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小型汽车用车载手机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52199发布日期:2019-01-08 21:12阅读:495来源:国知局
一种小型汽车用车载手机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载用支架,具体是一种小型汽车用车载手机支架。



背景技术:

现有的汽车手机支架一般都是通过胶水粘接在汽车上,这种类型的手机支架在使用的过程中一方面会出现胶水浮动的现象,另一方面还会损害汽车表面。此外也存在少部分手机支架通过夹体安装在汽车出风口上,但是这类手机支架都是通过扭簧保持夹体夹紧出风口,这类手机支架在使用的过程中存在夹体易松动的现象。

现有专利CN207078081U公开了一种汽车出风口手机支架,包括夹体和固定在夹体上的手机吸盘,所述夹体包括上夹体、下夹体和调节螺栓,所述上夹体和下夹体铰接相连,所述上夹体上设有螺纹孔,所述下夹体上设滑行斜面,所述调节螺栓安装在所述螺纹孔内并与所述滑行斜面相抵。本实用新型的汽车出风口手机支架能够方便、快捷、牢固的安装在汽车出风口上,整个安装过程通过硬币辅助即可完成,安装后的手机支架牢牢夹住汽车出风口,使用效果好。然而该支架局限性较高,需使用硬币辅助,遇到没有带硬币的情况下就很难使用,且结构复杂,使用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小型汽车用车载手机支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小型汽车用车载手机支架,包括支架本体;所述支架本体包括按压开关、夹壁、外壳和弹簧片,位于所述外壳内的弹簧片上安装有拉杆,拉杆的下端贯穿弹簧片且与通过拉杆下端的环形凸起与弹簧片的下端抵接,拉杆的上端贯穿弹簧片上设置的通孔,同时贯穿外壳的上端与按压开关转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弹簧片呈U型设置,且弯曲端插放在外壳内,弹簧片的开口端穿过外壳侧端的开口槽伸出外壳。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拉杆的上端通过开关销钉与按压开关转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按压开关的下端成矩形设置,且其四个角均设置成方便转动的弧形状。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位于所述外壳外侧的弹簧片上安装有夹壁,夹壁上设置有五金包软胶。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外壳上与所述夹壁相对的位置处固定连接有安装球头。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外壳的下端通过卡件卡接有两个对称设置的支撑架。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拉杆和开关销钉均采用铁质材料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拉杆采用塑料材质制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设计新颖,结构简单,通过转动按压开关带动拉杆向上移动,拉杆带动弹簧片夹紧在出风口页片上,从而实现本实用新型的固定,且稳定性高,且固定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小型汽车用车载手机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小型汽车用车载手机支架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按压开关、2-夹壁、3-连接球头、4-外壳、5-支撑架、6-五金包软胶、7-拉杆、8-弹簧片、9-开关销钉、10-卡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小型汽车用车载手机支架,包括支架本体;所述支架本体包括按压开关1、夹壁2、外壳4和弹簧片8,弹簧片8呈U型设置,且弯曲端插放在外壳4内,弹簧片8的开口端穿过外壳4侧端的开口槽伸出外壳4,位于所述外壳4内的弹簧片8上安装有拉杆7,拉杆7的下端贯穿弹簧片8且与通过拉杆7下端的环形凸起与弹簧片8的下端抵接,拉杆7的上端贯穿弹簧片8上设置的通孔,同时贯穿外壳4的上端与按压开关1转动连接,优选的,所述拉杆7的上端通过开关销钉9与按压开关1转动连接,所述按压开关1的下端成矩形设置,且其四个角均设置成方便转动的弧形状,当转动按压开关1时,可带动拉杆7向上移动,从而带动弹簧片8夹紧,实现支架的固定,稳定性高,位于所述外壳4外侧的弹簧片8上安装有夹壁2,夹壁2上设置有五金包软胶6,从而可对出风口页起到保护的作用。

所述外壳4上与所述夹壁2相对的位置处固定连接有安装球头3,优选的,安装球头3通过螺栓与外壳4固定。

所述外壳4的下端通过卡件10卡接有两个对称设置的支撑架5,方便拆卸。

所述拉杆7和开关销钉均采用铁质材料制成。

实施例二

实施例二与实施例一的区别在于,所述拉杆7采用塑料材料制成。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