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终端设备及其摄像头防护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80833阅读:628来源:国知局
移动终端设备及其摄像头防护组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移动终端设备摄像头镜片结构的技术领域,具体是涉及一种移动终端设备及其摄像头防护组件。



背景技术:

随着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的发展,后置双摄的造型越来越成为现代手机设计的主流元素,然而选有技术中的摄像头镜片一般为一体式玻璃材质结构,玻璃材质本身就是一种易碎材质,这就使得摄像头镜片在跌落时非常容易破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移动终端设备及其摄像头防护组件,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移动终端设备的摄像头镜片由于是一体式的玻璃结构,跌落易碎的技术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实施例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移动终端设备的摄像头防护组件,所述防护组件包括由金属材料制成的底座,所述底座的一侧设有容置槽,所述容置槽的底部开设有至少一个通孔,所述通孔中的至少一个对应移动终端设备的摄像头设置;所述容置槽内设有基板,所述基板上开设有与底座上通孔相对应的通孔,基板上的通孔内嵌设有镜片。

进一步地,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移动终端设备,所述移动终端设备包括摄像头以及上述实施例中任一项所述的防护组件。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发明提供的移动终端设备及其摄像头防护组件,通过设置金属材质的底座以及基板结构,并采用金属基板与玻璃镜片相结合的结构形式,在保证美观的同时,还可以降低因跌落而破碎的风险。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移动终端设备一实施例的背部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摄像装置一实施例的结构正视示意图;

图3是图2中摄像装置的结构剖视示意图;

图4是图2实施例中底座的结构剖视示意图;

图5是图2实施例中基板的结构剖视示意图;

图6是图2实施例中镜片的结构剖视示意图;

图7是图2实施例中镜片的结构正视示意图;

图8是摄像装置另一实施例的结构正视示意图;

图9是图8中摄像装置的结构剖视示意图;

图10是摄像装置又一实施例的结构正视示意图;

图11是摄像装置还一实施例的结构正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特别指出的是,以下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但不对本发明的范围进行限定。同样的,以下实施例仅为本发明的部分实施例而非全部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发明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第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本发明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本发明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它们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没有限定于已列出的步骤或单元,而是可选地还包括没有列出的步骤或单元,或可选地还包括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在本文中提及“实施例”意味着,结合实施例描述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可以包含在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在说明书中的各个位置出现该短语并不一定均是指相同的实施例,也不是与其它实施例互斥的独立的或备选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显式地和隐式地理解的是,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可以与其它实施例相结合。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移动终端设备,该移动终端设备可以为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具有拍照功能的设备,请一并参阅图1至图3,图1是本发明移动终端设备一实施例的背部结构示意图,图2是图1中摄像装置一实施例的结构正视示意图,以及图3是图2中摄像装置的结构剖视示意图;该移动终端设备可以包括一摄像装置100,该摄像装置100进一步包括摄像头110以及摄像头防护组件120。

具体而言,本实施例中的镜头防护组件120包括由金属材料制成的底座121,其中底座121可以由铝合金、不锈钢等材质制成。请一并参阅图4,图4是图2实施例中底座的结构剖视示意图,底座121的一侧设有容置槽1211,在本实施例中,容置槽1211的底部开设有两个通孔1212,两个通孔1212分别对应移动终端设备的两个摄像头110设置,摄像头110的外端插设于通孔1212中。底座121的侧面设有用于与外壳卡接的环形槽1214。其中,通孔1212的直径可以设置为小于或等于8mm。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通孔1212的直径也可以为其他尺寸。关于移动终端设备以及摄像头110的详细技术特征,在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理解范围内,此处不再详述,本发明只是重点对镜头防护组件120的具体结构做详细介绍。

请一并参阅图3和图5,图5是图2实施例中基板的结构剖视示意图,基板122设于容置槽1211内,优选地,容置槽1211的深度d大于或者等于基板122的厚度t,以使基板122安装于容置槽1211内时,底座121的顶面与基板122的外表面平齐或者高于基板122的外表面。该底座121结构可以很好的对基板122以及镜片123起到保护作用。

优选地,本实施例中基板122的形状为矩形两端分别相切连接两个半圆形的跑道形状,而玻璃镜片123为圆形。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可以并不限于上述的形状。基板122还可以圆角矩形、矩形、或者椭圆形等。

