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联网多方协同控制方法以及车联网协同平台的制作方法_4

文档序号:8433899阅读:来源:国知局
效率、增进执法效果、减少执法依据收集成本及执法成本。保险公司平台通过车联网协同平台获取数据信息,对风险进行精细化管理、实现差异化的创新保险产品开发(如按行驶里程定保费、按驾驶行为定保费、按违法水平定保费、按车辆保养状况定保费等)、实现基于车联网数据的在线定损和理赔、通过车联网数据还原事故发生场景来甄别骗保行为,同时辅助事故责任及损失认定。对于驾驶者,驾驶风险、驾驶行为及车辆状况的监测和告警能够有效增强驾驶安全,而在线求救、自动事故报告等可以有效降低伤亡及损失。
[0059]实施例二
[0060]基于与上述方法同样的发明构思,本发明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车联网协同平台,如图5所示,所述车联网协同平台具体包括:
[0061]接收模块11,用于接收来自车载终端和/或移动终端的行车用量数据,来自公安交通管理平台的交通管理数据和来自保险公司平台的保险管理数据;
[0062]存储模块12,用于保存来自车载终端和/或移动终端的行车用量数据,来自公安交通管理平台的交通管理数据和来自保险公司平台的保险管理数据;
[0063]处理模块13,用于基于上述各方发送的业务请求,根据请求类型对上述各方数据以及保存的历史数据进行判别和决策,并将结果反馈给所述各方。
[0064]所述处理模块13,还用于采用松耦合技术服务组件技术,并通过标准化接口调用车载终端和/或移动终端、公安交通管理平台和保险公司平台的数据。
[0065]所述处理模块13,进一步用于当接收到来自所述保险公司平台的保费制定请求时,利用所述行车用量数据、所述交通管理数据以及所述保险管理数据对驾驶人的驾驶行为进行评分,并将所述驾驶人的驾驶行为的评分结果提供给所述保险公司平台,由所述保险公司平台利用所述驾驶人的驾驶行为的评分结果制定相应的保费信息;以及,接收所述保险公司平台通知的保费信息,并将所述保费信息通知给相应的驾驶人;或者,
[0066]当接收到来自车载终端和/或移动终端、或公安交通管理平台的危险行为和/或驾驶场景判断请求时,利用所述行车用量数据检测驾驶人的危险行为和/或驾驶场景,将所述驾驶人的危险行为和/或驾驶场景提供给相应的驾驶人,并将所述驾驶人的危险行为和/或驾驶场景提供给公安交通管理平台;或者,
[0067]当接收到来自所述公安交通管理平台的违章行为判断请求时,利用所述行车用量数据检测驾驶人行为,并在驾驶人存在违章行为时,对驾驶人进行违章行为警告,并将驾驶人的违章行为提供给公安交通管理平台,由公安交通管理平台对违章行为进行警告或处罚;或者,
[0068]当接收到来自所述车载终端和/或移动终端的理赔请求时,利用所述行车用量数据确定相应的事故现场数据,并将所述事故现场数据提供给保险公司平台,由保险公司平台利用所述事故现场数据对客户的理赔请求进行处理。
[0069]所述处理模块13,进一步用于当收到来自所述车载终端和/或移动终端的交管求助请求时,将所述交管求助请求发送给公安交通管理平台,由所述公安交通管理平台处理交通事故;或者,当收到来自所述车载终端和/或移动终端的故障诊断请求时,对相应驾驶人的驾驶车辆进行故障诊断,并将故障诊断的结果通知给相应的驾驶人;或者,当收到来自所述车载终端和/或移动终端的故障预测请求时,对相应驾驶人的驾驶车辆进行故障预测,并在驾驶人的驾驶车辆可能出现故障时,将可能出现故障的信息通知给相应的驾驶人。
[0070]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接收模块11,还用于接收来自车载终端和/或移动终端的业务请求;或来自公安交通管理平台的业务请求;或来自保险公司平台的业务请求;所述处理模块13,进一步用于在收到来自车载终端和/或移动终端的业务请求后,判断是否需要使用交通管理数据和/或保险管理数据、和/或,公安交通管理平台的业务流程和/或保险公司平台的业务流程进行协同处理;如果是,则利用交通管理数据和/或保险管理数据、和/或,公安交通管理平台的业务流程和/或保险公司平台的业务流程对车载终端和/或移动终端的业务请求进行协同处理;或者,在收到来自公安交通管理平台的业务请求后,判断是否需要使用行车用量数据和/或保险管理数据、和/或,车载终端和/或移动终端的业务流程、和/或保险公司平台的业务流程进行协同处理;如果是,则利用行车用量数据和/或保险管理数据、和/或,车载终端和/或移动终端的业务流程、和/或保险公司平台的业务流程对公安交通管理平台的业务请求进行协同处理;或者,在收到来自保险公司平台的业务请求后,判断是否需要使用行车用量数据和/或交通管理数据、和/或,车载终端和/或移动终端的业务流程、和/或公安交通管理平台的业务流程进行协同处理;如果是,则利用行车用量数据和/或交通管理数据、和/或,车载终端和/或移动终端的业务流程、和/或公安交通管理平台的业务流程对保险公司平台的业务请求进行协同处理。
[0071]其中,本发明装置的各个模块可以集成于一体,也可以分离部署。上述模块可以合并为一个模块,也可以进一步拆分成多个子模块。
[0072]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本发明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当然也可以通过硬件,但很多情况下前者是更佳的实施方式。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的方法。
[0073]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附图只是一个优选实施例的示意图,附图中的模块或流程并不一定是实施本发明所必须的。
[0074]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施例中的装置中的模块可以按照实施例描述进行分布于实施例的装置中,也可以进行相应变化位于不同于本实施例的一个或多个装置中。上述实施例的模块可以合并为一个模块,也可以进一步拆分成多个子模块。
[0075]上述本发明实施例序号仅仅为了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
[0076]以上公开的仅为本发明的几个具体实施例,但是,本发明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思之的变化都应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车联网多方协同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车联网协同平台接收并保存来自车载终端和/或移动终端的行车用量数据,来自公安交通管理平台的交通管理数据和来自保险公司平台的保险管理数据; 所述车联网协同平台基于上述各方发送的业务请求,根据请求类型对上述各方数据以及保存的历史数据进行判别和决策,并将结果反馈给所述各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 所述车联网协同平台采用松耦合技术服务组件技术,并通过标准化接口调用车载终端和/或移动终端、公安交通管理平台和保险公司平台的数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车联网协同平台接收到来自所述保险公司平台的保费制定请求时,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 所述车联网协同平台利用所述行车用量数据、所述交通管理数据以及所述保险管理数据对驾驶人的驾驶行为进行评分,并将所述驾驶人的驾驶行为的评分结果提供给所述保险公司平台,由所述保险公司平台利用所述驾驶人的驾驶行为的评分结果制定相应的保费信息;所述车联网协同平台接收所述保险公司平台通知的保费信息,并将所述保费信息通知给相应的驾驶人。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车联网协同平台接收到危险行为和/或驾驶场景判断请求时,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 所述车联网协同平台利用所述行车用量数据检测驾驶人的危险行为和/或驾驶场景,将所述驾驶人的危险行为和/或驾驶场景提供给相应的驾驶人,并将所述驾驶人的危险行为和/或驾驶场景提供给公安交通管理平台。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车联网协同平台接收到来自所述公安交通管理平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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