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显示屏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防强光手机显示屏。
背景技术:
在户外强烈的太阳光下,因光线太强,反射光让手机使用者难以看清楚手机显示屏上的内容,即使用手遮挡,显示效果也没有多大改善,而且现有的手机显示屏容易被摔坏。
根据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防强光手机显示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手机显示屏因光线过强而看不清楚的问题,而提出的一种防强光手机显示屏。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防强光手机显示屏,包括显示屏本体,所述显示屏本体的顶部外表面设有透明磨砂层,所述显示屏本体的底部设有液晶屏,所述液晶屏的上表面设有防辐射膜,所述液晶屏的外侧壁设有均匀分布的微型发光二极管,所述液晶屏的外侧壁电性连接有驱动电路板,所述液晶屏的底部设有前面板,所述前面板的底部设有增光板,所述增光板的顶部设有增亮膜,所述增光板的底部设有背板。
优选的,所述驱动电路板上设有光敏传感器,所述驱动电路板与微型发光二极管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增光板由增光片和扩散片组成,所述扩散片的顶部接触连接有三个增光片。
优选的,所述显示屏本体和液晶屏的外表面均设有保护膜。
优选的,所述液晶屏与驱动电路板之间设有橡胶垫。
优选的,所述增亮膜的数量为2-5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防强光手机显示屏,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该防强光手机显示屏,通过显示屏本体的顶部外表面设置的透明磨砂层,液晶屏的外侧壁设置的均匀分布的微型发光二极管,驱动电路板电性连接的光敏传感器,增光板的顶部设置的2-5层增亮膜及增光板上设置的的三层增光片实现对光线强度的感知和对显示屏亮度的自动调节功能。
2、该防强光手机显示屏,通过液晶屏的上表面设有防辐射膜,显示屏本体和液晶屏的外表面均设有保护膜,液晶屏与驱动电路板之间设有橡胶垫,实现手机的减震和防辐射功能,有效提高显示屏的使用寿命和使用安全。
该装置中未涉及部分均与现有技术相同或可采用现有技术加以实现,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操作方便,减震的同时通过额外增强屏幕亮度减弱高强度光线的影响。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防强光手机显示屏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防强光手机显示屏的增光板的主视图。
图中:1显示屏本体、2透明磨砂层、3液晶屏、4防辐射膜、5微型发光二极管、6驱动电路板、61光敏传感器、7前面板、8增光板、81增光片、82扩散片、9增亮膜、10背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参照图1-2,一种防强光手机显示屏,包括显示屏本体1,显示屏本体1的顶部外表面设有透明磨砂层2,显示屏本体1的底部设有液晶屏3,显示屏本体1和液晶屏3的外表面均设有保护膜,液晶屏3的上表面设有防辐射膜4,液晶屏3的外侧壁设有均匀分布的微型发光二极管5,液晶屏3的外侧壁电性连接有驱动电路板6,液晶屏3与驱动电路板6之间设有橡胶垫,驱动电路板6上设有光敏传感器61,驱动电路板6与微型发光二极管5电性连接,液晶屏3的底部设有前面板7,前面板7的底部设有增光板8,增光板8由增光片81和扩散片82组成,通过显示屏本体1的顶部外表面设置的透明磨砂层2,液晶屏3的外侧壁设置的均匀分布的微型发光二极管5,驱动电路板6电性连接的光敏传感器61,通过液晶屏3的上表面设有防辐射膜4,显示屏本体1和液晶屏3的外表面均设有保护膜,液晶屏3与驱动电路板6之间设有橡胶垫,实现手机的减震和防辐射功能,有效提高显示屏的使用寿命和使用安全,增光板8的顶部设置的2-5层增亮膜9及增光板8上设置的的三层增光片81实现对光线强度的感知和对显示屏亮度的自动调节功能,扩散片82的顶部接触连接有三个增光片81,增光板8的顶部设有增亮膜9,增亮膜9的数量为2-5层,增光板8的底部设有背板10。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显示屏本体1的顶部外表面设置的透明磨砂层2,液晶屏3的外侧壁设置的均匀分布的微型发光二极管5,驱动电路板6电性连接的光敏传感器61,增光板8的顶部设置的2-5层增亮膜9及增光板8上设置的的三层增光片81实现对光线强度的感知和对显示屏亮度的自动调节功能,通过液晶屏3的上表面设有防辐射膜4,显示屏本体1和液晶屏3的外表面均设有保护膜,液晶屏3与驱动电路板6之间设有橡胶垫,实现手机的减震和防辐射功能,有效提高显示屏的使用寿命和使用安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