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电力应急集群通信技术的融合指挥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49746阅读:205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电力应急集群通信技术的融合指挥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电力应急指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电力应急集群通信技术的融合指挥系统。



背景技术:

应急通信作为电网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等重大自然灾害三项措施之一,对提高电力通信网在重大自然灾害情况下的生存能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意义重大。

从现有应急通信现状的有关数据来看,随着项目区的发展,应急通信范围的扩大和应急通信管理难度的提高,项目区现有的应急通信设施、设备和装备,远不能满足当前实际的需要,严重地制约着应急通信的能力,与应急通信工作现代化、科学化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设计一个符合电力应急通信要求的综合指挥系统具有较大的实际意义,有利于当自然灾害发生时,电网可以稳定运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克服了现有指挥系统的缺陷,提供了一种新的基于电力应急集群通信技术的融合指挥系统。本发明结构原理简单,能够有效提高防控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基于电力应急集群通信技术的融合指挥系统,包括便携式通信终端、应急通信车、视频采集子系统、前端通信子系统、后端通信子系统、数据传输装置和动中通通信车,其中,

所述的便携式通信终端与应急通信车通过无线传输的方式进行连接,通信终端与应急通信车进行双向通信;所述的便携式通信终端用于实现工作人员的通信功能;

所述的视频采集子系统与应急通信车通过无线传输的方式进行连接,视频采集子系统与应急通信车进行双向通信;视频采集子系统用于采集视频图像信息;

所述的前端通信子系统与应急通信车通过无线传输的方式进行连接,前端通信子系统与应急通信车进行双向通信;所述的前端通信子系统用于实现现场指挥部的通信功能;

所述的前端通信子系统与数据传输装置通过无线传输的方式进行连接,前端通信子系统与数据传输装置进行双向通信;

所述的后端通信子系统与数据传输装置通过无线传输的方式进行连接,后端通信子系统与数据传输装置进行双向通信;所述的后端通信子系统用于实现电网应急指挥中心的通信功能;所述的数据传输装置用于实现前端通信子系统与后端通信子系统的信息交流;

所述的后端通信子系统与动中通通信车通过无线传输的方式进行连接,后端通信子系统与动中通通信车进行双向通信。

在一种优选的方案中,所述的前端通信子系统包括第一通信终端,所述的后端通信子系统包括第二通信终端,所述的数据传输装置是移动式基站,其中,

所述的第一通信终端与移动式基站通过无线传输的方式进行连接,第一通信终端与移动式基站进行双向通信;

所述的第二通信终端与移动式基站通过无线传输的方式进行连接,第二通信终端与移动式基站进行双向通信。

本优选方案中,前端通信子系统与后端通信子系统通过终端进行信息交流,移动式基站充当信号中继的功能。

在一种优选的方案中,所述的应急通信车包括第一ds-6801、中继台、第一现场视频采集装置和第一视频传输装置,其中,

所述的第一ds-6801与中继台信号连接,ds-6801与中继台进行双向通信;

所述的第一现场视频采集装置用于采集第一现场的视频图像信息,所述的第一现场视频采集装置与中继台信号连接,现场视频采集装置与中继台进行双向通信;

所述的第一视频传输装置用于传输第一现场视频采集装置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所述的第一视频传输装置与中继台信号连接,第一视频传输装置与中继台进行双向通信。

在一种优选的方案中,所述的第一视频传输装置包括第一移动通信发送模块和第一无线图传接收机/发射机,其中,

所述的第一移动通信发送模块与中继台信号连接,第一移动通信发送模块与中继台进行双向通信;

所述的第一无线图传接收机/发射机与中继台信号连接,第一无线图传接收机/发射机与中继台进行双向通信。

本优选方案中,第一移动通信发送模块包括2g/3g/4g传输模块,第一移动通信发送模块和第一无线图传接收机/发射机适合不同的使用场景,工作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其中一个使用。

在一种优选的方案中,所述的动中通通信车包括第二ds-6801、动中通卫星设备、第二现场视频采集装置和第二视频传输装置,其中,

所述的第二ds-6801与动中通卫星设备信号连接,ds-6801与动中通卫星设备进行双向通信;

所述的第二现场视频采集装置用于采集指挥现场的视频图像信息,所述的第二现场视频采集装置与动中通卫星设备信号连接,现场视频采集装置与动中通卫星设备进行双向通信;

所述的第二视频传输装置用于传输第二现场视频采集装置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所述的第二视频传输装置与动中通卫星设备信号连接,第二视频传输装置与动中通卫星设备进行双向通信。

