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方法和装置以及移动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698675阅读:404来源:国知局
监控方法和装置以及移动终端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公开实施例涉及通信电子领域,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的监控方法和装置、被监控方法和装置以及移动终端。所述监控方法包括: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如果所述监控角色为监控方,则执行监控操作。所述被监控方法包括: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如果所述监控角色为被监控方,则执行被监控操作。利用上述方法,在多方自愿的情况下,多部移动终端之间以多种方式相互授权以达到监控角色的协定的目的,且一个移动终端根据角色的协定即可以成为监控方也可以成为被监控方,也可以同时成为监控方与被监控方。
【专利说明】
监控方法和装置以及移动终端
技术领域
[0001]本公开实施例涉及通信电子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移动终端的监控方法和装置、被监控方法和装置以及移动终端。
【背景技术】
[0002]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各种移动终端已广泛被应用于用户的日常生活及通信中,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及各种可穿戴设备等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0003]—方面,越来越多的未成年用户开始使用移动终端,监护人、老师对未成年用户使用移动终端的行为无法监控和了解,而移动终端功能众多,难以预防未成年人沉迷于不良应用,或陷入付费项目的陷阱。
[0004]另一方面,当用户处于危机情况时,移动终端能够成为求助外界的工具,但用户往往受制于处境,难以主动告知他人所处位置信息。
[0005 ]其次,同一用户往往同时拥有多个不同的移动终端,但往往不会全部随身携带,终端之间相互监控也能够保护用户隐私和财产安全。
[0006]在实现本发明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中存在以下问题:无法在多方自愿的情况下实现多个移动终端对多个移动终端的相互监控,且无法向被监视一方共享自己的位置。

【发明内容】

[0007]有鉴于此,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一种移动终端的监控方法和装置、被监控方法和装置以及移动终端。用以在多方自愿的情况下,通过协定,实现多部移动终端之间单向监控或相互监控的功能,使监视方能够向被监视方主动共享自己的位置。
[0008]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移动终端的监控方法,包括:
[0009]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
[0010]如果所述监控角色为监控方,则执行监控操作。
[0011]优选地,所述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包括:
[0012]如果接收到来自用户的成为监控方的指令,则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授权请求,并在接收到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授权响应之后,成为所述监控方;或者,
[0013]如果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接收到被监控请求后,接收到来自用户的成为监控方的指令,则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响应,成为所述监控方。
[0014]优选地,所述执行监控操作包括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规则并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操作信息和所处位置的信息。
[0015]优选地,所述执行监控操作包括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规则并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警告信息。
[0016]优选地,所述执行监控操作包括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规则并控制所述其他移动终端,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
[0017]优选地,所述执行监控操作包括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规则并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求助信息,以及响应所述求助信息并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
[0018]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移动终端的被监控方法,包括:
[0019]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
[0020]如果所述监控角色为被监控方,则执行被监控操作。
[0021]优选地,所述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包括:
[0022]如果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接收到监控授权请求后接收到来自用户的监控授权的指令,则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授权响应,成为所述被监控方;或者,
[0023]如果接收到来自用户的成为被监控方的指令,则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被监控请求,并在接收到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响应之后,成为所述被监控方。
[0024]优选地,所述执行被监控操作包括根据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规则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被监控的操作项的操作信息和所处位置的信息。
[0025]优选地,所述执行被监控操作包括根据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规则,在执行的操作项被禁止或所处位置处于被监控范围内的情况下,发送警告信息给所述其他移动终端。
[0026]优选地,所述执行被监控操作包括根据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规则在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控制下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
