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TV用外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96607阅读:465来源:国知局
一种TV用外壳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外部包装壳,具体为一种TV用外壳。



背景技术:

电视(Television、TV、Video)指利用电子技术及设备传送活动的图像画面和音频信号,即电视接收机,也是重要的广播和视频通信工具,电视用电的方法即时传送活动的视觉图像。同电影相似,电视利用人眼的视觉残留效应显现一帧帧渐变的静止图像,形成视觉上的活动图像。电视系统发送端把景物的各个微细部分按亮度和色度转换为电信号后,顺序传送。在接收端按相应几何位置显现各微细部分的亮度和色度来重现整幅原始图像。目前电视在组装时,会需要用到大量的螺丝,具体的,电视在进行外壳组装时,运用到的螺丝旋接会大量外露,影响电视的美观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TV用外壳。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TV用外壳,其包括大后壳,其特征在于:所述大后壳包括有背面,所述背面向内设置有一凹槽,所述凹槽为矩形状,所述凹槽的下侧向内设置有一条形槽,所述大后壳背面通过所述凹槽及所述条形槽匹配设置有一盖板,所述盖板包括卡接部及固定部,所述固定部匹配所述条形槽设置,所述卡接部匹配所述凹槽设置,所述凹槽的两侧面上部对应设置有第一卡槽,所述凹槽的两侧面中部对应设置有第二卡槽,所述卡接部的两侧对应所述第一卡槽设置有第一卡勾,所述第一卡勾的下部对应所述第二卡槽设置有第二卡勾,所述条形槽的两侧分别对应设置有第三卡槽,所述固定部的两侧对应所述第三卡槽设置有第三卡勾。

优选的,所述第二卡勾为“L”形设置,所述第二卡勾包括相互垂直设置的第一卡板和第二卡板。

优选的,所述盖板于所述固定部的底端设置有格栅。

优选的,所述盖板的背面设置有多片散热孔,所述散热孔为条形设置。

优选的,所述盖板的中部对应设置有两个定位孔。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采用大后壳和盖板的卡勾式卡和设计,来实现螺丝不外露的美观效果,本实用新型具有设计合理,卡接紧固,安全性好,操作简单,拆装方便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背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TV用外壳,其包括大后壳1,其特征在于:大后壳1包括有背面,背面向内设置有一凹槽11,凹槽11为矩形状,凹槽11的下侧向内设置有一条形槽12,大后壳1背面通过凹槽11及条形槽12匹配设置有一盖板2,盖板2包括卡接部21及固定部22,固定部22匹配条形槽12设置,卡接部21匹配凹槽11设置,凹槽11的两侧面上部对应设置有第一卡槽13,凹槽11的两侧面中部对应设置有第二卡槽14,卡接部21的两侧对应第一卡槽13设置有第一卡勾23,第一卡勾23的下部对应第二卡槽14设置有第二卡勾24,条形槽12的两侧分别对应设置有第三卡槽15,固定部22的两侧对应第三卡槽15设置有第三卡勾27。

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第二卡勾24为“L”形设置,第二卡勾24包括相互垂直设置的第一卡板25和第二卡板26。

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盖板2于固定部22的底端设置有格栅3。

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盖板2的背面设置有多片散热孔4,散热孔4为条形设置。

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盖板2的中部对应设置有两个定位孔5。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采用大后壳1和盖板2的卡勾式卡和设计,来实现螺丝不外露的美观效果,本实用新型具有设计合理,卡接紧固,安全性好,操作简单,拆装方便等优点。

大后壳1的背面向内设置的凹槽11和条形槽12用于盖板2的放置,凹槽11内的侧面设置的第一卡槽13和第二卡槽14用于盖板2的卡接部21的卡接,条形槽12内设置的第三卡槽15用于盖板2的固定部22的卡接,卡接部21对应第一卡槽13和第二卡槽14设置有第一卡勾23和第二卡勾24,固定部22对应第三卡槽15对应设置有第三卡勾27,这样设置更为紧固,且拆装方便,有效提供工作效率。第二卡勾24为“L”形设置,其包括第一卡板25和第二卡板26,“L”形的设置使固定的更为紧固;盖板2于固定部22的底端设置有格栅3用于散热使用,散热孔4也是用于散热,定位孔5便于电视的悬挂。

在盖板2的实际组装时,先将第三卡勾27分别卡入大后壳1的第三卡槽15内,再将第二卡勾24分别卡入大后壳1的第二卡槽14内,而后将盖板2至下而上推动,知道第一卡勾23卡入第一卡槽13内,完成组装。

以上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其中的一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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