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快速拼装的蓝牙音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29503阅读:314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快速拼装的蓝牙音箱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蓝牙音箱,特别是一种可快速拼装的蓝牙音箱。



背景技术:

蓝牙音箱是一种应用广泛的电子产品,其由于具有便携性的优点而受到非常多消费者的欢迎。

然而,现有的蓝牙音箱普遍存在结构复杂、样式单一、组装困难、组装效率低下、生产成本高等缺点,严重削弱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的技术方案以解决现存的技术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快速拼装的蓝牙音箱,解决了现有蓝牙音箱样式单一、结构复杂、拼装困难、生产效率低、生产成本高等技术缺陷。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可快速拼装的蓝牙音箱,包括面壳及后盖,所述面壳及后盖配合组构成为音箱壳体,音箱壳体内部具有中空空间且所述中空空间中安装有音箱主板及与音箱主板电性连接的音箱喇叭、音箱电池,所述音箱主板内嵌有蓝牙模块,所述面壳为开设有音箱孔的弧形壳板,所述后盖包括五块弧形侧板,五块弧形侧板配合组构成所述后盖,所述面壳及后盖均为一体成型塑胶件,所述面壳侧部设置有连接突出部,所述连接突出部上设置有扣紧凹槽,所述后盖内侧壁设置有配合所述扣紧凹槽的扣紧弹扣,所述扣紧弹扣可扣入所述扣紧凹槽中并将面壳与后盖固定拼装,所述面壳外表面设置有呈六边形设置的凹位,所述音箱孔开设在所述凹位处并将蓝牙音箱的内外部空间连通,相邻的凹位之间具有六边形凸棱,所述后盖背部设置有与音箱主板电性连通电源开关及USB插槽。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音箱电池为可充电电池,可通过所述USB插槽对音箱电池进行充电。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后盖内侧壁设置有可实现面壳快速定位的安装位。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后盖内部设置有加强棱。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后盖背部设置有用于安装电源开关及USB插槽的安装通槽。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快速拼装的蓝牙音箱,该种可快速拼装的蓝牙音箱的面壳及后盖均具有弧形曲面,样式新颖美观;在生产时,通过扣紧凹槽及扣紧弹扣可实现面壳与后盖的快速拼装,组装效率高,节省大量的人力成本,有助于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总之,该种可快速拼装的蓝牙音箱解决了现有蓝牙音箱样式单一、结构复杂、拼装困难、生产效率低、生产成本高等技术缺陷。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拆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他实施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另外,专利中涉及到的所有联接/连接关系,并非单指构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通过添加或减少联接辅件,来组成更优的联接结构。本实用新型创造中的各个技术特征,在不互相矛盾冲突的前提下可以交互组合,参照图1、图2。

一种可快速拼装的蓝牙音箱,包括面壳1及后盖2,所述面壳1及后盖2配合组构成为音箱壳体,音箱壳体内部具有中空空间且所述中空空间中安装有音箱主板3及与音箱主板3电性连接的音箱喇叭4、音箱电池5,所述音箱主板3内嵌有蓝牙模块,所述面壳1为开设有音箱孔11的弧形壳板,所述后盖2包括五块弧形侧板,五块弧形侧板配合组构成所述后盖2,所述面壳1及后盖2均为一体成型塑胶件,所述面壳1侧部设置有连接突出部12,所述连接突出部12上设置有扣紧凹槽13,所述后盖2内侧壁设置有配合所述扣紧凹槽13的扣紧弹扣23,所述扣紧弹扣23可扣入所述扣紧凹槽13中并将面壳1与后盖2固定拼装,所述面壳1外表面设置有呈六边形设置的凹位14,所述音箱孔11开设在所述凹位14处并将蓝牙音箱的内外部空间连通,相邻的凹位14之间具有六边形凸棱15,所述后盖2背部设置有与音箱主板3电性连通电源开关6及USB插槽7。

优选地,所述音箱电池5为可充电电池,可通过所述USB插槽7对音箱电池5进行充电。

优选地,所述后盖2内侧壁设置有可实现面壳1快速定位的安装位21。

优选地,所述后盖2内部设置有加强棱22。

优选地,所述后盖2背部设置有用于安装电源开关6及USB插槽7的安装通槽。

在具体实施时,该种可快速拼装的蓝牙音箱的面壳1及后盖2均具有弧形曲面,样式新颖美观;在生产时,通过扣紧凹槽13及扣紧弹扣23可实现面壳1与后盖2的快速拼装,组装效率高,节省大量的人力成本,有助于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以上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做出种种的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形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