[0027]优选地,所述执行被监控操作包括根据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规则和来自用户的求助指令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求助信息,并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
[0028]优选地,所述如果所述监控角色为被监控方,则执行被监控操作包括:
[0029]所述监控角色为所述被监控方的移动终端在执行关机程序或切断电源后再次开机时,继续执行被监控操作。
[0030]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种移动终端的监控装置,包括:
[0031]角色协定模块,用于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
[0032]监控模块,用于在所述监控角色为监控方的情况下,执行监控操作。
[0033]优选地,所述角色协定模块包括:
[0034]监控受权单元,用于在接收到来自用户的成为监控方的指令的情况下,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授权请求,并在接收到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授权响应之后,向所述监控模块发送执行监控操作的命令;或者,
[0035]还用于在接收到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被监控请求后接收到来自用户的成为监控方的指令的情况下,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响应,向所述监控模块发送执行监控操作的命令。
[0036]优选地,所述监控模块包括:
[0037]规则制定单元,用于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规则;
[0038]信息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操作信息和所处位置的信息。
[0039]优选地,所述监控模块包括:
[0040]规则制定单元,用于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规则;[0041 ]告警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警告信息。
[0042]优选地,所述监控模块包括:
[0043 ]规则制定单元,用于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规则;
[0044]位置共享单元,用于控制所述其他移动终端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
[0045]优选地,所述监控模块包括:
[0046]规则制定单元,用于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规则;
[0047]求助响应单元,用于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求助信息,并在接收到所述求助信息后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
[0048]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四方面,提供一种移动终端的被监控装置,包括:
[0049]角色协定模块,用于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
[0050]被监控模块,用于在所述监控角色为被监控方的情况下,执行被监控操作。
[0051]优选地,所述角色协定模块包括:
[0052]监控授权单元,用于在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接收到监控授权请求后接收到来自用户的监控授权的指令的情况下,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授权响应,并向所述被监控模块发送执行被监控操作的命令;或者,
[0053]还用于在接收到来自用户的成为被监控方的指令情况下,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被监控请求,并在接收到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响应之后,并向所述被监控模块发送执行被监控操作的命令。
[0054]优选地,所述被监控模块包括:
[0055]规则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规则;
[0056]信息发送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监控规则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被监控的操作项的操作信息和所处位置的信息。
[0057]优选地,所述被监控模块包括:
[0058]规则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规则;
[0059]告警发送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监控规则在执行的操作项属于被禁止执行的操作项,或所处位置在被监控的区域范围内的情况下,发送警告信息给所述其他移动终端。
[0060]优选地,所述被监控模块包括:
[0061 ]规则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规则;
[0062]位置共享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监控规则在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控制下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
[0063]优选地,所述被监控模块包括:
[0064]规则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规则;
[0065]求助请求单元,用于根据来自用户的求助指令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求助信息,并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
[0066]优选地,所述被监控模块用于在执行关机程序或切断电源后再次开机的情况下,继续执行被监控操作。
[0067]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五方面,提供一种移动终端,该移动终端包括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三方面所述的监控装置和/或第四方面所述的被控装置。
[0068]由上述技术方案可见,本公开实施例能够克服现有技术中,无法在多方自愿的情况下实现多个移动终端对多个移动终端的相互监控,且无法向被监视一方共享自己的位置的问题。
[0069]在本公开实施例中,监控方移动终端能够响应被监控方移动终端求助信息,并与被监控方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不仅是监控,还能发挥监护的作用。如果执行的操作项属于被禁止执行的操作项,或所处位置在被监控的区域范围内,被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警告信息给监控方移动终端,仅对执行被禁止的操作和进入被监控的区域进行警告,减少监控负担
