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抗静电防水沙发面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79264发布日期:2018-09-18 22:14阅读:14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装饰面料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抗静电防水沙发面料。



背景技术:

沙发面料是在沙发制造过程中所用到的各种主体覆盖物的统称或者简称,按照原材料成分分类,有全棉的、亚麻的、化纤的。而化纤又有很多种,包括涤纶、腈纶、粘胶、人造丝等,现有的沙发面料制作过程中并没有多种纤维混纺的经验。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纺织行业的发展趋势迅猛,现有的沙发面料一般采用的是单一原材料编织织造的方式来生产的,这就使得现有的沙发面料缺少一定的附加属性,其中就包括最为缺失严重的防水性能和抗静电性能,一般的沙发面料都不具备防水的功能,使得沙发面料上一旦有水浸湿之后,会留下斑点等,同时的一般的沙发面料也不具备抗静电的能力,使得沙发面料表面容易吸附一些脏东西,严重影响沙发的使用和外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提供一种能够有效防水和抗静电的抗静电防水沙发面料。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抗静电防水沙发面料,包括基层和防水层,所述基层包括第一基层、第二基层和第三基层,所述第一基层、第二基层和第三基层依次自上而下叠加形成所述基层,所述第三基层由竹炭纤维纱编制而成,所述第二基层由亚麻纤维纱和黄麻纤维纱混纺编制而成,所述第一基层由抗静电纤维纱和5D雪尼尔纤维纱混纺编织而成,所述防水层涂覆在所述基层之上,所述防水层内部设有吸水微粒,所述吸水微粒均匀的分布在所述防水层内部,所述第三基层包括第三经纱和第三纬纱,所述第三经纱和第三纬纱均由三股的抗静电纤维纱和两股的5D雪尼尔纤维纱加捻而成,所述第三经纱的编织密度为80根/10cm,所述第三纬纱的编织密度为75根/10cm。

所述第一基层包括第一经纱和第一纬纱,所述第一经纱和第一纬纱均由三股竹炭纤维纱加捻而成,所述第一经纱的编织密度为95根/10cm,所述第一纬纱的编织密度为80根/10cm。

所述第二基层包括第二经纱和第二纬纱,所述第二经纱由四股亚麻纤维纱加捻而成,所述第二纬纱由四股黄麻纤维纱加捻而成,所述第二经纱和第二纬纱的编织密度为60根/10cm。

本实用新型所带来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抗静电防水沙发面料包括基层和防水层,所述基层包括第一基层、第二基层和第三基层,其中的第一基层的设计,竹炭纤维能够有效的确保沙发面料的柔韧性和抗拉性能,其中的第二基层的设计,亚麻纤维和黄麻纤维的混纺的技术,能够有效的确保沙发面料的美观性,其中的第三基层的设计,抗静电纤维纱和5D雪尼尔纤维纱混纺的技术,能够有效的解决沙发面料的反抗静电难题,同时也能起到有效防水的功能,其中的防水层的设计,更加直接的将水分阻止在沙发面料之外。因此,所述抗静电防水沙发面料做到了结构更简单和能够有效防水和抗静电。

附图说明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抗静电防水沙发面料的局部剖面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第一基层的编织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第二基层的编织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第三基层的编织结构示意图。

图中部件名称对应的标号如下:

1、防水层;2、第一基层;3、第二基层;4、第三基层;5、吸水微粒;6、第三经纱;7、第三纬纱;8、第一经纱;9、第一纬纱;10、第二经纱;11、第二纬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述:

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抗静电防水沙发面料的实施例,如图1、图2、图3和图4所示,包括基层和防水层1,所述基层包括第一基层2、第二基层3和第三基层4,所述第一基层2、第二基层3和第三基层4依次自上而下叠加形成所述基层,所述第三基层4由竹炭纤维纱编制而成,所述第二基层3由亚麻纤维纱和黄麻纤维纱混纺编制而成,所述第一基层2由抗静电纤维纱和5D雪尼尔纤维纱混纺编织而成,所述防水层1涂覆在所述基层之上,所述防水层1内部设有吸水微粒5,所述吸水微粒5均匀的分布在所述防水层1内部,所述第三基层4包括第三经纱6和第三纬纱7,所述第三经纱6和第三纬纱7均由三股的抗静电纤维纱和两股的5D雪尼尔纤维纱加捻而成,所述第三经纱6的编织密度为80根/10cm,所述第三纬纱7的编织密度为75根/10cm。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基层2包括第一经纱8和第一纬纱9,所述第一经纱8和第一纬纱9均由三股竹炭纤维纱加捻而成,所述第一经纱8的编织密度为95根/10cm,所述第一纬纱9的编织密度为80根/10cm。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基层3包括第二经纱10和第二纬纱11,所述第二经纱10由四股亚麻纤维纱加捻而成,所述第二纬纱11由四股黄麻纤维纱加捻而成,所述第二经纱10和第二纬纱11的编织密度为60根/10cm。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创造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创造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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