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梯的裙板防夹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8078817阅读:334来源:国知局
扶梯的裙板防夹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扶梯的裙板防夹装置。它包括位于梯级(1)两侧的裙板(2),裙板(2)内侧面设有一基座(3),基座(3)内开设有一底槽(4),底槽(4)内嵌入有一毛刷条(5);所述的基座(3)的上表面(6)倾斜设置且倾斜的角度为25-45o。本实用新型不仅具有优秀的防夹功能,而且避免了因使用者站立基座表面导致意外的可能,进一步提高了安全性。
【专利说明】扶梯的裙板防夹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扶梯的裙板防夹装置,属于扶梯【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在公共场所例如并不限于例举的商场、宾馆、文化娱乐场所、地铁、车站和空港等通常配套有自动扶梯,自动扶梯一方面给人们带来了上上下下的享受,但是因自动扶梯而引发的安全事故也不乏所闻和所见,例如,由于裙板与梯级之间存在的不可消除的仅仅是程度有所不同的隙缝,因此由该隙缝引发的诸如乘客的鞋、裤(裤管)乃至孩童的手指被损及的事故并不鲜见。就其原因而言,当乘客处于自动扶梯的上升运行区域时,鞋与裙板相摩擦,鞋的外缘受到一个垂直向下的摩擦力份量,当这个力足够大时,鞋的外缘会向下弯曲变形,被拖入梯级与裙板之间的隙缝或称缝隙内,一旦被拖入该隙缝,便会受到梯级与裙板的挤压,产生的摩擦力增大,鞋便被拖入更深,被拖入间隙内的鞋与裙板接触的面积增大给产生的摩擦力增大形成正反馈,直至将整个鞋不能再被拖入为止,从而对乘客的脚造成伤害。同例乘客的裤腿乃至孩童的手指一旦进入梯级与裙板之间的隙缝,一样会造成伤害事故。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越来越多的扶梯厂家开始在扶梯裙板上设置防夹装置,但是现有的防夹装置的结构较不合理,仍旧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扶梯的裙板防夹装置。本实用新型不仅具有优秀的防夹功能,而且避免了因使用者站立基座表面导致意外的可能,另外,本实用新型还具有一照明灯带,进一步提高了本实用新型的安全性。
[0004]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一种扶梯的裙板防夹装置,包括位于梯级两侧的裙板,裙板内侧面设有一基座,基座内开设有一底槽,底槽内嵌入有一毛刷条;所述的基座的上表面倾斜设置且倾斜的角度为25-45°。
[0005]上述的扶梯的裙板防夹装置中,所述的基座的上表面倾斜的角度为27°。
[0006]前述的扶梯的裙板防夹装置中,所述的基座的下表面与上表面对称设置。
[0007]前述的扶梯的裙板防夹装置中,所述的基座内还开设有一灯槽,灯槽内嵌设有一照明灯带。
[000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在梯级两侧设置有防夹毛刷,防夹毛刷条盖住围裙与梯级间的缝隙,可以有效地避免使用者夹入造成人身伤害。同时,本实用新型的基座上表面为倾斜设置,避免了小孩站立在基座上导致意外的可能,进一步提高了本实用新型的安全性。另外,本实用新型在基座内还具有一照明灯带,进一步提高了本实用新型的安全性。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0]附图中的标记为:1-梯级,2-裙板,3-基座,4-底槽,5-毛刷条,6-上表面,7-下表面,8-灯槽,9-照明灯带。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但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12]实施例:一种扶梯的裙板防夹装置,构成如图1所示,包括位于梯级I两侧的裙板2,裙板2内侧面设有一基座3,基座可以采用铝合金型材压制而成,基座3内开设有一底槽4,底槽4内嵌入有一毛刷条5,毛刷条又包括嵌入底槽中的基部与露出底槽的毛刷部;所述的基座3的上表面6倾斜设置且倾斜的角度为27°,上表面设置成倾斜,避免了小孩站立在基座上导致意外的可能,进一步提高了本实用新型的安全性。所述的基座3的下表面7与上表面6对称设置。所述的基座3内还开设有一灯槽8,灯槽8内嵌设有一照明灯带9。
【权利要求】
1.扶梯的裙板防夹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位于梯级(I)两侧的裙板(2),裙板(2)内侧面设有一基座(3 ),基座(3 )内开设有一底槽(4 ),底槽(4 )内嵌入有一毛刷条(5 );所述的基座(3)的上表面(6)倾斜设置且倾斜的角度为25-4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扶梯的裙板防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座(3)的上表面(6)倾斜的角度为27°。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扶梯的裙板防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座(3)的下表面(7)与上表面(6)对称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扶梯的裙板防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座(3)内还开设有一灯槽(8),灯槽(8)内嵌设有一照明灯带(9)。
【文档编号】B66B29/02GK203382354SQ201320445754
【公开日】2014年1月8日 申请日期:2013年7月23日 优先权日:2013年7月23日
【发明者】朱佳元, 钱建强, 屠宇萍, 蒋解放 申请人:怡达快速电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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