在一种优选的方案中,所述的第二视频传输装置包括第二移动通信发送模块和第二无线图传接收机/发射机,其中,

所述的第二移动通信发送模块与动中通卫星设备信号连接,第二移动通信发送模块与动中通卫星设备进行双向通信;

所述的第二无线图传接收机/发射机与动中通卫星设备信号连接,第二无线图传接收机/发射机与动中通卫星设备进行双向通信。

本优选方案中,第二移动通信发送模块包括2g/3g/4g传输模块,第二移动通信发送模块和第二无线图传接收机/发射机适合不同的使用场景,工作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其中一个使用。

在一种优选的方案中,所述的动中通通信车还包括灭火救援终端,所述的灭火救援终端与动中通卫星设备电连接,通过动中通卫星设备唤醒灭火救援终端,然后进行自动灭火。

在一种优选的方案中,所述的便携式通信终端包括gps定位模块,所述的gps定位模块提供工作人员的位置信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

(1)本发明结构原理简单,能够有效提高防控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电网资源的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和合法利用;

(2)本发明对于提高应急通信综合管理水平,减少应急通信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及减少重大自然灾害的损失有重要的意义。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结构连接图;

图2为实施例应急通信车原理图;

图3为实施例动中通通信车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基于电力应急集群通信技术的融合指挥系统,包括便携式通信终端、应急通信车、视频采集子系统、前端通信子系统、后端通信子系统、移动式基站和动中通通信车,其中,

便携式通信终端包括gps定位模块,gps定位模块提供工作人员的位置信息;便携式通信终端与应急通信车通过无线传输的方式进行连接,通信终端与应急通信车进行双向通信;便携式通信终端用于实现工作人员的通信功能;

视频采集子系统与应急通信车通过无线传输的方式进行连接,视频采集子系统与应急通信车进行双向通信;视频采集子系统用于采集视频图像信息;

前端通信子系统与应急通信车通过无线传输的方式进行连接,前端通信子系统与应急通信车进行双向通信;前端通信子系统用于实现现场指挥部的通信功能;

前端通信子系统包括第一手持终端,第一手持终端与移动式基站通过无线传输的方式进行连接,前端通信子系统与移动式基站进行双向通信;

后端通信子系统包括第二手持终端,第二手持终端与移动式基站通过无线传输的方式进行连接;后端通信子系统与移动式基站进行双向通信;

后端通信子系统用于实现电网应急指挥中心的通信功能;移动式基站用于实现前端通信子系统与后端通信子系统的信息交流;

后端通信子系统与动中通通信车通过无线传输的方式进行连接,后端通信子系统与动中通通信车进行双向通信。

如图2所示,应急通信车包括第一ds-6801、中继台、第一现场视频采集装置、第一4g模块和第一无线图传接收机/发射机,其中,

第一ds-6801与中继台信号连接,ds-6801与中继台进行双向通信;

第一现场视频采集装置用于采集第一现场的视频图像信息,所述的第一现场视频采集装置与中继台信号连接,现场视频采集装置与中继台进行双向通信;

第一4g模块用于传输第一现场视频采集装置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第一4g模块与中继台信号连接,第一4g模块与中继台进行双向通信;

第一无线图传接收机/发射机用于传输第一现场视频采集装置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第一无线图传接收机/发射机与中继台信号连接,第一无线图传接收机/发射机与中继台进行双向通信。

如图3所示,动中通通信车包括第二ds-6801、动中通卫星设备、第二现场视频采集装置、第二4g模块、第二无线图传接收机/发射机和灭火救援终端,其中,

第二ds-6801与动中通卫星设备信号连接,ds-6801与动中通卫星设备进行双向通信;

第二现场视频采集装置用于采集指挥现场的视频图像信息,所述的第二现场视频采集装置与动中通卫星设备信号连接,现场视频采集装置与动中通卫星设备进行双向通信;

第二4g模块用于传输第二现场视频采集装置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第二4g模块与动中通卫星设备信号连接,第二4g模块与动中通卫星设备进行双向通信;

第二无线图传接收机/发射机用于传输第二现场视频采集装置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第二无线图传接收机/发射机与动中通卫星设备信号连接,第二无线图传接收机/发射机与动中通卫星设备进行双向通信;

灭火救援终端与动中通卫星设备电连接,通过动中通卫星设备唤醒灭火救援终端,然后进行自动灭火。

相同或相似的标号对应相同或相似的部件;

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的用语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显然,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