[0070]另外,被监控方移动终端重启时会自动执行被监控操作,防止移动终端电量不足或人为关闭移动终端后,无法进行被监控操作的作用。
【附图说明】
[0071]通过参照以下附图对本公开实施例的描述,本公开实施例的上述以及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将更为清楚,在附图中:
[0072]图1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监控方法的流程图;
[0073]图2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被监控方法的流程图;
[0074]图3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监控方法的流程图;
[0075]图4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被监控方法的流程图;
[0076]图5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监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77]图6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被监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78]图7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监控装置与被监控装置的组合的结构示意图;
[0079]图8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结构示意图;
[0080]图9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用于实现监控方法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81]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公开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公开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公开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付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公开保护的范围。
[0082]附图中的流程图、框图图示了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系统、装置的可能的体系框架、功能和操作,流程图和框图上的方框可以代表一个模块、程序段或仅仅是一段代码,所述模块、程序段和代码都是用来实现规定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也应当注意,所述实现规定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可以重新组合,从而生成新的模块和程序段。因此附图的方框以及方框顺序只是用来更好的图示实施例的过程和步骤,而不应以此作为对发明本身的限制。
[0083]图1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监控方法的流程图,如图1所示,该方法具体由如下步骤实现:
[0084]在步骤SlOl,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
[008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通过两个以上不同的移动终端的信息交互完成。
[0086]例如,在接收到来自用户的指令后,移动终端向用户选择的其他移动终端发送请求,并在接收到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响应后,进入监控模式或是被监控模式,并执行与所述模式相应的操作。上述来自用户的指令可以包括:成为监控方或被监控方,需要监控的内容或被监控的内容,监控的对象信息。上述向用户选择的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的请求根据所述来自用户的指令做出,可以包括:成为监控方或被监控方,需要监控的内容或被监控的内容,发送请求一方的移动终端信息。上述接收到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响应可以包括:完全接受并响应监控或被监控请求,对于所有需要监控的内容或被监控的内容给予授权;部分接受并响应监控或被监控请求,在请求一方提出的需要监控的内容或被监控的内容的范围内对部分内容给予授权。如果未接收到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响应,那么可以再次发送请求,或者退出监控角色的协定,协定不成功。
[0087]上述仅为以主动请求的方式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的情况,还有以被动响应的方式进行角色的协定的情况。例如,在接收到其他移动终端的请求后,接收到来自用户的指令,根据用户的指令响应发送请求的其他移动终端,之后进入监控模式或是被监控模式,并执行与所述模式相应的操作。上述其他移动终端的请求可以包括:成为监控方或被监控方,需要监控的内容或被监控的内容,发送请求一方的移动终端信息。上述用户的指令可以包括:完全接受监控或被监控请求,对于所有需要监控的内容或被监控的内容给予授权;部分接受监控或被监控请求,在请求一方提出的需要监控的内容或被监控的内容的范围内对部分内容给予授权。如果未接收到来自用户的指令,那么可以在用户界面上对用户进行提示,超过时限后,退出监控角色的协定,协定不成功。
[0088]在步骤S102,如果所述监控角色为监控方,则执行监控操作。
[0089]在一些实施例中,一个移动终端的监控角色可以为监控方,也可以为被监控方,也可以同时为监控方或被监控方。
[0090]在一些实施例中,一个移动终端可以作为多个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方,也可以作为多个其他终端的被监控方,也可以同时作为多个不同移动终端的监控方或被监控方。
[0091]在一些实施例中,两个移动终端可以互为对方的监控方和被监控方,此种情况下两个移动终端可以实现相互监控。推广到由多个移动终端组成的监控网,组这张监控网的移动终端的两两组合均可以实现相互监控,由此可实现多个移动终端间的或单向或双向的监控。
[009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监控操作包括:向被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监控规则。在上述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的步骤中,一些实施例可以在监控角色的协定阶段就完成需要监控的内容或被监控的内容的协定。在之前步骤没有进行详细的关于监控内容的协定的情况下,监控操作需要包括向被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监控规则。例如,所述监控规则可以包括:需要监控的操作项,需要监控的区域范围。所述需要监控的操作项可以为启动某个应用程序,开启移动终端额某项功能,给特定联系对象发送短信拨打电话等,规定一旦被监控方移动终端执行这些操作项,其操作即会被纳入监控范围;所述需要监控的区域范围表示某一相对固定的区域范围,比如以某一经玮度为中心的周边区域,以某一固定建筑为中心的周边区域,也可以是以可移动的物体为中心的周边区域,可以是通过电子地图描绘的确定的不规则区域,也可以设定为某一行政规划区域,一旦被监控方移动终端进入这些区域,其行踪即会被纳入监控范围。
