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光域的射频交换矩阵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25737阅读:57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光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基于光域的射频交换矩阵。



背景技术:

目前,在电领域实现的传统射频交换矩阵存在带宽小、隔离度低、体积大、价格高等缺点,尤其是随着频段的提高,这些缺点愈发严重。随着光器件制造技术和电光-光电转换技术的不断成熟,光纤通信由于其容量大,损耗低,抗电磁干扰,保密性好等特点,并且随着掺铒光纤放大器技术的出现和成熟,波分复用技术逐渐从实验室走向商用化,光纤通信已经成为现代通信网络的基础平台;因此使得将射频信号转化为光信号后,在光域实现信号的广播、交换成为可能。本实用新型正是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基于光域的MXN型射频交换矩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鉴于传统射频交换矩阵存在的带宽小、隔离度低、体积大、价格高等缺点,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在光域实现的,在带宽、隔离度指标及体积方面相对传统射频交换设备具有绝对优势的新型射频交换矩阵拓扑结构。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基于光域的射频交换矩阵,包括电光转换单元、波分复用器、分光单元、可调光滤波器、光电转换单元;所述电光转换单元输出端连接波分复用器的输入端,所述波分复用器的输出端连接分光单元的输入端,所述分光单元的输出端连接可调光滤波器,所述可调光滤波器的输出端与光电转换单元连接。

进一步,所述电光转换单元的个数根据射频信号的个数设定,且与射频信号的个数保持一致。

进一步,所述分光单元采用一分二、一分四、一分八、一分十六、一分三十二,这五种分光器中的一种或多种。

进一步,所述可调光滤波器的数量与分光单元3输出端口的多少保持一致。

进一步,所述光电转换单元对可调滤波器的输出进行解调,实现信号的还原。

进一步,所述波分复用器可以为单模波分复用器和多模波分复用器中的一种或多种,适应任何波长。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有益效果是:提高了射频交换矩阵带宽。本实用新型的带宽限制主要在光电、电光转换模块上,而当前的电光、光电转换模块已达40G,能广泛满足带宽要求。显著提高了射频交换矩阵的隔离度指标。其隔离度指标几乎为无穷大。显著减小了设备体积。其光交换处理网络,改变了当前传统光交换矩阵不具备广播能力的缺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光域的射频交换矩阵的电路示意图;

图中:1、电光转换单元,2、波分复用器,3、分光单元,4、可调光滤波器,5、光电转换单元。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一种基于光域的射频交换矩阵,包括电光转换单元1、波分复用器2、分光单元3、可调光滤波器4、光电转换单元5;所述电光转换单元1输出端连接波分复用器2的输入端,所述波分复用器2的输出端连接分光单元3的输入端,所述分光单元3的输出端连接可调光滤波器4,所述可调光滤波器4的输出端与光电转换单元5连接。

所述电光转换单元1的个数根据射频信号的个数设定,且与射频信号的个数保持一致。

所述分光单元3采用一分二、一分四、一分八、一分十六、一分三十二等五种分光器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可调光滤波器4的数量与分光单元3输出端口的多少保持一致。

所述光电转换单元5对可调滤波器4的输出进行解调,实现信号的还原。

所述波分复用器2可以为单模波分复用器和多模波分复用器中的一种或多种,适应任何波长。

具体工作方式

将M路射频信号分别接入M个电光转换单元,这里按照常规射频信号分路设置M的取值范围为1-96路射频信号,相应的对应接入1-96个电光转换单元;每个电光转换单元将其输入射频信号调制到标准ITU波长的其中一个波长,总共产生M路ITU标准波长光信号。采用波分复用单元将M路ITU标准波长信号复用形成1路M波合波信号,然后采用1XN分光器将合波信号分成相同的N路光信号。这里的N路光信号中N的取值范围与前述M的取值范围保持一致,即为1-96路光信号;N路光信号和分光前一样,包含有M路ITU标准波长信号,每个标准波长信号上调制有对应输入的射频信号。1XN分光器的输出接可调光滤波器,对可调滤波器控制,可选择出调制有对应射频信号的M路ITU标准波长信号的任意1路(可以和其它输出相同,也可以不同),从而实现光信号的选择广播。采用光电转换单元对可调滤波器的输出进行解调,即可实现射频信号的还原。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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