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内嵌式音响功放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46904发布日期:2018-08-24 19:15阅读:41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音响功放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内嵌式音响功放。



背景技术:

功率放大器简称功放,俗称“扩音机”,是音响系统中最基本的设备,它的任务是把来自信号源(专业音响系统中则是来自调音台)的微弱电信号进行放大以驱动扬声器发出声音。

嵌入式的功放很受市场的欢迎,但是大多数产品存在一个共同的弊端,固定不便,且美观度低,功能单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内嵌式音响功放。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内嵌式音响功放,包括外壳,所述外壳的两侧外壁均焊接有固定座,且固定座的一侧外壁开有两个滑槽,两个所述滑槽的内壁均滑动连接有滑块,且两个滑块的一侧外壁粘接有同一个侧盖,侧盖的一侧外壁粘接有商标牌,所述外壳的一侧外壁开有显示口,且显示口的内壁通过螺钉固定有显示屏,所述外壳一侧外壁的两边均开有圆形安装孔,且圆形安装孔的内壁转动连接有音量旋钮,所述外壳的侧外壁开有矩形安装槽,且矩形安装槽的内壁通过螺钉固定有收纳盒,收纳盒的一侧内壁通过螺钉固定有两个液压杆,所述外壳的底部内壁通过螺钉固定有四个支撑杆,且四个支撑杆的顶部外壁通过螺钉固定有同一个PLC控制器,所述PLC控制器的一侧外壁焊接有蓝牙芯片,所述外壳的底部内壁通过螺钉固定有散热扇。

优选的,两个所述液压杆的活塞杆一端通过螺钉固定有同一个托板,且托板为L形结构,托板的规格与矩形安装槽的规格相适配。

优选的,所述外壳的一侧外壁开有卡槽,且卡槽的内壁插接有USB接口,且USB接口的型号为MicroUSB2.0。

优选的,所述固定座的一侧外壁的四角均开有螺纹固定孔,且固定座的规格与侧盖的规格相适配。

优选的,所述显示屏、散热扇和液压杆均连接有开关,且开关与PLC控制器相连接,蓝牙芯片的输出端通过信号线与PLC控制器相连接。

优选的,所述外壳远离固定座的一侧外壁开有散热口,且散热口的内壁通过螺钉固定有防尘网。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通过设置侧盖和固定座,方便设备固定在墙体内,且侧盖能够挡住固定孔,美观度高;

2.通过设置散热扇和防尘网,能够在设备工作时有效散热,有效避免设备自热损坏的现象发生,提高了设备的使用寿命;

3.通过设置液压杆和托板,增加了储放手机的功能,方便功放机外连手机,同时能自动推出拉进,降低了不使用时的空间占据,功能强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内嵌式音响功放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内嵌式音响功放的横截面结构俯视图。

图中:1外壳、2显示屏、3音量旋钮、4滑槽、5螺纹固定孔、6USB接口、7托板、8侧盖、9散热扇、10固定座、11防尘网、12PLC控制器、13蓝牙芯片、14收纳盒、15液压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内嵌式音响功放,包括外壳1,外壳1的两侧外壁均焊接有固定座10,且固定座10的一侧外壁开有两个滑槽4,两个滑槽4的内壁均滑动连接有滑块,且两个滑块的一侧外壁粘接有同一个侧盖8,侧盖8的一侧外壁粘接有商标牌,外壳1的一侧外壁开有显示口,且显示口的内壁通过螺钉固定有显示屏2,外壳1一侧外壁的两边均开有圆形安装孔,且圆形安装孔的内壁转动连接有音量旋钮3,外壳1的侧外壁开有矩形安装槽,且矩形安装槽的内壁通过螺钉固定有收纳盒14,收纳盒14的一侧内壁通过螺钉固定有两个液压杆15,外壳1的底部内壁通过螺钉固定有四个支撑杆,且四个支撑杆的顶部外壁通过螺钉固定有同一个PLC控制器12,PLC控制器12的一侧外壁焊接有蓝牙芯片13,外壳1的底部内壁通过螺钉固定有散热扇9。

本实用新型中,两个液压杆15的活塞杆一端通过螺钉固定有同一个托板7,且托板7为L形结构,托板7的规格与矩形安装槽的规格相适配,外壳1的一侧外壁开有卡槽,且卡槽的内壁插接有USB接口6,且USB接口6的型号为MicroUSB2.0,固定座10的一侧外壁的四角均开有螺纹固定孔5,且固定座10的规格与侧盖8的规格相适配,显示屏2、散热扇9和液压杆15均连接有开关,且开关与PLC控制器12相连接,蓝牙芯片13的输出端通过信号线与PLC控制器12相连接,外壳1远离固定座10的一侧外壁开有散热口,且散热口的内壁通过螺钉固定有防尘网11。

工作原理:将外壳1插入墙体内,拉开侧盖8通过螺纹固定孔5将设备嵌入墙内,盖上侧盖,即可使用设备,当需要使用数据线外连手机时,启动液压杆15将托板7推出,即可搭放手机。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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