[009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监控操作包括: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操作信息和所处位置的信息。在已经发送监控规则的情况下,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操作信息和所处位置的信息为符合监控规则的信息,否则不纳入监控范围。在没有发送监控规则的情况下,也可以对被监控方移动终端的所有操作和行踪进行监控。
[009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监控操作包括: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警告信息。所述警告信息可以为所述监控规则所规定的内容,对于危险度较高或者其他监控者比较关注的内容,可以采用一旦被监控移动终端涉及这些内容即把告警信息发送给监控方的方法,增强优先级较高的监控内容与普通监控内容的区分度。
[009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监控操作还包括:控制所述其他移动终端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求助信息,响应所述求助信息并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例如,当被监控一方陷入危险或者与监控方走散时,监控方移动终端可以控制被监控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被监控方移动终端也可发送求助信息,监控方移动终端收到后即刻响应并进行位置共享。
[0096]在本公开实施例中,多部移动终端之间能够以多种方式相互授权以达到监控角色的协定的目的。所以可以实现在多方自愿的情况下,多个移动终端对多个移动终端的相互监控,且一个移动终端根据角色的协定即可以成为监控方也可以成为被监控方,也可以同时成为监控方与被监控方。在满足现有监控的功能的同时可以响应求助和主动位置共享,起到一种监护被监控方的作用。
[0097]图2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被监控方法的流程图,如图2所示,该方法具体由如下步骤实现:
[0098]在步骤S201,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
[0099]在步骤S202,如果所述监控角色为被监控方,则执行被监控操作。
[010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执行被监控操作包括接收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的监控规则。在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的步骤中,一些实施例可以在监控角色的协定阶段就完成需要监控的内容或被监控的内容的协定。在之前步骤没有进行详细的关于监控内容的协定的情况下,被监控操作需要包括接收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监控规则。例如,所述监控规则可以包括:需要监控的操作项,需要监控的区域范围。所述需要监控的操作项可以为启动某个应用程序,开启移动终端额某项功能,给特定联系对象发送短信拨打电话等,规定一旦被监控方移动终端执行这些操作项,其操作即会被纳入监控范围;所述需要监控的区域范围表示某一相对固定的区域范围,比如以某一经玮度为中心的周边区域,以某一固定建筑为中心的周边区域,也可以是以可移动的物体为中心的周边区域,可以是通过电子地图描绘的确定的不规则区域,也可以设定为某一行政规划区域,一旦被监控方移动终端进入这些区域,其行踪即会被纳入监控范围。
[010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被监控操作包括:根据角色协定内容和/或所述监控规则,向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被监控的操作项的操作信息和所处位置的信息。在已经接收监控规则的情况下,所述向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被监控的操作项的操作信息和所处位置的信息为符合监控规则的信息,否则不纳入监控范围。在没有接收监控规则的情况下,也可以向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所有操作信息和位置信息。
[010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被监控操作包括:如果执行的操作项属于被禁止执行的操作项,或所处位置在被监控的区域范围内,发送警告信息给所述其他移动终端。所述警告信息可以为所述监控规则所规定的内容,对于危险度较高或者其他监控者比较关注的内容,可以采用一旦被监控移动终端涉及这些内容即把告警信息发送给监控方的方法,增强优先级较高的监控内容与普通监控内容的区分度。
[010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被监控操作还包括:在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控制下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根据来自用户的求助指令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求助信息,并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例如,被监控方移动终端接收到监控方移动终端的命令后与监控方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被监控方移动终端用户可以下发求助指令,可包括具体的求助信息,被监控方移动终端可将求助信息发送给监控方移动终端,等待监控方移动终端的响应,如进行位置共享,开启即时通信。
[0104]在本公开实施例中,多部移动终端之间能够以多种方式相互授权以达到监控角色的协定的目的。所以可以实现在多方自愿的情况下,多个移动终端对多个移动终端的相互监控,且一个移动终端根据角色的协定即可以成为监控方也可以成为被监控方,也可以同时成为监控方与被监控方。在满足现有被监控的功能的同时可以主动求助和受控进行位置共享,使得被监控方在被监控的同时,得到应由的监护。
[0105]图3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监控方法的流程图,如图3所示,该方法具体由如下步骤实现:
[0106]在步骤S301,接收到来自用户的成为监控方的指令。
[0107]在一些实施例中,移动终端用户可以主动发送指令要求成为监控方,也可以主动发送指令要求成为被监控方。当移动终端接收到用户的指令之后,根据所述指令向被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监控授权请求或向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被监控请求,当接收到对方移动终端的响应后,完成监控角色的协定。
[0108]在步骤S302,向被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监控授权请求。
[010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监控授权请求中包含监控方终端信息、监控方用户信息、监控内容和监控时间段。
