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高低音和混响的麦克风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54051阅读:195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麦克风,具体是一种可调高低音和混响的麦克风。



背景技术:

麦克风,学名为传声器,是将声音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的能量转换器件,由"Microphone"这个英文单词音译而来。也称话筒、微音器。二十世纪,麦克风由最初通过电阻转换声电发展为电感、电容式转换,大量新的麦克风技术逐渐发展起来,这其中包括铝带、动圈等麦克风,以及当前广泛使用的电容麦克风和驻极体麦克风。

麦克风是由声音的振动传到麦克风的振膜上,推动里边的磁铁形成变化的电流,这样变化的电流送到后面的声音处理电路进行放大处理。

声音是奇妙的东西。我们听到的各种不同声音,都是由我们周围空气的微小压差产生的。奇妙之处在于,空气能将这些压差如此完好、如此真实地传输相当长的距离。

它是由金属隔膜连接到针上,这根针在一块金属箔上刮擦图案。当您朝着隔膜讲话时,产生的空气压差使隔膜运动,从而使针运动,针的运动被记录在金属箔上。随后,当您在金属箔上向回运行针时,在金属箔上刮擦产生的振动会使隔膜运动,将声音重现。这种纯粹的机械系统运行显示了空气中的振动能产生多么大的能量。

现有的麦克风只能在单独的系统上使用,兼容性不强,而且不能进行混响和调整高低音,混响和调整高低音的话只能使用硬件音频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调高低音和混响的麦克风,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可调高低音和混响的麦克风,包括壳体,壳体内部安装有聚合物电芯,聚合物电芯外侧设有电芯保护贴片;壳体内部前端安装有咪头支架,咪头安装在咪头支架上;咪头支架外部套设有网罩上;壳体内部下端安装有塑胶底座,塑胶底座上固定安装有底座,底座上设有音频充电接口、耳机接口和伴奏接口;壳体内部安装有主控板,主控板通过螺丝固定在主控板支架内侧,主控板支架通过螺丝与壳体固定连接;主控板上安装有开关键、高音键、低音键、混响键和音量键;主控板支架上开设有凹槽,所述凹槽内扣接有面盖,面盖上开设有通孔,开关键、高音键、低音键、混响键和音量键均伸出面盖。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面盖为塑胶材质。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主控板支架为塑胶材质。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网罩为五金网罩。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为亚克力材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支持安卓、IOS以及PC系统,适用性强。可以用于K歌、录歌以及直播。可以调整音量的大小,可以设置高低音以及混响。采用五金、真皮和塑胶结合,外形美观、时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爆炸图。

图中:1-开关键,2-高音键,3-低音键,4-混响键,5-音量键,6-面盖,7-主控板支架,8-主控板,9-塑胶底座,10-音频充电接口,11-耳机接口,12-伴奏接口,13-底座,14-聚合物电芯,15-电芯保护贴片,16-壳体,17-网罩,18-咪头,19-咪头支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一种可调高低音和混响的麦克风,包括壳体16,壳体16内部安装有聚合物电芯14,聚合物电芯14外侧设有电芯保护贴片15;壳体16内部前端安装有咪头支架18,咪头19安装在咪头支架18上;咪头支架18外部套设有网罩17上;壳体16内部下端安装有塑胶底座9,塑胶底座9上固定安装有底座13,底座13上设有音频充电接口10、耳机接口11和伴奏接口12;壳体16内部安装有主控板8,主控板8通过螺丝固定在主控板支架7内侧,主控板支架7通过螺丝与壳体16固定连接;主控板8上安装有开关键1、高音键2、低音键3、混响键4和音量键5;主控板支架7上开设有凹槽,所述凹槽内扣接有面盖6,面盖6上开设有通孔,开关键1、高音键2、低音键3、混响键4和音量键5均伸出面盖6。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所述面盖6为塑胶材质。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所述主控板支架7为塑胶材质。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所述网罩17为五金网罩。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所述底座13为亚克力材质,机械强度高,不易变形。

本实用新型支持安卓、IOS以及PC系统,适用性强。可以用于K歌、录歌以及直播。可以调整音量的大小,可以设置高低音以及混响。采用五金、真皮和塑胶结合,外形美观、时尚。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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