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及其通信方法_3

文档序号:8447651阅读:来源:国知局
机I上获取视频采集模块及音频采集模块采集的视频数据及音频数据。所述视频数据及音频数据发送至所述楼宇可视对讲室内机上,并在该楼宇可视对讲室内机上进行显示,从而实现了对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的远程视频监控功能。
[0044]参阅图5,本发明另外还提供了一种微信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的通信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根据储存在所述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I上的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3的微信账号识别码,通过微信平台2呼叫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3 ;
在本实施方式中,在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I上所述微信帐号识别码与楼宇房间编号对应,包括受访者房间号码、住户姓名或别名。
[0045]在本实施方式中,在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I上,所述的楼宇房间编号实际上都是与每一个客户的房间相对应的,例如根据405房间的登记记录获得该入住该房间的住户的房间编号,姓名或者别名,然后将该房间编号或者姓名,别名作为楼宇房间编号。而每一个楼宇房间编号都会在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I上对应于一个可以被微信平台2识别与该楼宇房间编号唯一对应的微信账号识别码。其中,所述的微信账号识别码和房间编号、房间住户的姓名、别名均保存在所述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I中。
[0046]步骤S2:根据应答,判断是否建立通信的链路,所述应答包括:超时无应答、挂机及摘机,当所述应答为摘机时微信楼宇可视门口机与微信楼宇可视终端机通信链路建立并进入步骤S3 ;
在本实施方式中,建立通信链路时,所述楼宇对讲门口机I会收到应答信息。其中超时无连接意味着所述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3没有接听该呼叫,也没有挂断该呼叫,或者由于网络原因没有能够呼叫到所述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3 ;其中挂机意味着,所述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3收到了该呼叫,但是主动挂断或者结束了该呼叫;其中摘机意味着,所述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3同意了该呼叫请求,与所述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I建立了通信链路。
[0047]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I在与所述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33通信时首先需要借助所述微信平台2查找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3。只有当所述微信平台2将对应的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3的应答信号或者所述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3的微信账号识别码发送给所述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I后,该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I才能与所述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3进行链接。
[0048]步骤S3:进行音频数据、视频数据及控制信号的通信;
其中,所述步骤S3包括以下分步骤:
步骤S31:进行音视频双向通信;
步骤S32:接收所述微信楼宇可视终端机的控制信号;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控制信号主要包括所述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3发来的控制所述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I门锁打开的信号。
[0049]步骤S33:根据所述控制信号控制所述门锁打开;
步骤S34:结束音视频通信。
[0050]当所述步骤S2微信楼宇可视门口机与微信楼宇可视终端机通信链路未建立时,进入步骤S4。
[0051 ] 所述步骤S4为通话结束。
[0052]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微信楼宇可视门口机与微信楼宇可视终端机通信链路未建立包括所述步骤S2中的超时无应答和挂机。
[0053]其中,在步骤SI中,所述微信账号识别码在呼叫前转换为所述微信平台2可识别的微信帐号,所述微信帐号识别码包括受访者房间号码、住户姓名或别名。
[0054]其中,所述步骤S3中的音频数据与视频数据同步通信,所述音频数据进行了消噪声及消回声处理。
[0055]消噪声是指在语音录制结束后进行语音数据处理时,对在录制时周围环境引入的噪声进行再处理,消除噪声。
[0056]消回声是指在语音录制结束后进行语音数据处理时,对录制端已经接收,且正在播放的语音数据再次进入音频录制设备引起的回声,这种回声只在音频数据的双向通信时产生。
[0057]其中,在所述步骤S2中,当通信链路未建立时执行步骤S3’,
所述步骤S3’包括:录制一段音频数据及视频数据,并将录制的音频数据及视频数据发送至微信帐号识别码所对应的微信帐号。
[0058]以上所述,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和技术构思作出其他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而所有这些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微信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及微信平台;所述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与所述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分别与微信平台网络连接;所述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与所述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均包括能够按照有线或者无线网络通信协议与微信平台通信的微信通信模块,所述微信通信模块能够通过微信通信接口与所述微信平台双向通信,接收或发送视频数据、音频数据及控制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信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用于接收或发送所述视频数据、音频数据并发送所述控制信号,所述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包括楼宇可视对讲室内机、楼宇可视对讲管理机、车载可视对讲机、智能手机及平板电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信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与所述微信平台建立通信链路后,所述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根据自身储存的微信账号识别码通过所述微信平台呼叫所述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当所述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与所述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建立通信链路后,所述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与所述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通信。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微信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能够根据与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所对应的微信账号识别码查看该微信帐号识别码所对应的所述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的监控视频。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微信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微信帐号识别码与楼宇房间编号及微信帐号相对应,包括受访者房间号码、住户姓名或别名。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微信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其特征在于,楼宇可视对讲室内机、所述楼宇可视对讲管理机及所述车载可视对讲机通过所述微信平台分别能够与其它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进行视频及音频通信。
7.一种微信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的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根据储存在所述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上的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的微信账号识别码,通过微信平台呼叫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 步骤S2:根据应答,判断是否建立通信的链路,所述应答包括:超时无应答、挂机及摘机,当所述应答为摘机时微信楼宇可视门口机与微信楼宇可视终端机通信链路建立并进入步骤S3,否则进入步骤S4; 步骤S3:进行音频数据、视频数据及控制信号的通信; 步骤S4:通话结束; 所述步骤S3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31:进行音视频双向通信; 步骤S32:接收所述微信楼宇可视终端机的控制信号; 步骤S33:根据所述控制信号控制门锁打开; 步骤S34:结束音视频通信。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微信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的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SI中,所述微信账号识别码在呼叫前转换为所述微信平台可识别的微信帐号,所述微信帐号识别码包括受访者房间号码、住户姓名或别名。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微信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的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3中的音频数据与视频数据同步通信,所述音频数据进行了消噪声及消回声处理。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微信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的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2中,当通信链路未建立时执行步骤S3’, 所述步骤S3’包括:录制一段音频数据及视频数据,并将录制的音频数据及视频数据发送至微信帐号识别码所对应的微信帐号。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微信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包括: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及微信平台;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与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分别与微信平台网络连接;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与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均包括能够与微信平台通信的微信通信模块,该微信通信模块通过微信通信接口与所述微信平台双向通信,接收或发送视频数据、音频数据及控制信号。本发明同时提供了一种微信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的通信方法。本发明提供的系统能够将该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采集的视频及音频数据发送至所述微信平台,同时所述微信平台能够将其接收的新的音频数据发送给所述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从而实现楼宇可视对讲门口机与楼宇可视对讲终端机的视频及音频通信功能。<u/>
【IPC分类】H04N7-18, H04L12-58, H04L29-08, H04N7-14
【公开号】CN104767960
【申请号】CN201510107115
【发明人】严爱民
【申请人】严爱民
【公开日】2015年7月8日
【申请日】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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