[0110]在步骤S303,接收到来自被监控方移动终端的监控授权响应。
[0111]在步骤S304,向被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监控规则。
[011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监控规则可以包括:需要监控的操作项,需要监控的区域范围,需要告警提示的操作项及区域范围,求助信息所要包括的内容。所述需要监控的操作项可以为启动某个应用程序,开启移动终端的某项功能,给特定联系对象发送短信拨打电话等,规定一旦被监控方移动终端执行这些操作项,其操作即会被纳入监控范围;所述需要监控的区域范围表示某一相对固定的区域范围,比如以某一经玮度为中心的周边区域,以某一固定建筑为中心的周边区域,也可以是以可移动的物体为中心的周边区域,可以是通过电子地图描绘的确定的不规则区域,也可以设定为某一行政规划区域,一旦被监控方移动终端进入这些区域,其行踪即会被纳入监控范围。
[0113]在步骤S305,接收来自被监控方移动终端的操作信息和所处位置的信息。
[011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接收来自被监控方移动终端的操作信息和所处位置的信息可以实时进行,也可以定时进行或不定时进行。定时或不定时进行时,可以一次性接收上一次监控后到本期监控前的所有监控内容,也可以自行选择监控时段。
[0115]在步骤S306,接收来自被监控方移动终端的警告信息。
[0116]在一些实施例中,需要判断是否开启告警监控,监控方移动终端的告警监控关闭时,将不会收到被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的警告信息。
[0117]在步骤S307,控制被监控方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
[0118]在一些实施例中,监控方移动终端向被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位置共享的命令,被监控方移动终端不需要其他指令,即刻与监控方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
[0119]在步骤S308,响应所述求助信息并与被监控方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
[0120]在本公开实施例中,监控方移动终端能设置监控规则,选择监控项和监控时段,增大了协定的灵活性与成功率。此外,监控方移动终端可以选择实时监控也可以定时监控或不定时监控,还可以对之前未监控的时间段进行回溯,方便用户实施监控,减少因时间问题导致的监控信息缺失。
[0121]图4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监控方法的流程图,如图4所示,该方法具体由如下步骤实现:
[0122]在步骤S401,接收到来自其他终端的监控授权请求。
[0123]在步骤S402,接收到来自用户的监控授权的指令。
[0124]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可根据所述监控授权请求,决定是否下发监控授权的指令、下发被请求的全部内容的监控授权还是仅对部分被请求的监控内容授权、是下发被请求的全部时间段的监控授权还是仅授权部分被请求时间段的监控授权。
[0125]在步骤S403,向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监控授权响应。
[012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监控授权响应包括:给予全部监控内容授权的响应;给予部分监控内容授权的响应;给予全部时间段的监控授权的响应;给予部分被请求时间段的监控授权的响应。
[0127]在步骤S404,接收来自监控方移动终端的监控规则。
[012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监控规则可作为被监控方移动终端执行被监控操作的依据。
[0129]在一些实施例中,被监控方移动终端接收到来自监控方移动终端的监控规则后,还可以向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响应,所述响应包含被监控方移动终端的终端能力,对于超过终端能力的规则进行汇报。
[0130]在步骤S405,根据所述监控规则发送警告信息给监控方移动终端。
[013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发送警告信息包括:具体的操作信息,例如:下午3:00,被监控方进行付费游戏应用程序的登陆,持续游戏2小时;操作可能带来的风险,例如:该付费游戏应用程序被评级为面向18岁以上用户,内含暴力元素,且付费项目价格高昂。
[013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发送警告信息仅包括操作内容及时间段,具体的风险及评价由监控方移动终端接收警告信息后给出。
[0133]在步骤S406,根据所述监控规则与监控方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
[0134]在步骤S407,根据所述监控规则向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求助信息,并与监控方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
[013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求助信息包括:求助地点、求助时间、求助事项。用户只需要洗发求助指令,被监控方移动终端会自动记录时间和位置信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用户可以选择快捷键键入求助事项,也可详细输入。其中,所述位置信息可以根据被监控方移动终端的具体情况实时更新。
[0136]在步骤S408,根据所述监控规则向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被监控的操作项的操作信息和所处位置的信息。
[0137]在一些实施例中,只有监控规则规定的内容,即只有纳入监控范围才会被记录并向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
[0138]在步骤S409,移动终端重启。
[013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移动终端重启包括电池用尽导致关机,充电后开机启动;也包括人为通过重启键重启,或通过关机键关机后,开机启动。
[0140]在步骤S410,执行被监控操作。
[0141]在一些实施例中,如果重启前是被监控方移动终端,则在重启后,继续执行被监控操作。
[0142]在一些实施例中,如果重启前是监控方移动终端,则在重启后,可以继续执行监控操作,也可以选择是否继续执行监控操作。
[0143]在本公开实施例中,被监控方移动终端能够部分同意监控方移动终端的请求,增大了协定的灵活性与成功率。对危险操作有相应评价,使得监控方能够对所监控的项目及情况一目了然。此外,可以防止移动终端因电源意外切断,程序关机后开机,人为关机重启导致的被监控操作中断。
[0144]图5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监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5所示,所述移动终端的电源控制装置包括:角色协定模块501和监控模块502。其中,角色协定模块501包括:监控受权单元5011 ;监控模块502包括:规则制定单元5021、信息接收单元5022、告警接收单元5023、位置共享单元5024和求助响应单元5025。
