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491956阅读:125来源:国知局
移动终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通信设备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移动终端。
【背景技术】
[0002]为了追求更好的手感和外观,越来越多的手机使用了金属后壳。然而金属后壳对无线电信号的屏蔽作用非常显著,所以在追求后壳有尽量大的金属面积的同时,针对手机自带的天线,厂家对手机做出了许多结构改动。例如,在对应手机自带的NFC天线的部分后壳做成非金属壳,或者在金属后壳的对应NFC天线的部分开孔或者开缝,以保证天线信号的正常收发。
[0003]但是为了天线开孔或者开缝,会降低后壳的结构强度,且这样的整体结构设计只考虑了手机自带的天线的正常使用,对于带NFC功能的S頂卡(如“手机深圳通”等城市交通SIM卡、手机支付SIM卡等),由于SIM卡的NFC天线被金属后壳覆盖,导致带有金属后壳的手机不能正常使用S頂卡的NFC功能。

【发明内容】

[0004]本申请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冋题。为此,本发明旨在提供一种移动终端,该移动终端的S頂卡上的NFC功能可正常使用。
[0005]根据本发明的移动终端,包括:本体,所述本体的后壁面上设有摄像头、后置灯中的至少一种;带有NFC功能的S頂卡,所述S頂卡设在所述本体上,所述S頂卡邻近所述摄像头或者所述后置灯设置;金属盖,所述金属盖设在所述本体上以覆盖所述本体的后壁面,所述金属盖上设有对应所述摄像头和/或所述后置灯的通孔。
[0006]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移动终端,通过将S頂卡邻近摄像头或者后置灯设置,可利用金属盖上已有的对应摄像头和/或后置灯的通孔,作为S頂卡的NFC信号通路,这样在不影响金属盖的整体金属外观的基础上,实现了 S頂卡的NFC功能的正常使用,尤其S頂卡的NFC功能可在具有金属后壳的手机上正常使用。
[0007]具体地,所述S頂卡上的NFC天线朝向对应的所述通孔设置。这样NFC信号向外传播时信号较强。
[0008]更具体地,邻近所述SIM卡的所述通孔的最大尺寸为8-12mm。
[000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移动终端为手机。
[0010]可选地,所述S頂卡位于所述摄像头或者所述后置灯的下方。
[0011]可选地,所述S頂卡位于所述摄像头或者所述后置灯的左侧或者右侧。
[0012]本发明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发明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0013]本发明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0014]图1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移动终端的内部局部结构示意图;
[0015]图2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手机的后部示意图。
[0016]附图标记:
[0017]移动终端100、本体1、摄像头2、后置灯3、S頂卡4、金属盖5、通孔51。
【具体实施方式】
[0018]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发明,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0019]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0020]在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21]下面参考图1-图2描述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移动终端100,移动终端100可为手机,移动终端100也可为带有S頂卡的其他电子产品,例如智能手表等。下面均以移动终端100为手机为例进行说明。
[0022]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移动终端100,如图1所示,包括:本体1、带有NFC功能的S頂卡4和金属盖5。
[0023]本体1的后壁面上设有摄像头2、后置灯3中的至少一种,S頂卡4设在本体1上,且S頂卡4邻近摄像头2或者后置灯3设置。金属盖5设在本体1上以覆盖本体1的后壁面,金属盖5上设有对应摄像头2和/或后置灯3的通孔51。
[0024]这里,移动终端100上可仅设有后置灯3,后置灯3可为照明灯,则S頂卡4邻近后置灯3设置。移动终端100上也可仅设有摄像头2,则S頂卡4邻近摄像头2设置。或者,移动终端100上既有摄像头2,也有后置灯3,S頂卡4邻近摄像头2或者后置灯3设置。
[0025]由于金属盖5上已开了对应摄像头2或者后置灯3的通孔51,SIM卡4邻近摄像头2或者后置灯3设置后,通孔51给S頂卡4的NFC信号留出了空间通路,保证无线电信号可通过通孔51传输出去。
