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焦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2754149阅读:232来源:国知局
对焦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对焦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对焦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进步,电子影像撷取装置如数字相机、具有拍照功能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已日渐普及化,其可随拍即看的便利功能,已成为大众在日常生活中用来记录事物的便捷工具。

上述的电子影像撷取装置其镜头通常具有自动对焦的功能,以使得用户在利用电子影像撷取装置进行影像撷取时能更加方便。然而,传统电子影像撷取装置在欲撷取的范围中具有多个目标物时,经常会出现自动对焦得到的对焦点不是用户想要撷取的目标,而需要用户手动修改对焦点的情况。用户手动修改对焦点不仅操作麻烦还延长了影像撷取时间,很可能在手动对焦过程中错过用户想要撷取的影像,导致用户无法获得想要撷取的影像,为用户使用造成诸多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传统电子图像撷取装置存在的不方便用户使用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对焦方法及装置。

一种对焦方法,包括:

终端获取影像;

根据预设规则,获取影像中的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

根据用户的历史操作记录,分别获取与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相匹配的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进行对焦的频率信息;

根据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进行对焦的频率信息,判断对第三对象的对焦频率是否大于对第四对象的对焦频率;

若是,则对第一对象进行对焦。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据预设规则,获取影像中的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包括:

判断影像中的对象数量,当包括多个对象时,选取不同对象分别定义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据预设规则,获取影像中的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包括:

判断影像中的对象数量,当包括一个对象时,选取对象的不同部分分别定义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根据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进行对焦的频率信息,判断对第三对象的对焦频率是否大于对第四对象的对焦频率之前,还包括:

获取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在历史操作记录中记录的手动对焦频率信息,判断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对焦频率是否超过预设手动对焦阈值;当第三对象或第四对象对焦频率超过预设手动对焦阈值时,对第一对象或第二对象进行对焦;否则,执行根据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进行对焦的频率信息,判断对第三对象的对焦频率是否大于对第四对象的对焦频率的步骤。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根据用户的历史操作记录,分别获取与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相匹配的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进行对焦的频率信息之前,包括:

采集用户特征信息,获取与用户特征信息对应的用户历史操作记录。

一种对焦装置,包括:

存储模块,用于存储用户历史操作记录和预设手动对焦阈值;

影像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影像;

预设对象选取模块,用于根据预设规则,获取影像中的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

对焦信息获取模块,根据用户的历史操作记录,分别获取与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相匹配的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进行对焦的频率信息;

对焦信息比较模块,用于根据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进行对焦的频率信息,判断对第三对象的对焦频率是否大于对第四对象的对焦频率;

对焦模块,用于当第三对象的对焦频率大于第四对象的对焦频率时对第一对象进行对焦。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预设对象选取模块用于判断影像中的对象数量,当包括多个对象时,选取不同对象分别定义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预设对象选取模块用于判断影像中的对象数量,当包括一个对象时,选取对象的不同部分分别定义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

手动对焦判断模块,用于获取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在历史操作记录中记录的手动对焦频率信息,判断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对焦频率是否超过预设手动对焦阈值;当第三对象或第四对象对焦频率超过预设手动对焦阈值时,对第一对象或第二对象进行对焦;否则,发送对焦信息比较指令至对焦信息比较模块,由对焦信息比较模块判断对第三对象的对焦频率是否大于对第四对象的对焦频率。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

身份识别模块,用于采集用户特征信息,获取与用户特征信息对应的用户历史操作记录。

上述的对焦方法和对焦装置,根据预设规则,获取影像中的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根据用户的历史操作记录,分别获取与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相匹配的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进行对焦的频率信息,并判断对第三对象的对焦频率是否大于对第四对象的对焦频率;若是,则对第一对象进行对焦,确定对焦范围。因此,上述的对焦方法和对焦装置能够在对焦时学习用户习惯以确定用户的目标对焦范围,使得推荐对焦点与用户想要撷取的目标一致,从而避免了用户频繁修改对焦点带来的诸多不便,大大方便用户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一个实施例中对焦方法的流程原理图;

图2为一个具体应用场景中终端获取影像的界面示意图;

图3为一个具体应用场景中获取影像中的对焦对象的界面示意图;

图4为一个具体应用场景中选定对焦对象的界面示意图;

图5为一个实施例中对焦装置的结构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请参阅图1,一种对焦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02:终端获取影像。

具体的,终端获取撷取影像指令,根据撷取影像指令开启摄像头采集影像撷取范围内的影像,获取影像。终端可以是数字相机、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等电子影像撷取装置。

