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耳机收纳装置的制造方法_2

文档序号:9978012阅读:来源:国知局
别设置有第一圆形平面6和第二圆形平面7,且第一圆形平面6、第二圆形平面7与外环2形成一个闭合的腔体包裹住内环I。其中,第一圆形平面6和第二圆形平面7还可以设计为镂空的网式的挡板、或者仅仅是几根呈发射状布置的直杆。本实施例选择使用两个圆形平面,并且第一圆形平面6和第二圆形平面7与外环2的边缘连接形成空腔体将内环I包裹。这样的设计,能够将收纳、缠绕在内环I的外环面上的耳机线限定在两个圆形平面和外环2围成的空间,使耳机线按照内环I旋转的顺序缠绕在内环I的外环面上,整齐不凌乱。
[0039]在本实施例的可选方案中,如图1、2、4所示,优选地,弹性件采用螺旋状的发条弹簧8,发条弹簧8内侧的一端卡接在第一圆形平面6上,发条弹簧8外侧的一端固定在内环I上。其中,弹性件也可以使用扭力弹簧、扭杆弹簧甚至皮筋。本实施例采用发条弹簧8。发条弹簧8又称“平面涡卷弹簧”,其外形为扁平状,所以安装在内环I的内部不占据太大的安装空间;发条弹簧8内侧的一端固定在不旋转的第一圆形平面6上,形成固定端,其外侧的一端固定在可旋转的内环I上,使内环I相对于外环2和两个圆形平面,形成能够积蓄或释放自身弹性势能的结构。
[0040]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耳机收纳装置的锁紧装置的示意图,在本实施例的可选方案中,进一步地,如图1?5所示,连接端4通过连接线3与内环I的外环面连接,并且连接线3能够绕制在内环I的外环面上。其中,连接端4用于连接内环I与耳机插头,连接端4通过连接线3与内环I的外环面连接,是由于耳机线本身并不适合直接与内环I连接;通过连接线3,连接端4经由外环2的通孔5进出,实现将耳机插头从内环I释放或者收纳到内环I上。
[0041 ] 在本实施例的可选方案中,如图5所示,进一步地,连接端4设置有锁紧装置,用以锁紧或解除连接端4和耳机插头的连接。当需要收纳耳机线时,锁紧装置可以固定住耳机插头,进而将除了耳塞15以外的整个耳机线缠绕、收纳到内环I上。若将耳机线以及连接端4从外环2通孔5中抽出来,再打开锁定装置,就可以使耳机线与耳机收纳装置分离,取出耳机正常使用。
[0042]在本实施例的可选方案中,如图5所示,进一步地,锁紧装置包括按钮9和弹簧夹10,按钮9控制弹簧夹10,用以卡紧或松开耳机插头。其中,弹簧夹10为两个由弹簧片的弹力作用而相互紧贴的固定夹片,而按钮9用于控制两个固定夹片的夹紧程度。锁定装置的结构为与绑定或者打结等固定耳机插头的方式相比,利用弹簧夹10将耳机插头夹紧的办法,使用起来较为简单方便。
[0043]图6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耳机收纳装置的释放开关的示意图,在本实施例的可选方案中,进一步地,如图6所示,耳机收纳装置包括释放开关,释放开关用于控制弹性件积蓄或者释放弹性势能的启停,即开启或者停止弹性件对耳机线的收纳。具体的设计方案为,打开释放开关时,卷紧的弹性件松开,进而带动内环I旋转,将耳机线收入并缠绕在内环I上;而关闭释放开关,卷紧的弹性件不能松开,故可以将耳机线从耳机收纳装置中取出。
[0044]在本实施例的可选方案中,如图1、2、4、5所示,进一步地,释放开关包括按压直杆11、复位弹簧12以及卡键13。按压直杆11垂直于内环I的轴线设置在内环I的内侧,并能够沿内环I的轴线方向移动。复位弹簧12沿内环I的轴向设置在按压直杆11与第一圆形平面6之间,复位弹簧12令按压直杆11始终具有相对于第一圆形平面6远离的运动趋势。卡键13设置在内环I的内环面上,且与按压直杆11配合。按压直杆11沿内环I的轴向弹起时,按压直杆11与卡键13卡接,按压直杆11阻止卡键13相对于外环2旋转,即阻止内环I相对于外环2旋转。当按压直杆11沿内环I的轴向按下时,按压直杆11与卡键13脱离,卡键13不受按压直杆11阻挡,所以卡键13及内环I能够相对于外环2旋转。为了固定放置复位弹簧12,本实施例在第一圆形平面6靠近发条弹簧8的圆心位置,设置一个垂直于第一圆形平面6的复位弹簧12套筒,用来维持复位弹簧12沿自身轴线伸缩。综上所述,释放开关的方案设计,利用了卡键13和按压直杆11的配合作用来关闭锁定开关,利用复位弹簧12和按压直杆11的配合作用来实现锁定开关反复使用。
[0045]需要说明的是,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耳机收纳装置在耳机线被完全拉出后的示意图,发条弹簧8此时积蓄到最大弹性势能的状态,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耳机收纳装置在耳机线被拉出过程中的示意图,发条弹簧8积蓄部分弹性势能的松弛状态。如图1所示,卡键13有随内环I顺时针旋转的趋势,故按压直杆11应阻挡卡键13的旋转,而如图2所示,耳机线需要持续被拉出,卡键13有随内环I逆时针旋转的趋势,并且,按压直杆11不能阻挡卡键13的旋转。根据上述的两种情况,按压直杆11横截面的形状如图7、8所示的三角形,其中,图7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耳机收纳装置的按压直杆与卡键在图1中A向横截面视图,图8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耳机收纳装置的按压直杆与卡键在图2中B向横截面视图。
[0046]在本实施例的可选方案中,如图1、2、4所示,进一步地,按压直杆11包括基座14和耳塞槽16,基座14与外环2的外环面固定连接,耳塞槽16设置在基座14上,用于放置耳机的耳塞15。由于耳机线被收纳和缠绕的是除了耳塞15以外的其他部位,耳机线被收纳存放时,耳塞15是放置在外环2通孔5之外的,所以设置了基座14和耳塞槽16用以固定耳塞15,同时,基座14可以设计为外型为立方体的机构,方便整个耳机收纳装置的摆放。
