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移动式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810925阅读:353来源:国知局
可移动式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可移动式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包括下位机和上位机,下位机与摄像头连接,上位机上连接有显示器和输入设备,摄像头安装在调节装置上,调节装置与下位机连接,上位机上还接有无线通讯装置,无线通讯装置与移动终端连接。本发明可全方位监控,不存在监控死角;监管者无需待在固定位置,可随意走动;通过在下位机上接有辅助监控控制器且辅助监控控制器上连接有照明设备,可避免由于光线不足导致无法正常监控。
【专利说明】 可移动式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视频监控领域,具体是指一种可移动式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0002]可移动式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是通过在某些地点安装摄像头等视频采集设备对现场进行拍摄监控,然后通过一定的传输网络将视频采集设备采集到的视频信号传送到指定的监控中心,监控中心通过人工监控或者将视频信号存储到存储设备上对现场进行视频监控。目前的可移动式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的摄像头绝大部分都是固定的,常常会存在监控死角,此外监管者所在位置局限,不能随意移动。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移动式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
[0004]本发明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
可移动式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包括下位机和上位机,下位机与摄像头连接,上位机上连接有显示器和输入设备,摄像头安装在调节装置上,调节装置与下位机连接,上位机上还接有无线通讯装置,无线通讯装置与移动终端连接。
[0005]进一步地,所述上位机同时与多个下位机连接。
[0006]进一步地,所述移动终端为手持设备。
[0007]进一步地,所述手持设备为手机。
[0008]进一步地,所述下位机上连接有辅助监控控制器。
[0009]进一步地,所述辅助监控控制器上连接有电铃。
[0010]进一步地,所述辅助监控控制器上连接有语音装置。
[0011 ] 进一步地,所述语音装置与下位机连接,语音装置带有可擦写语音芯片。
[0012]进一步地,所述辅助监控控制器上连接有照明设备。
[0013]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及有益效果:
(1)本发明可全方位监控,不存在监控死角;
(2)本发明监管者无需待在固定位置,可随意走动;
(3)本发明通过在下位机上接有辅助监控控制器且辅助监控控制器上连接有照明设备,可避免由于光线不足导致无法正常监控。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4]图1为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0015]图2为实施例4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0016]图3为实施例4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0017]图4为实施例5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8]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地详细说明,但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0019]实施例1:
参见图1,一种可移动式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包括下位机和上位机,下位机与摄像头连接,上位机上连接有显示器和输入设备,摄像头安装在调节装置上,调节装置与下位机连接,上位机上还接有无线通讯装置,无线通讯装置与移动终端连接。
[0020]在本实施例中,显示器和输入设备组成人机交互界面。通过人机交互界面可实现程序的设置。摄像头拍摄监控录像,下位机采集监控录像信息并传输给上位机,无线通讯装置将上位机接收到的监控录像信息传送给移动终端。监控录像信息可在显示器或移动终端显示,监管者可通过移动终端或人机交互界面的操作实现对调节装置的控制,从而控制摄像头拍摄角度,实现全方位监控。
[0021]实施例2:
本实施例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上位机同时与多个下位机连接。上位机通过同时与多个下位机连接,可实现对多个监控位置的同时监控。本实施例的其他部分与实施例1相同,不再赘述。
[0022]实施例3:
本实施例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移动终端为手持设备,为手机。通过将移动终端设置为手持设备,为手机,有助于本发明的推广。本实施例的其他部分与上述实施例相同,不再赘述。
[0023]实施例4:
参见图2和图3,本实施例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下位机上连接有辅助监控控制器,辅助监控控制器上连接有电铃或语音装置。语音装置为与下位机连接的带有可擦写语音芯片的语音装置。当有不法行为时,电铃响动或语音装置播放语音,具有警告的作用。本实施例的其他部分与上述实施例相同,不再赘述。
[0024]实施例5:
参见图4,本实施例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下位机上连接有辅助监控控制器,辅助监控控制器上连接有照明设备。当拍摄到的监控录像由于光线过暗导致不清晰时,通过移动终端或人机交互界面的操作,下位机可控制辅助监控控制器,开启照明设备,从而得到清晰的监控录像。本实施例的其他部分与上述实施例相同,不再赘述。
[0025]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对本发明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均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可移动式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包括下位机和上位机,所述下位机与摄像头连接,所述上位机上连接有显示器和输入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安装在调节装置上,调节装置与下位机连接,所述上位机上还接有无线通讯装置,无线通讯装置与移动终端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式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位机同时与多个下位机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式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为手持设备。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移动式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设备为手机。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式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下位机上连接有辅助监控控制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移动式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监控控制器上连接有电铃。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移动式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监控控制器上连接有语音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移动式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语音装置与下位机连接,语音装置带有可擦写语音芯片。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移动式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监控控制器上连接有照明设备。
【文档编号】H04N5/232GK104135648SQ201410385861
【公开日】2014年11月5日 申请日期:2014年8月7日 优先权日:2014年8月7日
【发明者】李凌 申请人:成都信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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