接。
9.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技术效果是:固定板被固定在卡合框上,实现固定组件和卡合框之间的联动。
10.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固定板的前部设置有第二贯穿通孔。
11.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技术效果是:螺丝能贯通第二贯穿通孔与监控主机主体螺纹连接。
12.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固定板的前部第二贯穿通孔的外围设置有空心轴承,所述空心轴承的前部设置有弹簧。
13.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技术效果是:弹簧通过空心轴承被固定在固定板上,空心轴承的旋转特性使得在对螺丝进行旋转的时候弹簧不会与固定板发生相互妨碍。
14.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弹簧的一端固定设置有螺丝,所述螺丝的一端贯通弹簧和第二贯穿通孔的内壁,所述螺丝的一端与监控主机主体之间螺纹连接。
15.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技术效果是:通弹簧连接螺丝和空心轴承使得固定组件能形成整体结构,不会出现安装零件缺失的情况,并能使得螺丝与监控主机主体连接时有一定的弹性收缩或舒张的空间增加装置实用性。
1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积极效果在于,
17.本实用新型,警报器主体通过卡合板与卡合架之间的相互卡合被固定在监控主机主体上,监控主机主体通过第一电源接口与主电源连接,通过第二电源接口与辅助电源相连接,警报器主体是装置中对监控主机主体进行主辅电源切换提醒的主要结构,当辅助电源启用时第二电源接口内部会通电,从而使得电流能通过卡合机构传入警报器主体,使得警报器主体发出警报对工作人员进行提醒,使得其能进行主电源断接的原因进行排查并及时修复,以缩短辅助电源的使用时长,增加装置实用性。
附图说明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双电源供电环境监控主机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9.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双电源供电环境监控主机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20.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双电源供电环境监控主机的卡合机构结构示意图;
21.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双电源供电环境监控主机的警报器主体结构示意图。
22.图例说明:
23.1、监控主机主体;2、警报器主体;11、第一电源接口;12、第二电源接口;121、让位槽;3、卡合机构;31、卡合框;32、接触板;321、第一贯穿通孔;33、n型连接架;331、接线头;34、固定组件;13、卡合架;21、卡合板;22、连接头;341、固定板;342、第二贯穿通孔;343、空心轴承;344、弹簧;345、螺丝。
具体实施方式
24.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
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5.实施例1
26.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双电源供电环境监控主机,包括监控主机主体1和警报器主体2,警报器主体2通过卡合板21与卡合架13之间的相互卡合被固定在监控主机主体1上,监控主机主体1的前部一侧靠近底部边缘处设置有第一电源接口11,监控主机主体1通过第一电源接口11与主电源连接,监控主机主体1的前部一侧靠近顶部边缘处设置有第二电源接口12,监控主机主体1通过第二电源接口12与辅助电源相连接,第二电源接口12的内部设置有让位槽121,让位槽121的内部设置有卡合机构3,卡合机构3是装置中与第二电源接口12接触并能对警报器主体2进行接电警报的结构,卡合机构3包括卡合框31,卡合框31的外壁与让位槽121的内壁相互卡合,卡合框31被设置在第二电源接口12内部,让位槽121的设置使得卡合框31的安装不会对第二电源接口12进行辅助电源的连接产生妨碍,卡合框31的后部设置有接触板32,接触板32的后部与第二电源接口12的内壁接触,接触板32的前部设置有第一贯穿通孔321,第一贯穿通孔321的设置使得接触板32不会阻挡第二电源接口12和辅助电源接头之间的电性连接,卡合框31的前部之间设置有n型连接架33,n型连接架33的顶部设置有接线头331,通过n型连接架33上接线头331与连接头22之间的卡合连接,实现卡合机构3和警报器主体2之间的相对连通,n型连接架33的两侧均设置有固定组件34,通过固定组件34对卡合机构3和第二电源接口12之间的连接进行固定,监控主机主体1的顶部一侧靠近前表面边缘处设置有卡合架13,警报器主体2的底部设置有卡合板21,卡合板21的外壁与卡合架13的内壁相互卡合,警报器主体2的前部通过电线设置有连接头22,连接头22的外壁和接线头331的内壁之间相互卡合连接。
27.实施例2
28.如图1-4所示,固定组件34包括固定板341,固定板341的一侧与卡合框31的侧壁垂直连接,固定板341被固定在卡合框31上,实现固定组件34和卡合框31之间的联动,固定板341的前部设置有第二贯穿通孔342,固定板341的前部第二贯穿通孔342的外围设置有空心轴承343,空心轴承343的前部设置有弹簧344,通弹簧344连接螺丝345和空心轴承343使得固定组件34能形成整体结构,不会出现安装零件缺失的情况,并能使得螺丝345与监控主机主体1连接时有一定的弹性收缩或舒张的空间增加装置实用性,弹簧344的一端固定设置有螺丝345,螺丝345的一端贯通弹簧344和第二贯穿通孔342的内壁,螺丝345的一端与监控主机主体1之间螺纹连接,弹簧344通过空心轴承343被固定在固定板341上,并通过弹簧344对螺丝345进行安装,使得螺丝345能贯通第二贯穿通孔342与监控主机主体1螺纹连接,空心轴承343的旋转特性使得在对螺丝345进行旋转的时候弹簧344不会与固定板341发生相互妨碍。
29.工作原理:
30.如图1-4所示,警报器主体2通过卡合板21与卡合架13之间的相互卡合被固定在监控主机主体1上,监控主机主体1通过第一电源接口11与主电源连接,通过第二电源接口12与辅助电源相连接,警报器主体2通过连接头22与卡合机构3相连接,卡合框31被设置在第二电源接口12内部,让位槽121的设置使得卡合框31的安装不会对第二电源接口12进行辅助电源的连接产生妨碍,第一贯穿通孔321的设置使得接触板32不会阻挡第二电源接口12和辅助电源接头之间的电性连接,通过n型连接架33上接线头331与连接头22之间的卡合连
接,通过固定组件34对卡合机构3和第二电源接口12之间的连接进行固定,其中固定板341被固定在卡合框31上,弹簧344通过空心轴承343被固定在固定板341上,并通过弹簧344对螺丝345进行安装,使得螺丝345能贯通第二贯穿通孔342与监控主机主体1螺纹连接。
31.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作其它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或改型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应用于其它领域,但是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改型,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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