本实施例中,基板122同样可以采用金属材料制成,具体可以为铝合金或者不锈钢等。基板122上开设有与底座121上通孔1212相对应的通孔1221,基板122上的通孔1221内嵌设有镜片123。其中,优选地,基板122以及镜片123分别与容置槽1211的底部粘接。图3中标注1203为粘接胶层。

请一并参阅图3、图6以及图7,图6是图2实施例中镜片的结构剖视示意图,图7是图2实施例中镜片的结构正视示意图;在本实施例中,为了使镜片123具有更好的透光率,镜片123优选采用玻璃制成,具体可以为钢化玻璃或者蓝宝石玻璃等。另外,镜片123边沿的环周还可以设有黑色丝印环区1231,该黑色丝印环区1231用于在镜片123与容置槽1211的底部粘接时作为点胶区域(或者说用来遮挡点胶区域)。其中,该黑色丝印环区1231优选设置在镜片123的底面,即靠近胶层1203的一侧面。

进一步优选地,请继续参阅图3和图4,底座121的顶面环周区域形成倒角1213,并在倒角1213以及顶面位置处进行高光处理,具体可以为通过电镀、化学喷涂、热处理以及机加工的方式实现高光处理,经过处理的高光面相较于其他位置处具有更大的硬度和更高的亮度,其一方面起到耐磨以及保护基板122以及镜片123的作用,另一方面还可以提高镜头防护组件120的整体美观性。

进一步优选地,基板122的表面可以进行喷砂氧化处理,在基板122上通孔1221边沿的环周还可以设有cd纹环区1222,其目的是作为金属材质的基板122与玻璃镜片123之间的过渡区,避免由于玻璃镜片123与金属基板122之间由于色差较大而刺激视觉,进而对防护组件120产生不良的整体观感。

请继续参阅图3,摄像头110的外端插设于通孔1212中,摄像头110的取景角度a应该达到预设值的范围,该取景角度a的预设值可以为120度、150度等,此处不做具体限定。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发明提供的移动终端设备及其摄像头防护组件,通过设置金属材质的底座以及基板结构,并采用金属基板与玻璃镜片相结合的结构形式,在保证美观的同时,还可以降低因跌落而破碎的风险。

进一步地,请一并参阅图8和图9,图8是摄像装置另一实施例的结构正视示意图,图9是图8中摄像装置的结构剖视示意图;其中,本实施例与上一实施例相同的部分此处不再重复,与上一实施例不同的是,本实施例中的摄像装置100还包括闪光灯130;相应地,底座121以及基板122上分别对应设有通孔(图中未标示),基板122上对应闪光灯130的通孔内嵌设有透明盖板1223。

由于对应闪光灯130和摄像头110的透光率要求不同,优选地,镜片123的透光率不低于透明盖板1223的透光率,该镜片123的材质为玻璃,而透明盖板1223的材质可以为玻璃或者塑料、树脂、复合材料等材质,此处不做具体限定。

当然,本实施例中的闪光灯130也可以为传感器,譬如红外传感器、激光传感器等,而防护组件120的其他结构与设置闪光灯130的情况可以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10,图10是摄像装置又一实施例的结构正视示意图,与图8实施例不同的是,本实施例中的摄像装置100同时包括闪光灯130以及传感器140,相应地,底座121以及基板122上分别对应设有通孔(图中未标示),基板122上对应闪光灯130以及传感器140的通孔内嵌设有透明盖板1223(1224)。关于透明盖板1223(1224)的详细技术特征可以与上一实施例中相同,此处亦不再详述。

请参阅图11,图11是摄像装置还一实施例的结构正视示意图,该实施例可以说是图2实施例的变形,与图2实施例不同的是,该实施例中的摄像装置100包括一个摄像头110,另外位置的通孔(图中标注150的位置)可以对应设置闪光灯或者传感器等。

需要说明的,本发明实施例只是列举出了几种摄像装置的结构形式,只要在本发明的结构框架之下,或者说采用本发明中底座、基板以及镜片的材料和结构形式的技术特征,无论设置多少个摄像头孔、闪光灯或者传感器孔以及摄像头孔与闪光灯或者传感器孔的相对位置关系,均应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上述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设备及其摄像头防护组件,通过设置金属材质的底座以及基板结构,并采用金属基板与玻璃镜片以及透明盖板相结合的结构形式,在保证美观的同时,还可以降低因跌落而破碎的风险。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部分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装置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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