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事务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智能设备获取用户生理状态;
所述智能设备判断所述用户生理状态是否符合预设生理状态;
若是,则所述智能设备开启免打扰模式。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设备获取用户生理状态,具体包括:
在智能设备收到语音或消息时,获取用户生理状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所述智能设备收到语音或消息时,获取所述语音或消息的发送方;
所述智能设备判断所述发送方是否位于白名单中;
若是,则所述智能设备关闭免打扰模式。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所述智能设备收到语音或消息时,获取所述语音或消息的发送方;
所述智能设备判断所述发送方在预设时间内的发送次数是否符合预设次数;
若是,则所述智能设备关闭免打扰模式。
5.一种事务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智能设备获取用户生理状态;
所述智能设备判断所述用户生理状态是否符合预设生理状态;
若是,则所述智能设备通过短距离无线通信将第一终端设置为免打扰模式。
6.一种事务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终端通过短距离无线通信从智能设备获取用户生理状态;
所述第一终端判断所述用户生理状态是否符合预设生理状态;
若是,则所述第一终端开启免打扰模式。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终端通过短距离无线通信从智能设备获取用户生理状态,具体包括:
在第一终端收到语音或消息时,通过短距离无线通信从智能设备获取用户生理状态。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所述第一终端收到语音或消息时,获取所述语音或消息的发送方;
所述第一终端判断所述发送方是否位于白名单中;
若是,则所述第一终端关闭免打扰模式。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所述第一终端收到语音或消息时,获取所述语音或消息的发送方;
所述第一终端判断所述发送方在预设时间内的发送次数是否符合预设次数;
若是,则所述第一终端关闭免打扰模式。
10.一种事务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智能设备获取用户生理状态;
所述智能设备判断所述用户生理状态是否符合预设生理状态;
若是,则所述智能设备通过短距离无线通信向第二终端发送预设控制指令。
11.一种事务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二终端通过短距离无线通信从智能设备获取用户生理状态;
所述第二终端判断所述用户生理状态是否符合预设生理状态;
若是,则所述第二终端执行预设控制指令。
12.一种事务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终端通过短距离无线通信从智能设备获取用户生理状态;
所述第一终端判断所述用户生理状态是否符合预设生理状态;
若是,则所述第一终端通过短距离无线通信向第二终端发送预设控制指 令。
13.一种事务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智能设备获取用户生理状态;
第一判断单元,用于所述智能设备判断所述用户生理状态是否符合预设生理状态;
第一处理单元,用于在所述用户生理状态符合预设生理状态时,所述智能设备开启免打扰模式。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获取单元,具体包括:
第一获取子单元,用于在智能设备收到语音或消息时,获取用户生理状态。
15.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二获取子单元,用于在所述智能设备收到语音或消息时,获取所述消息的发送方;
第一判断子单元,用于所述智能设备判断所述发送方是否位于白名单中;
第一处理子单元,用于在所述发送方位于白名单中时,所述智能设备关闭免打扰模式。
16.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二获取子单元,用于在所述智能设备收到语音或消息时,获取所述语音或消息的发送方
第二判断子单元,用于所述智能设备判断所述发送方在预设时间内的发送次数是否符合预设次数;
第二处理子单元,用于所述发送方在预设时间内的发送次数符合预设次数时,所述智能设备关闭免打扰模式。
17.一种事务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智能设备获取用户生理状态;
第二判断单元,用于所述智能设备判断所述用户生理状态是否符合预设生 理状态;
第二处理单元,用于在所述用户生理状态符合预设生理状态时,所述智能设备通过短距离无线通信将第一终端设置为免打扰模式。
18.一种事务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三获取单元,用于第一终端通过短距离无线通信从智能设备获取用户生理状态;
第三判断单元,用于所述第一终端判断所述用户生理状态是否符合预设生理状态;
第三处理单元,用于在所述用户生理状态符合预设生理状态时,所述第一终端开启免打扰模式。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获取单元,具体包括:
第三获取子单元,用于在第一终端收到语音或消息时,通过短距离无线通信从智能设备获取用户生理状态。
20.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四获取子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一终端收到语音或消息时,获取所述消息的发送方;
第三判断子单元,用于所述第一终端判断所述发送方是否位于白名单中;
第三处理子单元,用于在所述发送方位于白名单中时,所述第一终端关闭免打扰模式。
21.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四获取子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一终端收到语音或消息时,获取所述语音或消息的发送方
第四判断子单元,用于所述第一终端判断所述发送方在预设时间内的发送次数是否符合预设次数;
第四处理子单元,用于所述发送方在预设时间内的发送次数符合预设次数 时,所述第一终端关闭免打扰模式。
22.一种事务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四获取单元,用于智能设备获取用户生理状态;
第四判断单元,用于所述智能设备判断所述用户生理状态是否符合预设生理状态;
第四处理单元,用于在所述用户生理状态符合预设生理状态时,所述智能设备通过短距离无线通信向第二终端发送预设控制指令。
23.一种事务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五获取单元,用于第二终端通过短距离无线通信从智能设备获取用户生理状态;
第五判断单元,用于所述第二终端判断所述用户生理状态是否符合预设生理状态;
第五处理单元,用于在所述用户生理状态符合预设生理状态时,所述第二终端执行预设控制指令。
24.一种事务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六获取单元,用于第一终端通过短距离无线通信从智能设备获取用户生理状态;
第六判断单元,用于所述第一终端判断所述用户生理状态是否符合预设生理状态;
第六处理单元,用于在所述用户生理状态符合预设生理状态时,所述第一终端通过短距离无线通信向第二终端发送预设控制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