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相机的可分离式显示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93502阅读:29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相机的可分离式显示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显示设备,特别是一种用于相机的可分离式显示器。



背景技术:

现有照相机的显示屏都在异于镜头的一侧,拍照者只有面对显示频的时候才能看到拍摄的照片,这样对于想利用相机进行自拍的人不方便,往往需要别人的帮助才能完成,如果显示频与镜头设置的方向一样,都位于相机的某一侧,拍照的人在面对镜头的时候能看到镜头中自己的拍摄效果,准备好拍照动作再行拍摄的话就不需要频繁的找别人帮自己或家人拍合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用于相机的可分离式显示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用于相机的可分离式显示器,显示器与照相机的本体之间为可分离式连接,照相机的本体位于镜头的一侧开设有数据接口,显示器包括显示屏、上立杆和下立杆,显示屏与上立杆的上端为一体成型连接,上立杆的下端与下立杆的上端铰接,上立杆连同显示屏能够绕着铰接轴向靠近下立杆的方向转动,下立杆的下端开设有用于连接数据导杆的通孔,通过数据导杆将下立杆与照相机本体的数据接口之间连接。

本实用新型用于可外接显示器的照相机,照相机上开设数据接口,本实用新型所述可分离式显示器通过数据导杆与相机本体连通,将相机镜头中的拍摄画面显示到该显示器中,该显示器可以面向被拍摄者设置,被拍摄者在拍摄过程中可以随时在显示器中看到自己的状态。

显示器设计成上、下可以折叠的立杆,方便拆下来收纳,安装在相机上,通过上、下立杆的转动,可以调整拍摄角度。

优选地,上立杆连同显示屏能够转动180度,便于折叠收纳。

优选地,所述下立杆的上端开设有一个枢接上立杆下端的开口,下立杆的上端及上立杆下端贯穿宽度方向设置有一根转轴,该转轴的一端连接有限位螺栓。

上立杆与下立杆连接处设有一个转轴,通过转轴转动,使上立杆由竖直方向逆时针方向转动,与下立杆重叠,实现立杆的折叠收容,限位螺栓主要作用是固定上立杆和下立杆,立杆展开且为竖直方向时,扭紧限位螺栓,避免上立杆、显示屏的连接体,不会因为重力影响,造成转动,松开限位螺栓,立杆通过转轴转动,折叠后实现收容。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结构后,具有如下技术效果: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外接的显示器的相机,在照相机上开设数据接口,本实用新型通过数据导杆与相机本体连通,将相机镜头中的拍摄画面显示到该显示器中,该显示器可以面向被拍摄者设置,被拍摄者在拍摄过程中可以随时在显示器中看到自己的状态。

显示器设计成上、下可以折叠的立杆,方便拆下来收纳,安装在相机上,通过上、下立杆的转动,可以调整拍摄角度。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显示了本实用新型未带数据导杆的结构。

图2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结构。

图3显示了数据导杆的结构。

图4显示了上立杆连同显示屏折叠至下立杆的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和技术方案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无需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涉及显示屏1、上立杆2、下立杆3、通孔4和数据导杆5等技术特征。

一种用于相机的可分离式显示器,显示器与照相机的本体之间为可分离式连接,照相机的本体位于镜头的一侧开设有数据接口,显示器包括显示屏、上立杆和下立杆,显示屏与上立杆的上端为一体成型连接,上立杆的下端与下立杆的上端铰接,上立杆连同显示屏能够绕着铰接轴向靠近下立杆的方向转动,下立杆的下端开设有用于连接数据导杆的通孔,通过数据导杆将下立杆与照相机本体的数据接口之间连接。

上立杆连同显示屏能够转动180度。

进一步地,以上所述下立杆的上端开设有一个枢接上立杆下端的开口,下立杆的上端及上立杆下端贯穿宽度方向设置有一根转轴,该转轴的一端连接有限位螺栓。

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除非另外定义,这里使用的所有术语(包括技术术语和科学术语)具有与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的一般理解相同的意义。还应该理解的是,诸如通用字典中定义的那些术语应该被理解为具有与现有技术的上下文中的意义一致的意义,并且除非像这里一样定义,不会用理想化或过于正式的含义来解释。

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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