步骤104:根据预设规则,获取影像中的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

具体的,终端获取影像后,根据预设规则从获取到的影像中选取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为对焦对象,之后执行步骤106。

步骤106:根据用户的历史操作记录,分别获取与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相匹配的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进行对焦的频率信息。

具体的,终端获取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的特征信息,根据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的特征信息在用户的历史操作记录中查找与第一对象的特征信息和第二对象的特征信息相匹配的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其中第三对象的特征信息与第一对象的特征信息相同,第四对象的特征信息与第二对象的特征信息相同,当完成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的特征信息匹配后,在历史操作记录中获取对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进行对焦的频率信息。

步骤108:根据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进行对焦的频率信息,判断对第三对象的对焦频率是否大于对第四对象的对焦频率。

具体的,当获取到对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进行对焦的频率信息后,将对第三对象的对焦频率和对第四对象的对焦频率进行比较,判断对第三对象的对焦频率是否大于对第四对象的对焦频率,若对第三对象的对焦频率大于对第四对象的对焦频率,则执行步骤110。

步骤110:若对第三对象的对焦频率大于对第四对象的对焦频率,则对第一对象进行对焦。

具体的,选取对焦频率高的对焦对象为目标对焦对象,当历史操作记录中记录的对第三对象的对焦频率大于对第四对象的对焦频率时,对与第三对象匹配的第一对象进行对焦,确定对焦范围。否则,执行步骤112。

进一步的,如图1所示,在一个实施例中,上述对焦方法还包括步骤112:若对第三对象的对焦频率小于对第四对象的对焦频率,则对第二对象进行对焦。

具体的,当对第三对象的对焦频率小于对第四对象的对焦频率时,说明历史操作记录中对第四对象的对焦频率高,因此,选择与第四对象相匹配的第二对象为目标对焦对象进行对焦,确定对焦范围。

上述的对焦方法和对焦装置,根据预设规则,获取影像中的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根据用户的历史操作记录,分别获取与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相匹配的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进行对焦的频率信息,并判断对第三对象的对焦频率是否大于对第四对象的对焦频率;若是,则对第一对象进行对焦,确定对焦范围。因此,上述的对焦方法和对焦装置能够在对焦时学习用户习惯以确定用户的目标对焦范围,使得推荐对焦点与用户想要撷取的目标一致,从而避免了用户频繁修改对焦点带来的诸多不便,大大方便用户使用。

在一个实施例中,步骤104包括:判断影像中的对象数量,当包括多个对象时,选取不同对象分别定义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

具体的,预设规则包括选取不同对象分别定义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终端获取到影像后,判断影像中的对象数量,当影像中包括多个对象,如影像中包括一个人和一棵树,则选取影像中的人和树为对焦对象,并分别将影像中的人和树定义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具体可将人定义为第一对象,将树定义为第二对象;也可以将树定义为第一对象,将人定义为第二对象,具体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可随机选取,本实施例并不做具体限定。

在又一个实施例中,步骤104包括:判断影像中的对象数量,当包括一个对象时,选取对象的不同部分分别定义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

具体的,预设规则包括选取对象的不同部分分别定义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终端获取到影像后,判断影像中的对象数量,当影像中只包括一个对象时,选取对象的不同部分分别定义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如,当影像中只包括一个人,则选取人的头部和手部分别定义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具体可将头部定义为第一对象,手部定义为第二对象,也可将手部定义为第一对象,头部定义为第二对象。

本实施例中,根据预设规则选取对象的不同部分分别定义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可根据具体对象类型设定预设选取规则,以上分别选取人的头部和手部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只是一个实施例,如,在其它实施例中,还可以预设选取对象的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分别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如,当对象为一个人,则分别选取人的上半身和下半身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或者,对象为一棵树,则分别选取树干和树冠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因此,具体预设规则可根据实际应用中不同对象类型进行定义,以上实施例并不用于对预设规则的具体设定进行限定。

在一个实施例中,步骤108之前还包括:获取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在历史操作记录中记录的手动对焦频率信息,判断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对焦频率是否超过预设手动对焦阈值;当第三对象或第四对象对焦频率超过预设手动对焦阈值时,对第一对象或第二对象进行对焦;否则,执行步骤108。

本实施例中,在执行步骤108进行自动对焦之前,首先获取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在历史操作记录中记录的手动对焦频率信息,在将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的手动对焦频率与预设手动对焦阈值进行比较,如果第三对象的手动对焦频率超过手动对焦阈值,则对第一对象进行对焦。如果第四对象的手动对焦频率超过手动对焦阈值,则对第二对象进行对焦。如果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的手动对焦频率都超过预了设手动对焦阈值,则进一步比较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的手动对焦频率,如果第三的对象的手动对焦频率大于第四对象的手动对焦频率,则对第一对象记性对焦;如果第四对象的手动对焦频率大于第三对象的手动对焦频率,则对第二对象进行对焦。否则,如果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的手动对焦频率均未超过手动对焦阈值,则执行步骤108进行自动对焦。