[0145]监控受权单元5011用于在接收到来自用户的成为监控方的指令的情况下,向被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监控授权请求,并在接收到来自所述被监控方移动终端的监控授权响应之后,向所述监控模块发送进入监控模式执行监控操作的命令。
[0146]在一些实施例中,监控受权单元5011还用于在从被监控方移动终端接收到被监控请求后接收到来自用户的被监控请求响应指令的情况下,向所述被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被监控请求响应,并向所述监控模块发送进入监控模式执行监控操作的命令。
[0147]规则制定单元5021用于向所述被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监控规则。
[014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监控规则包括监控项和监控时段。
[0149]信息接收单元5022用于接收来自所述被监控方移动终端的操作信息和所处位置的信息。
[015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接收来自所述被监控方移动终端的操作信息和所处位置的信息可以实时进行,也可以定时进行或不定时进行。定时或不定时进行时,可以一次性接收上一次监控后到本期监控前的所有监控内容,也可以自行选择监控时段。
[0151]告警接收单元5023用于接收来自所述被监控方移动终端的警告信息。
[0152]在一些实施例中,告警接收单元4023还用于在接收到所述告警信息后,对被监控操作项进行评价及风险提示。
[0153]位置共享单元5024用于控制所述被监控方移动终端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
[0154]求助响应单元5025用于接收来自所述被监控方移动终端的求助信息,并在接收到所述求助信息后与所述被监控方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
[0155]本公开实施例可以使多部移动终端之间以多种方式相互授权以达到监控角色的协定的目的。在满足现有监控的功能的同时可以响应求助和主动位置共享,起到一种监护被监控方的作用。
[0156]在本公开实施例中,监控方移动终端能设置监控规则,选择监控项和监控时段,增大了协定的灵活性与成功率。此外,监控方移动终端可以选择实时监控也可以定时监控或不定时监控,还可以对之前未监控的时间段进行回溯,方便用户实施监控,减少因时间问题导致的监控信息缺失。
[0157]图6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监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6所示,所述移动终端的电源控制装置包括:角色协定模块501和被监控模块503。其中,角色协定模块501包括:监控授权单元5012 ;被监控模块503包括:规则接收单元5031、信息发送单元5032、告警发送单元5033、位置共享单元5034和求助请求单元5035。
[0158]监控授权单元5012用于在从监控方移动终端接收到监控授权请求后接收到来自用户的监控授权的指令的情况下,向所述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监控授权响应,并向所述被监控模块发送进入被监控模式执行被监控操作的命令。
[0159]在一些实施例中,监控授权单元5012还用于在接收到来自用户的成为被监控方的指令的情况下,向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被监控请求,并在接收到来自所述监控方移动终端的被监控请求响应之后,向所述被监控模块发送进入被监控模式执行被监控操作的命令。
[016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监控授权响应可以为仅对部分请求内容的响应。
[0161 ]规则接收单元5031用于接收来自监控方移动终端的监控规则。
[0162]信息发送单元5032用于根据所述监控规则向所述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被监控的操作项的操作信息和所处位置的信息。
[0163]在一些实施例中,只有监控规则规定的内容,即只有纳入监控范围才会被记录并向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
[0164]告警发送单元5033用于根据所述监控规则在执行的操作项属于被禁止执行的操作项,或所处位置在被监控的区域范围内的情况下,发送警告信息给所述监控方移动终端。
[016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告警信息包括对于被监控操作项的评价及风险提示。
[0166]位置共享单元5034用于根据所述监控规则在所述监控方移动终端的控制下与所述监控方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
[0167]求助请求单元5035用于根据来自用户的求助指令向所述监控方移动终端发送求助信息,并与所述监控方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
[0168]本公开实施例可以使多部移动终端之间以多种方式相互授权以达到监控角色的协定的目的。在满足现有被监控的功能的同时可以主动求助和受控进行位置共享,使得被监控方在被监控的同时,得到应由的监护。
[0169]在本公开实施例中,被监控方移动终端能够部分同意请求,增大了协定的灵活性与成功率。对危险操作有相应评价,使得监控方能够对所监控的项目及情况一目了然。
[0170]图7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监控装置与被监控装置的组合的结构示意图,如图7所示,所述监控装置与被监控装置的组合包括:角色协定模块501、监控模块502和被监控模块503。其中,角色协定模块501包括:监控受权单元5011和监控授权单元5012;监控模块502包括:规则制定单元5021、信息接收单元5022、告警接收单元5023、位置共享单元5024和求助响应单元5025;被监控模块503包括:规则接收单元5031、信息发送单元5032、告警发送单元5033、位置共享单元5034和求助请求单元5035。其中,角色协定模块501分别与监控模块502和被监控模块503相连接。
[0171]本公开实施例可以实现在多方自愿的情况下,多个移动终端对多个移动终端的相互监控,且一个移动终端根据角色的协定即可以成为监控方也可以成为被监控方,也可以同时成为监控方与被监控方。
[0172]图8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结构示意图,如图8所示,一种移动终端80,包括通过总线连接的至少一个处理器801、存储器802(为方便,图中只示出了一个处理器801)。存储器802存储有各种计算机指令,处理器801从存储器802中读取一组指令,执行该指令以完成以下的操作: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如果协定的监控角色为监控方,则执行监控操作;如果协定的监控角色为被监控方,则执行被监控操作。
[0173]图9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用于实现监控方法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结构示意图,如图9所示,本公开实施例的计算机程序产品90,可以包括信号承载介质901。信号承载介质901为指令载体,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指令9011,指令9011在被例如处理器执行时,可以完成上述实施例中描述的功能。例如,指令9011被执行以完成以下的功能: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如果协定的监控角色为监控方,则执行监控操作;如果协定的监控角色为被监控方,则执行被监控操作。