[0047]在本实施例的可选方案中,如图4所示,优选地,耳机收纳装置还设置有与外环2的内环面连接的保护杆17,保护杆17位于发条弹簧8与第二圆形平面7之间。由于发条弹簧8扁平地设置在内环I的内侧,且仅仅通过内端的一个支点固定在第一圆形平面6,所以仍然会有脱落弹出的可能,尤其当需要翻开第二圆形平面7的时候。设置了位于发条弹簧8与第二圆形平面7之间的保护杆17,就能限制发条弹簧8的作用区间,提高耳机收纳装置的使用安全性。
[0048]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主权项】
1.一种耳机收纳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弹性件、外环以及位于所述外环内的内环; 所述内环的轴线与所述外环的轴线重合,且所述内环与所述外环沿径向间隔设置,所述内环能够相对于所述外环绕所述内环的轴线旋转; 当所述内环相对于所述外环旋转时,所述弹性件能够积蓄或者释放弹性势能; 所述内环的外环面固定连接有耳机接线,所述耳机接线具有用于与耳机插头连接的连接端; 所述外环沿径向方向设置有通孔,且所述连接端能够穿过所述通孔。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收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环的轴向端面分别设置有第一圆形平面和第二圆形平面,所述第一圆形平面、所述第二圆形平面与所述外环形成的腔体包裹所述内环。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耳机收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为螺旋状的发条弹簧,所述发条弹簧内侧的一端卡接在所述第一圆形平面上,所述发条弹簧外侧的一端固定于所述内环。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收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端通过连接线与所述内环的外环面连接,且所述连接线能够绕制在所述内环的外环面上。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耳机收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端设置有锁紧装置,用以锁紧或解除所述连接端和所述耳机插头的连接。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耳机收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锁紧装置包括按钮和弹簧夹,所述按钮控制所述弹簧夹卡紧或松开所述耳机插头。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耳机收纳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释放开关,所述释放开关用于控制所述弹性件积蓄或者释放弹性势能的启停。8.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耳机收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释放开关包括按压直杆、复位弹簧以及卡键; 所述按压直杆垂直于所述内环的轴线设置在所述内环的内侧,可沿所述内环的轴线方向移动; 所述复位弹簧沿所述内环的轴向设置在所述按压直杆与所述第一圆形平面之间,令所述按压直杆始终具有弹起的运动趋势; 所述卡键设置在所述内环的内侧端面上,且与所述按压直杆配合; 所述按压直杆沿所述内环的轴向弹起时,所述按压直杆与所述卡键卡接,阻止所述内环相对于所述外环旋转;所述按压直杆沿所述内环的轴向按下时,所述按压直杆与所述卡键脱离,所述内环能够相对于所述外环旋转。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收纳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座和耳塞槽,所述基座与所述外环的外环面固定连接,所述耳塞槽设置在所述基座上,用于放置耳机的耳塞。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耳机收纳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与所述外环的内环面连接的保护杆,所述保护杆位于所述发条弹簧与所述第二圆形平面之间。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耳机收纳装置,涉及电子器件包装技术领域。该耳机收纳装置包括弹性件、外环以及位于所述外环内的内环;所述内环的轴线与所述外环的轴线重合,且所述内环与所述外环沿径向间隔设置,所述内环能够相对于所述外环绕所述内环的轴线旋转;当所述内环相对于所述外环旋转时,所述弹性件能够积蓄或者释放弹性势能;所述内环的外环面固定连接有耳机接线,所述耳机接线具有用于与耳机插头连接的连接端;所述外环沿径向方向设置有通孔,且所述连接端能够穿过所述通孔。本实用新型的耳机收纳装置利用弹性件和内环,对耳机线进行缠绕并收集,使耳机线收纳、拿取方便。
【IPC分类】H04R1/10
【公开号】CN204887374
【申请号】CN201520588526
【发明人】李鸿胜
【申请人】李鸿胜
【公开日】2015年12月16日
【申请日】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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