具体的,手动对焦阈值为预设时间内的手动对焦频率。如预设48小时内的手动对焦频率为A,获取第三对象的手动对焦频率为A1,第四对象的手动对焦频率为A2,将A与A1和A2进行比较,若三者中A1最大,则对第一对象进行对焦;若三者中A1最大,则对第二对象进行对焦;若三者中A最大,则执行步骤108。

本实施例中,在进行自动对焦之前,根据用户的历史操作记录获取手动对焦记录,学习用户在预设时间内的手动对焦习惯,以便于在用户某段时间内对焦习惯发生变化时快速获取用户的新的对焦习惯,实现快速对焦,避免用户需要频繁手动修改对焦范围,进一步方便用户使用。如,用户外出旅游,旅游期间用户喜好拍摄风景影像,与平时喜好拍摄人物影像的习惯不同,当用户对风景影像的手动对焦频率超过预设手动对焦阈值后,终端获取到用户新的对焦习惯为拍摄风景影像,并在下次对焦时直接对风景对象进行对焦。

进一步的,上述实施例中,步骤110之后还包括,检测是否获取到手动修改对焦对象指令,若获取到手动修改对焦对象指令,则根据手动修改对焦指令修改对焦范围,对与手动修改对焦指令对应的对焦对象进行对焦。

进一步的,上述实施例中,步骤110之后还包括,更新历史操作记录中第三对象或第四对象的对焦频率信息;或,更新历史操作记录中与手动修改指令对应的对焦对象相匹配的对象的对焦频率信息。

上述实施例中,在自动对焦推荐对焦范围后,如果获取到手动修改对焦指令,则根据手动对焦指令修改对焦范围,并更新记录手动修改后的对焦对象的对焦频率,在下一次自动对焦时,先对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的手动对焦频率信息与预设手动对焦阈值进行比较,以及时学习用户的手动对焦习惯,对对焦对象进行修正。

更进一步的,若在根据手动修改对焦指令修改对焦对象后较短时间内再次进行对焦操作,还可以直接选取与上一次手动对焦指令对应的对焦对象进行对焦,实现快速学习用户的新的对焦习惯,进一步方便用户使用。如,用户某次手动修改对焦对象为小狗,在1分钟内,用户再次进行影响拍摄,且影像中有小狗,则直接选定小狗为对焦对象。

在一个实施例中,步骤106之前包括:采集用户特征信息,获取与用户特征信息对应的用户历史操作记录。

具体的,用户特征信息包括指纹特征信息、面部特征信息、气味特征信息等。当需要查询用户的历史操作记录时,先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识别用户身份后再调出该用户的历史操作记录。如,终端内存储有第一用户、第二用户和第三用户三个用户的历史操作记录,当进行历史操作记录查询时,先采集当前用户的特征信息,之后将采集到的用户特征信息分别与预先存储的第一用户、第二用户和第三用户的特征信息进行匹配,采集到的用户特征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特征信息相匹配,调用第二用户的历史操作记录进行查询。本实施例中,识别用户身份识别后直接查询与用户对应的历史操作记录有利于提升查询效率。

上述实施例中根据用户的历史操作记录获取历史对焦信息和/或手动对焦记录学习用户的对焦习惯,以确定对焦范围。需要说明的是,在其它实施例中,也可以通过查询用户相册或中断系统记录,如浏览器访问习惯、新闻阅读习惯或大数据等学习用户的习惯,选取记录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对象为对焦对象,以确定对焦范围。

上述的对焦方法当影像撷取范围内有多个对焦对象时,根据用户历史操作记录,获取每个对焦对象在历史操作记录中的对焦频率信息,并选取对焦频率信息最高的对焦对象为目标对焦对象,确定对焦范围。上述实施例中以影像中包括两个对焦对象对对焦方法进行说明,然而,本实施例的对焦方法并不仅限于对两个对象进行对焦对象选取,以下结合具体应用场景对本实施例的对焦方法进行详细说明,为方便说明,本实施例中以影像中包括5个对象进行说明。