[0174]在一些实现中,信号承载介质901可以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9012,诸如但不限于硬盘驱动器、压缩盘(CD)、数字通用盘(DVD)、数字带、存储器等。在一些实现中,信号承载介质901可以包括可记录介质9013,诸如但不限于存储器、读/写(R/W)CD、R/W DVD等。在一些实现中,信号承载介质901可以包括通信介质9014,诸如但不限于数字和/或模拟通信介质(例如,光纤线缆、波导、有线通信链路、无线通信链路等)。
[0175]本公开实施例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存储并发送用户关于监控角色的协定的指令,接收并存储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的关于监控角色的协定的响应,判断监控角色的协定的最终结果。若角色的协定的最终结果是监控方则执行监控操作;若角色的协定的最终结果是被监控方,则执行被监控操作。
[0176]专业人员应该还可以进一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计算机软件或者二者的结合来实现,为了清楚地说明硬件和软件的可互换性,在上述说明中已经按照功能一般性地描述了各示例的组成及步骤。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公开的范围。
[0177]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方法或算法的步骤可以用硬件、处理器执行的软件模块,或者二者的结合来实施。软件模块可以置于随机存储器(RAM)、内存、只读存储器(ROM)、电可编程ROM、电可擦除可编程ROM、寄存器、硬盘、可移动磁盘、CD-ROM、或技术领域内所公知的任意其它形式的存储介质中。
[0178]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公开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公开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公开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公开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公开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在移动终端中执行的监控方法,包括: 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 如果所述监控角色为监控方,则执行监控操作。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包括: 如果接收到来自用户的成为监控方的指令,则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授权请求,并在接收到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授权响应之后,成为所述监控方;或者, 如果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接收到被监控请求后,接收到来自用户的成为监控方的指令,则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响应,成为所述监控方。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执行监控操作包括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规则并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操作信息和所处位置的信息。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执行监控操作包括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规则并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警告信息。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执行监控操作包括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规则并控制所述其他移动终端,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执行监控操作包括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规则并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求助信息,以及响应所述求助信息并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7.一种在移动终端中执行的被监控方法,包括: 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 如果所述监控角色为被监控方,则执行被监控操作。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包括: 如果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接收到监控授权请求后接收到来自用户的监控授权的指令,则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授权响应,成为所述被监控方;或者, 如果接收到来自用户的成为被监控方的指令,则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被监控请求,并在接收到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响应之后,成为所述被监控方。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执行被监控操作包括根据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规则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被监控的操作项的操作信息和所处位置的信息。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执行被监控操作包括根据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规则,在执行的操作项被禁止或所处位置处于被监控范围内的情况下,发送警告信息给所述其他移动终端。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执行被监控操作包括根据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规则在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控制下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执行被监控操作包括根据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规则和来自用户的求助指令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求助信息,并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13.