[0026]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现有技术中两个NFC设备之间基于13.56MHz频率的无线电信号通讯,如果通孔51的最大尺寸不足,信号的传播质量将会大打折扣。而摄像头2、后置灯3的尺寸通常较大,对应的通孔51的尺寸也会较大,因此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利用摄像头2或者后置灯3的对应通孔51,可满足信号高品质传输的要求。如果使用手机上其他小孔(如出音孔等),信号波传输容易受阻。如果在金属盖5上单独开设足够尺寸的孔或者缝,又会影响金属盖5尤其是手机后盖的完整性、美观度。
[0027]优选地,邻近S頂卡4的通孔51的最大尺寸为8-12_。这里,最大尺寸指的是通孔51内径最大的尺寸,例如,当通孔51为圆形孔时,最大尺寸指的是通孔51的直径,当通孔51为方形孔时,最大尺寸指的是通孔51的对角线方向的尺寸。其中,通孔51的最大尺寸不小于8mm,可保证NFC信号正常传播,通孔51的最大尺寸不大于12mm,则金属盖5的结构强度能得到有效保证。
[0028]优选地,SIM卡4的边缘与通孔51的边缘距离小于等于5mm,进一步优选地,SIM卡4的边缘与通孔51的边缘距离为3-5mm,这样能够避免S頂卡4与摄像头2或者后置灯3干涉,同时保证NFC信号源与通孔51距离近、干扰少。
[0029]在一些手机上,手机后侧既有摄像头2也有后置灯3,该后置灯3为闪光灯,且闪光灯与摄像头2的距离较近,此时,SIM卡4邻近摄像头2设置时,SIM卡4与闪光灯的距离也较近。利用对应摄像头2和闪光灯的两个通孔51传递信号,NFC信号有效的辐射空间增大,传递质量更强。
[0030]另外,现有技术公开的通信设备上,使用的摄像头或者灯具的纵向结构主体为塑料,SIM卡4邻近摄像头2或者后置灯3设置,可使NFC信号从通孔51处辐射不受阻挡。
[0031]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移动终端100,通过将S頂卡4邻近摄像头2或者后置灯3设置,可利用金属盖5上已有的对应摄像头2和/或后置灯3的通孔51,作为S頂卡4的NFC信号通路,这样在不影响金属盖5的整体金属外观的基础上,实现了 S頂卡4的NFC功能的正常使用,尤其S頂卡4的NFC功能可在具有金属后壳的手机上正常使用。
[0032]这里,SIM卡4可位于摄像头2或者后置灯3的下方,SIM卡4也可位于摄像头2或者后置灯3的左侧或者右侧,还可位于其他位置。
[0033]例如在图1的手机中,摄像头2和后置灯3横向并排设置,为了充分利用2个通孔51,S頂卡4优选位于摄像头2或者后置灯3的下方,可使NFC信号从侧上方辐射不受阻挡。
[0034]当然本发明实施例不限于此,例如,当摄像头2和后置灯3纵向并排设置时,SIM卡4可位于摄像头2或者后置灯3的左侧,NFC信号从右侧辐射不受阻挡。或者如图2所示,SIM卡4位于摄像头2或者后置灯3的右侧,NFC信号从左侧辐射不受阻挡。
[0035]具体地,SIM卡4上的NFC天线朝向对应的通孔51设置,这样NFC信号向外传播时信号较强。
[0036]当然,移动终端100还包括其他部件如电路板、显示屏等,电路板、显示屏等部件的结构及工作原理均为现有技术,这里不再赘述。
[0037]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些实施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0038]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主权项】
1.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本体,所述本体的后壁面上设有摄像头、后置灯中的至少一种;带有NFC功能的S頂卡,所述S頂卡设在所述本体上,且所述S頂卡邻近所述摄像头或者所述后置灯设置;金属盖,所述金属盖设在所述本体上以覆盖所述本体的后壁面,所述金属盖上设有对应所述摄像头和/或所述后置灯的通孔。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S頂卡上的NFC天线朝向对应的所述通孔设置。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邻近所述S頂卡的所述通孔的最大尺寸为 8_12mm。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为手机。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SIM卡位于所述摄像头或者所述后置灯的下方。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SIM卡位于所述摄像头或者所述后置灯的左侧或者右侧。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移动终端,包括:本体、带有NFC功能的SIM卡和金属盖。本体的后壁面上设有摄像头、后置灯中的至少一种。SIM卡设在本体上,SIM卡邻近摄像头或者后置灯设置。金属盖设在本体上以覆盖本体的后壁面,金属盖上设有对应摄像头和/或后置灯的通孔。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移动终端,在不影响金属盖的整体金属外观的基础上,实现了SIM卡的NFC功能的正常使用,尤其SIM卡的NFC功能可在具有金属后壳的手机上正常使用。
【IPC分类】H04M1/02
【公开号】CN105245652
【申请号】CN201510713626
【发明人】张福
【申请人】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1月13日
【申请日】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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