一种对焦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终端获取影像。

如图2所示,终端获取撷取影像指令,根据撷取影像指令开启摄像头采集影像撷取范围内的影像,获取如图2所示的影像,影像中包括5个对象。

其次,根据预设规则,获取影像中的多个对焦对象。

如图3所示,影像中包括5个对象,根据预设规则,将5个对象分别定义为第一对象302、第二对象304和第三对象306、第四对象308和第五对象310。

本实施例中,影像中包括5个对象,因此,分别将5个对象定义为第一对象302、第二对象304、第三对象306、第四对象308和第五对象310。具体的,对焦对象的数量与影像中的对象数量相同。

在其它实施例中,当影像中只包括一个对象时,可根据预设规则选取对象的不同部分分别定义为第一对象、第二对象、第三对象、第四对象及第五对象。如,当影像中只包括一个人,根据预设规则可将头部定义为第一对象,将左手定义为第二对象,将右手定义为第三对象,将腿部定义为第四对象,将脚部定义为第五对象。具体的,对对象不同部分进行定义根据预设规则进行选取,预设规则具体可根据不同对象类型进行设定。

之后,根据用户的历史操作记录,分别获取多个对焦对象在历史操作记录中的对焦频率信息。

具体的,终端获取第一对象、第二对象、第三对象、第四对象和第五对象的特征信息,根据第一对象、第二对象、第三对象、第四对象和第五对象的特征信息在用户的历史操作记录中查找与第一对象的特征信息、第二对象的特征信息、第三对象的特征信息、第四对象的特征信息和第五对象的特征信息相匹配的第六对象、第七对象、第八对象、第九对象和第十对象。其中第六对象与第一对象相匹配、第七对象与第二对象相匹配、第八对象与第三对象相匹配、第九对象与第四对象相匹配、第十对象与第五对象相匹配。完成特征信息匹配后,在历史操作记录中获取对第六对象、第七对象、第八对象、第九对象和第十对象进行对焦的频率信息。

然后,将多个对焦对象的对焦频率信息进行比较。

具体的,本是实例中个,将获取到的对第六对象、第七对象、第八对象、第九对象和第十对象进行对焦的频率信息进行比较。

最后,选取对焦频率最大的对焦对象进行对焦。

具体的,选取对焦频率高的对焦对象为目标对焦对象。例如,经比较第八对象的对焦频率最大,即在历史操作记录中,对第八对象进行对焦的频率最高,因此,选取与第八对象相匹配的第三对象306进行对焦,确定对焦范围,如图4所示。

具体的,本实施例与上一实施例的区别仅在于对焦数量不同,具体对焦原理及对焦过程均相同。进一步的,本实施例中,在进行对焦信息比较之前也先进行手动对焦信息比较,且完成对焦后也进行手动修改对焦指令检测及对焦频率更新及手动对焦频率更新等操作,具体实现均与上一实施例相同,在此不予赘述。

请参阅图5,一种对焦装置,包括:

存储模块502,用于存储用户历史操作记录和预设手动对焦阈值。

影像获取模块504,用于获取影像。

预设对象选取模块506,用于根据预设规则,获取影像中的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

对焦信息获取模块508,根据用户的历史操作记录,分别获取与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相匹配的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进行对焦的频率信息。

对焦信息比较模块510,用于根据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进行对焦的频率信息,判断对第三对象的对焦频率是否大于对第四对象的对焦频率。

对焦模块512,用于当第三对象的对焦频率大于第四对象的对焦频率时对第一对象进行对焦。

在一个实施例中,预设对象选取模块506用于判断影像中的对象数量,当包括多个对象时,选取不同对象分别定义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

在一个实施例中,预设对象选取模块506用于判断影像中的对象数量,当包括一个对象时,选取对象的不同部分分别定义为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

在一个实施例中,对焦装置还包括:手动对焦判断模块,用于获取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在历史操作记录中记录的手动对焦频率信息,判断第三对象和第四对象对焦频率是否超过预设手动对焦阈值;当第三对象或第四对象对焦频率超过预设手动对焦阈值时,对第一对象或第二对象进行对焦;否则,发送对焦信息比较指令至对焦信息比较模块,由对焦信息比较模块判断对第三对象的对焦频率是否大于对第四对象的对焦频率。

在一个实施例中,对焦装置还包括:身份识别模块,用于采集用户特征信息,获取与用户特征信息对应的用户历史操作记录。

上述的对焦方法和对焦装置,当获取的影像中有多个对焦对象时,根据用户历史操作记录,获取每个对焦对象在历史操作记录中的对焦频率信息,并选取对焦频率最高的对焦对象为目标对焦对象,确定对焦范围。因此,上述的对焦方法和对焦装置能够在对焦时学习用户习惯以确定用户的目标对焦范围,使得推荐对焦点与用户想要撷取的目标一致,从而避免了用户频繁修改对焦点带来的诸多不便,大大方便用户使用。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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