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如果所述监控角色为被监控方,则执行被监控操作包括: 所述监控角色为所述被监控方的移动终端在执行关机程序或切断电源后再次开机时,继续执行被监控操作。14.一种移动终端中的监控装置,包括: 角色协定模块,用于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 监控模块,用于在所述监控角色为监控方的情况下,执行监控操作。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角色协定模块包括: 监控受权单元,用于在接收到来自用户的成为监控方的指令的情况下,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授权请求,并在接收到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授权响应之后,向所述监控模块发送执行监控操作的命令;或者, 还用于在接收到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被监控请求后接收到来自用户的成为监控方的指令的情况下,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响应,向所述监控模块发送执行监控操作的命令。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监控模块包括: 规则制定单元,用于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规则; 信息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操作信息和所处位置的信息。17.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监控模块包括: 规则制定单元,用于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规则; 告警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警告信息。18.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监控模块包括: 规则制定单元,用于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规则; 位置共享单元,用于控制所述其他移动终端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19.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监控模块包括: 规则制定单元,用于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规则; 求助响应单元,用于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求助信息,并在接收到所述求助信息后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20.一种移动终端中的被监控装置,包括: 角色协定模块,用于与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监控角色的协定; 被监控模块,用于在所述监控角色为被监控方的情况下,执行被监控操作。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角色协定模块包括: 监控授权单元,用于在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接收到监控授权请求后接收到来自用户的监控授权的指令的情况下,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监控授权响应,并向所述被监控模块发送执行被监控操作的命令;或者, 还用于在接收到来自用户的成为被监控方的指令情况下,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被监控请求,并在接收到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响应之后,并向所述被监控模块发送执行被监控操作的命令。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被监控模块包括: 规则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规则; 信息发送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监控规则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被监控的操作项的操作信息和所处位置的信息。23.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被监控模块包括: 规则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规则; 告警发送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监控规则在执行的操作项属于被禁止执行的操作项,或所处位置在被监控的区域范围内的情况下,发送警告信息给所述其他移动终端。24.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被监控模块包括: 规则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规则; 位置共享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监控规则在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控制下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25.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被监控模块包括: 规则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来自所述其他移动终端的监控规则; 求助请求单元,用于根据来自用户的求助指令向所述其他移动终端发送求助信息,并与所述其他移动终端进行位置共享。26.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被监控模块用于在执行关机程序或切断电源后再次开机的情况下,继续执行被监控操作。27.—种移动终端,包括权利要求14至19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装置和/或权利要求20至26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装置。
【文档编号】H04W4/02GK106068013SQ201610592792
【公开日】2016年11月2日
【申请日】2016年7月25日
【发明人】冯赫名
【申请人】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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