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禾本科臭草属植物或具根状茎的恶性草的除草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6094阅读:108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适用于禾本科臭草属植物或具根状茎的恶性草的除草剂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主要涉及除草剂,尤其涉及适用于禾本科臭草属植物或具根状茎的恶性草的除草剂。
背景技术
全世界约70种臭草属植物,分布于南北半球温带地区。我国有9种,主要分布于北方草地。据调查,分布于我国甘肃、青海、西藏等地的臭草属植物主要有甘肃臭草(Melica przewalskyi Roshev)、细叶臭草(Melicaradula Franch)和藏臭草(Melica tibetica Roshev)等。臭草为禾本科多年生草本,具根状茎。臭草在侵入退化草地初期,以团块状的方式连片向四周蔓延,逐步形成面积数平方米到几公顷的单一臭草种群斑块。随着群落生长年限的延长(20年左右),由于种内竞争的结果,导致区域有效资源供给能力下降,造成臭草种群(斑块)植被盖度自然下降,以致出现裸斑,并发生局部区域水土流失现象。从草地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分析,天然草地臭草种群的大面积蔓延不仅对草原畜牧业生产和草地生态系统稳定性产生了不利影响,而且对局部天然草地退化是致命的。由此,有效杀灭臭草,恢复退化草原生产能力和生态功能,是区域生态经济发展的需要。
乙烯利(2-氯乙基磷酸),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如专利号99144141.5公开了一种使用在棉花上的催熟剂《乙烯利·百草枯》。将乙烯利(2-氯乙基磷酸)用在除草剂上尤其对臭草及地下根茎发达的恶性草的除草剂目前尚未见报道。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避免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适用于禾本科臭草属植物或具根状茎的恶性草的除草剂。本发明的除草剂对臭草及地下根茎发达的恶性草的敏感性达到87%以上。
本发明的目的可以通过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适用于禾本科臭草属植物或具根状茎的恶性草的除草剂,其主要特点是包括有其原料配比(重量)为草甘膦 850-2030g/hm2;禾草克 6-38g/hm2;乙烯利 6-120g/hm2。
其中g/hm2为克/公顷。
所述的适用于禾本科臭草属植物或具根状茎的恶性草的除草剂的原料配比(重量)为草甘膦1100-1800g/hm2;禾草克10-30g/hm2;乙烯利20-80g/hm2。
所述的适用于禾本科臭草属植物或具根状茎的恶性草的除草剂的最佳原料配比(重量)为草甘膦1300-1500g/hm2;禾草克18-22g/hm2;乙烯利30-50g/hm2。
①草甘膦,英文名称Glyphosate;化学名称N-(膦酸甲基)甘氨酸;为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
②禾草克,英文名称Quizalofop-ethyl;化学名称(RS)-2-[4-(6-氯-2-喹恶啉基氧化)苯氧基]丙酸乙酯;属杂环氧基苯氧基丙酸类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对一年生及多年生禾本科杂草在任何生长期均有效。
③乙烯利,英文名称Ethephon;化学名称2-氯乙基膦酸,为植物生长调节剂。
其配比方法将40%草甘磷乳油取2.125-5.075升/公顷,10%禾草克乳油取0.06-0.38升/公顷,40%乙烯利水剂取0.015-0.3升/公顷,均匀搅拌,待使用。
施药方法取配好的上述除草剂,按每公顷施药量兑水稀释至150L,用手压喷雾器在茎叶上均匀喷雾。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在小区试验阶段,本发明对甘肃臭草和细叶臭草等具根状茎的恶性草的杀灭率达到87%-98.9%在牧户水平的小规模试验示范阶段,本发明对甘肃臭草和细叶臭草等具根状茎的恶性草的杀灭率达到90.4%-96.0%。杀灭甘肃臭草和细叶臭草5年后,在自然状态下,退化草地的植被功能群结构可以恢复到草地退化前状态,草地生产能力提高65%-75%。
具体实施例方式通过下述非限定性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发明。
实施例1在祁连山区的小面积试验中,将下表各配方每公顷用量兑水稀释150L,分别均匀喷雾至生长20年左右的甘肃臭草和细叶臭草的茎叶部位。施用后45天、60天观测标记植株的死亡率。本发明与相关除草剂的对比试验见下表,表1A示出对甘肃臭草的试验结果,而对细叶臭草的试验结果见表1B。
表1A 甘肃臭草的死亡率单位%

表1B 细叶臭草的死亡率单位%


表1A和表1B表明,在对甘肃臭草和细叶臭草群落进行的小面积试验中,单独施用草甘膦和禾草克,以及施用草甘膦与禾草克组合物仅有不到45%的灭效率,单独施用乙烯利对两种植物没有影响;草甘膦与乙烯利及禾草克与乙烯利组合物对标记植株的杀灭率达到60%以下;草甘膦、禾草克与乙烯利组合物对标记植株的杀灭率达到87%以上,其中原料重量为草甘膦1445g/hm2、禾草克20g/hm2、乙烯利45g/hm2的除草剂对两种植物的杀灭率均达到97%以上,施用成本相对较低。
实施例2在祁连山区进行的小面积试验中,将重量为草甘膦1445g/hm2、禾草克20g/hm2、乙烯利45g/hm2的除草剂兑水稀释150L,均匀喷雾至生长20年左右的甘肃臭草茎叶部位。施用后第二年、第三年测定标记植株的死亡率,第五年测定退化草地植被恢复程度。
试验结果表明,在小面积试验中施用上述组合物第二年、第三年后,甘肃臭草的死亡率分别为96.5%和95.9%。
表2 杀灭甘肃臭草草地植被群落结构动态

施用该组合物五年后,退化草地群落中针茅的密度、盖度和地上生物量有了实质性的增加(表2),草地群落中甘肃臭草的重要值从100%下降到10%左右,成为草群中的次要伴生种。退化草地的植被功能群结构基本恢复到了草地退化前的水平。
实施例3在东祁连山区牧民承包草场重复实施例2防除甘肃臭草,试验面积100hm2。
表3 杀灭甘肃臭草草地植被群落结构动态

在牧户水平的小规模试验示范阶段,施用该组合物第二年、第三年后,甘肃臭草的死亡率分别为97.6%和95.9%;施用该组合物五年后,退化草地的功能群结构发生了实质性变化(表3),草地的生产能力提高了65%。
权利要求
1.一种适用于禾本科臭草属植物或具根状茎的恶性草的除草剂,其特征是包括有其原料配比(重量)为草甘膦850-2030g/hm2;禾草克6-38g/hm2;乙烯利6-120g/hm2。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禾本科臭草属植物或具根状茎的恶性草的除草剂,其特征是其原料配比(重量)为草甘膦1100-1800g/hm2;禾草克10-30g/hm2;乙烯利20-80g/hm2。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禾本科臭草属植物或具根状茎的恶性草的除草剂,其特征是其原料配比(重量)为草甘膦1300-1500g/hm2;禾草克18-22g/hm2;乙烯利30-50g/hm2。
全文摘要
本发明主要涉及除草剂,尤其涉及适用于禾本科臭草属植物或具根状茎的恶性草的除草剂。一种适用于禾本科臭草属植物或具根状茎的恶性草的除草剂,其主要特点是包括有其原料配比(重量)为草甘膦850-2030g/hm
文档编号A01P13/00GK101023749SQ20061004185
公开日2007年8月29日 申请日期2006年2月23日 优先权日2006年2月23日
发明者赵成章, 殷翠琴, 龙瑞军, 石培基 申请人:西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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