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移动终端,该移动终端包括:
主体;
第一相机,该第一相机被配置为拍摄图像;
显示器,该显示器被配置为显示由所述第一相机拍摄的预览画面;
传感器,该传感器被配置为感测所述主体的移动;以及
控制器,该控制器被配置为:
当在所述预览画面中检测到第一面部并且经由所述传感器感测到的移动的程度满足预设拍摄条件时,执行定时图像拍摄操作;并且
在经由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拍摄到图像之后所述主体的移动在基准范围内时,以基准时间间隔执行连续的图像拍摄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
所述传感器还被配置为感测所述主体的方位角的改变;并且
所述控制器还被配置为:在面部被包括在所显示的预览画面中并且在阈值长度的时间内未感测到所述主体的移动或方位角的改变时,执行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所述控制器还被配置为:在所述主体的方位角在特定角度范围内时,确定是否在阈值长度的时间内未感测到所述主体的移动或方位角的改变。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所述控制器还被配置为:在所述移动的程度在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期间不满足所述预设拍摄条件时,取消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所述控制器还被配置为:在取消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之后所述移动的程度在阈值长度的时间内满足所述预设拍摄条件时,重新执行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所述控制器还被配置为:使所述显示器在所述移动的程度满足所述预设拍摄条件时不再向所述预览画面显示用于输入拍摄命令的菜单图标。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当在经由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拍摄到所述图像之后未感测到所述主体的移动时,生成下一个拍摄命令。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所述控制器还被配置为:
在经由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拍摄到所述图像之后在所述主体的移动不再在所述基准范围内时,取消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并且
在取消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之后所述移动的程度在阈值长度的时间内满足所述预设拍摄条件时,重新执行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所述控制器还被配置为:当在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期间在所述预览画面中检测到第二面部或者在所述预览画面中不再检测到所述第一面部时,取消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所述控制器还被配置为:使所述显示器以缩略图图像的形式在所述预览画面上至少显示与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对应的第一图像或与所述连续的图像拍摄操作对应的第二图像。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所述控制器还被配置为:
当在所述预览画面中检测到所述第一面部时,使所述显示器在第一图像中显示指示对所述预览画面执行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的引导信息;并且
在所述移动的程度满足所述预设拍摄条件时,将所述第一图像转换成第二图像。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所述控制器还被配置为:使所述显示器在所述预览画面上显示用于基于触摸输入打开或者关闭与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对应的功能的图形对象。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所述控制器还被配置为:
当在经由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或所述连续的图像拍摄操作拍摄到一个或多个图像之后所述主体向下移动了超过基准距离时,执行快速查看模式;并且
使所述显示器在所述快速查看模式被执行时停止显示所述预览画面并且显示所述一个或更多个拍摄的图像。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所述控制器还被配置为:在所述主体在所述快速查看模式下向上移动了超过所述基准距离时,终止所述快速查看模式并且使所述显示器重新显示所述预览画面。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视角比所述第一相机的视角宽的第二相机,
其中,所述控制器还被配置为:当由所述传感器感测到的所述显示器的显示方向处于垂直模式时,激活所述第一相机;并且
当由所述传感器感测到的所述显示器的所述显示方向处于水平模式时,激活所述第二相机。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所述控制器还被配置为:当在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期间或者在连续的图像拍摄操作期间感测到所述主体的在所述基准范围内的移动时,使所述显示器显示第二预览画面。
17.一种移动终端,该移动终端包括:
主体;
前置相机,该前置相机被布置在所述主体的前侧;
后置相机,该后置相机被布置在所述主体的后侧;
显示器,该显示器被配置为显示与所述前置相机或所述后置相机对应的预览信息;以及
控制器,该控制器被配置为:
当所述前置相机被激活时使所述显示器显示与所述前置相机对应的第一预览画面,以及在所述主体的移动的程度满足预设拍摄条件并且在所述第一预览画面中检测到面部时执行定时图像拍摄操作;并且
当所述后置相机被激活时使所述显示器显示与所述后置相机对应的第二预览画面,其中,所述第二预览画面包括用于接收拍摄命令的菜单图标。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被配置为感测所述主体的移动的传感器,其中,所述控制器还被配置为:
当所述后置相机在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期间被激活时,终止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并且
当所述前置相机在所述第二预览画面被显示的同时被激活时,激活所述传感器以感测所述主体的移动。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所述控制器还被配置为:
使所述显示器在所述前置相机和所述后置相机二者都被激活时显示所述第一预览画面和所述第二预览画面二者;并且
当在所述第一预览画面中检测到面部并且传感器在阈值长度的时间内未感测到所述主体的移动时,基于所述第一预览画面和所述第二预览画面来执行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
20.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移动终端,所述控制器还被配置为:当从所述第二预览画面中选择了特定对象并且在阈值长度的时间内未检测到所选择的特定对象和所述主体的移动时,基于所述第二预览画面来执行所述定时图像拍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