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载蓝牙充电耳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63044阅读:527来源:国知局
一种车载蓝牙充电耳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载蓝牙耳机,更具体的说,它涉及一种车载蓝牙充电耳机。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汽车已经普遍进入到千家万户。车载蓝牙耳机在汽车的配件中是比较常见的设备,现在市面上的车载蓝牙耳机其一般只具有一个充电USB,且耳机进行充电时必须正负极与充电设备相配合,耳机在充电过程中容易掉落。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载蓝牙充电耳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车载蓝牙充电耳机,其特征在于:包括车载塑胶外壳、车载充电铝壳和蓝牙耳机,所述车载塑胶外壳上设有充电触点,所述车载塑胶外壳内设有车载充电主板,所述车载充电主板上设有正负极自动识别切换模块,所述车载充电铝壳设置在车载塑胶外壳上方,所述车载充电铝壳内设有卡位USB塑胶、USB接口及PCB板,所述车载充电铝壳外表面上设有与USB接口相配合的通孔,所述卡位USB塑胶、USB接口及PCB板、通孔三者相配合连接,所述USB接口及PCB板与车载充电主板电连接,所述车载充电铝壳内设有车载充电塑胶,所述车载充电塑胶两侧设有蓝牙充电顶针,所述蓝牙充电顶针与车载充电主板电连接,所述车载充电塑胶内中心处设有磁铁,所述蓝牙耳机底端设有钢片,所述蓝牙耳机上设有与蓝牙充电顶针相配合的充电接口,所述蓝牙耳机插接在车载充电铝壳内,与磁铁磁力吸合。

本实用新型蓝牙耳机内设有钢片,通过磁铁与钢片连接,更加牢靠;还设有正负极自动识别切换模块,在充电时不需要手动对准正负极,使用简单方便。

优选为,USB接口及PCB板为两个。

本实用新型具有两个USB充电接口,能提供多个电子设备充电。

优选为,两个充电接口处各设有一条圆弧形的定位槽。

本实用新型采用定位槽的设计,在人们开车给耳机充电时,当旋转耳机时,蓝牙充电顶针进入定位槽时,人们就会放慢旋转速度,能够更容易的使蓝牙充电顶针与充电接口相配合。

优选为,车载充电塑胶包括第一车载充电塑胶和第二车载充电塑胶,所述第一车载充电塑胶设置在第二车载充电塑胶下方,两者固定连接,所述蓝牙充电顶针设置在第二载充电塑胶两侧,所述磁铁设置在第一车载充电塑胶中心处。结构简单,设计合理。

本实用新型具有下述优点:本实用新型具有两个USB充电接口,能提供多个电子设备充电;蓝牙耳机内设有钢片,通过磁铁与钢片连接,更加牢靠;还设有正负极自动识别切换模块,在充电时不需要手动对准正负极,使用简单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爆炸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图1蓝牙耳机的仰视图。

图中:1、车载塑胶外壳;2、车载充电铝壳;3、蓝牙耳机;4、充电触点;5、车载充电主板;6、卡位USB塑胶;7、USB接口及PCB板;8、通孔; 9、蓝牙充电顶针;10、磁铁;11、第二车载充电塑胶;12、钢片;13、充电接口;14、定位槽;15、第一车载充电塑胶。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2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车载蓝牙充电耳机,包括车载塑胶外壳1、车载充电铝壳2和蓝牙耳机3,所述车载塑胶外壳1上设有充电触点4,所述车载塑胶外壳1内设有车载充电主板5,所述车载充电主板5上设有正负极自动识别切换模块,所述车载充电铝壳2设置在车载塑胶外壳1上方,所述车载充电铝壳2内设有卡位USB塑胶6、USB接口及PCB板7,所述车载充电铝壳2外表面上设有与USB接口相配合的通孔8,所述卡位USB塑胶6、USB接口及PCB板7、通孔8三者相配合连接,所述USB接口及PCB板7与车载充电主板5电连接,所述车载充电铝壳2内设有车载充电塑胶,所述车载充电塑胶两侧设有蓝牙充电顶针9,所述蓝牙充电顶针9与车载充电主板5电连接,所述车载充电塑胶内中心处设有磁铁10,所述蓝牙耳机11底端设有钢片12,所述蓝牙耳机11上设有与蓝牙充电顶针9相配合的充电接口13,所述蓝牙耳机11插接在车载充电铝壳2内,与磁铁10磁力吸合。

对于本实施例的各个部件进行进行解释说明:

1)USB接口及PCB板7为两个。

2)两个充电接口13处各设有一条圆弧形的定位槽14。

3)车载充电塑胶包括第一车载充电塑胶15和第二车载充电塑胶11,所述第一车载充电塑胶15设置在第二车载充电塑胶11下方,两者固定连接,所述蓝牙充电顶针9设置在第二载充电塑胶11两侧,所述磁铁10设置在第一车载充电塑胶15中心处。

本实施例具有两个USB充电接口,能提供多个电子设备充电;蓝牙耳机内设有钢片,通过磁铁与钢片连接,更加牢靠;还设有正负极自动识别切换模块,在充电时不需要手动对准正负极,使用简单方便。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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