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智能终端的摄影摄像系统及智能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68547阅读:425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智能终端控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智能终端的摄影摄像系统及智能终端。



背景技术:

随着智能终端如智能手机、智能平板电脑、智能平板电视的普及,智能终端所具有的功能也日益增多,其中相机技术已越来越受到使用者的关注。大量的使用者将拍照变为了生活中的一项必备功能。在拍照过程中,全景拍照或自拍也是广大使用者使用次数最多使用范围最广的功能。现有使用者需要对全景进行拍照时,一般通过广角地拍摄多张图片拼合成一张全景图片;而使用者需要进行自拍时,则需要借助于自拍杆等外部设备,操作起来特别繁琐。

因此,需要一种新型的摄影摄像系统,可抛弃原有的拍照模式,极大地简化使用者在拍照时的操作。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技术缺陷,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智能终端的摄影摄像系统及智能终端,可360°无缝地拍摄照片,且拍摄时使用者需进行额外的操作和器件。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智能终端的摄影摄像系统,包括外设于所述智能终端的摄影摄像组件,所述摄影摄像组件包括多个摄像头,所述智能终端的四条端缘中的至少一条设有所述摄像头;所述智能终端内设有图片合成模块,将每一摄像头拍摄的照片拼接成一件或多件合成照片。

优选地,所述摄像头设于所述智能终端沿轴向方向的两条侧边上;所述侧边上设置的摄像头位于同一水平高度上。

优选地,每条所述侧边上设有至少两个摄像头。

优选地,所述摄像头设于所述智能终端沿径向方向的两条底边上;所述底边上设置的摄像头位于同一竖直线上。

优选地,每条所述底边上设有至少两个摄像头。

优选地,所述图片合成模块根据每一照片的边缘互相匹配以形成所述合成照片。

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智能终端,包括上述的摄影摄像系统。

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使用者需要拍摄全景照片时,无需拍摄多张照片,借助于侧边的广角摄像头即可实现;

2.可同时拍摄原本不可能拍摄的处于不同空间的照片。

附图说明

图1为符合本发明一优选实施例中具有摄影摄像系统的智能终端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0-智能终端、20-摄像头。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发明的优点。

参阅图1,本发明中,智能终端10包括有一摄影摄像系统,向使用者提供拍摄照片功能的实现方式。摄影摄像系统包括外设于智能终端10的摄影摄像组件,其内含有多个摄像头20,且摄像头20设置在智能终端10的四条端缘中的至少一条。摄像头20可以是常用的摄像头20、广角的摄像头20或专用于拍摄黑白和彩色照片的特殊摄像头20等。其位置设置在智能终端10所有侧边部分的其中一条或多条上,例如,在智能终端10的顶部端缘上,设有摄像头20,则需要调用该摄像头20时,需将智能终端10竖向横放,以将摄像头20对着拍摄画面。再例如在智能终端10的侧边上,也设有该摄像头20,则需要调用该摄像头20时,需将智能终端10横向横放。

考虑到在智能终端10的多个端缘均将设置摄像头20,每一摄像头20均将拍摄一照片,在获取了多个照片后,需将照片合成。对此,智能终端10内设有图片合成模块,将每一摄像头20拍摄的照片拼接成一件或多件的合成照片。例如,当使用者使用设置在顶部和左侧的摄像头20时,将获取到上方和左方的画面,两个位于不同二维空间里的画面将经由图片合成模块实现合成,体现在同一照片中。在这样的配置下,取代了原先需拍摄两张照片且无法合成的拍摄模式,使得成像更加地多样化。

一优选实施例中,摄像头20位于智能终端10沿轴向方向的两条侧边上,也即智能终端10的左右两边,且两侧摄像头20的位置互相对应,以方便后期的照片合成。在拍摄时,可同时启动该两摄像头20,同时拍摄智能终端10两侧的画面,再通过图片合成模块的合成,可将原本完全对离的两个画面融入在一个图片中。

更优选地,每条侧边上设有至少两个摄像头20,双摄的模式可向智能终端10提供测距、虚化背景、光学变焦、广角摄影等功能。即便是拍摄较远的物体,也可通过多个摄像头20的配合实现无损摄影。

一优选或可选实施例中,摄像头20位于智能终端10沿径向方向的两条底边上,也即摄像头20设于智能终端10的上下两边,且上下两端的摄像头20的位置互相对应,同样方便后期合成。

同样优选地,每条底边上设有至少两个摄像头20,其效果在此不作赘述。

可以理解的是,上述配置可结合使用,即利用智能终端10六个面上的所有摄像头20进行同步拍摄,可实现360全角的拍摄效果。

在拍摄完成后,图片合成模块将根据每一摄像头20拍摄的照片的边缘进行匹配,例如,图片的边缘具有相同的物景时,可将重复部分叠加,以将所有图片合成形成合成图片。

将上述摄影摄像系统直接应用至智能终端10中,可获得任意场景随意拍摄的智能终端10。

应当注意的是,本发明的实施例有较佳的实施性,且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该领域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变更或修饰为等同的有效实施例,但凡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变化及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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