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灰羽肉鸭的制种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784536阅读:367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动物养殖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灰羽肉鸭的制种方法。



背景技术:

我国鸭品种资源丰富,根据其经济用途可以分为蛋用鸭、肉用鸭和兼用鸭。20世纪80年代国外大型白羽肉鸭品种引入我国,并适应中国消费者市场而在国内大范围饲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自然会对鸭肉质风味和口感提出新的目标和要求。近年来国外大型白羽肉鸭消费市场逐渐缩小,地方鸭品种由于其独特的肉质风味和口感逐渐扩大市场占有份额。由于地方鸭品种体型较小,生长速度较慢、料肉比较高、屠体胴体偏小等原因,导致饲养、加工和销售等环节阻碍了地方鸭的大范围饲养。

随着大型白羽肉鸭品种消费市场逐渐缩小,利用我国优质地方品种鸭与大型白羽肉鸭杂交生产出生长速度较快,肉质风味和口感较佳的杂交培育方法在全国各地兴起,通过杂交培育后,克服了我国地方鸭品种体型较小,生长速度较慢、料肉比较高、胴体偏小等不适合制作盐水鸭等其他鸭产品的弊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灰羽肉鸭的制种方法,通过正反杂交和回交,在保证地方优质鸭肉质、风味和口感的基础上,提高杂交后代的生长速度,降低料肉比,增加胴体重量,提高屠宰率。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灰羽肉鸭的制种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选取连城白鸭与樱桃谷鸭SM3正交,并横交固定性状,得到的后代称为F系;连城白鸭与樱桃谷鸭SM3反交,并横交固定性状,得到的后代称为M系;

(2)根据表型性状(F系和M系均为白羽黑脚黑喙)各建立60个家系,利用家系选择(遗传力较低的繁殖性能采用家系选择)和个体选择(遗传力较 高的生长性能采用个体直接选择)相结合的方法对F系和M系进行选择;在F系的选择上,侧重蛋重、生长速度、料肉比、胸腿肌出肉率优秀的个体,进行个体选择;辅以家系选择的产蛋率、受精率指标,按照每个性状的遗传力和相关程度以及在经济上的重要性。各性状的综合加权平均数分别为:蛋重0.2,生长速度0.2,料肉比0.2,胸腿肌出肉率0.2,产蛋率0.1,受精率0.1;在M系的选择上,侧重产蛋率、受精率和孵化率等家系表型均值优秀的家系,进行家系选择;辅以个体选择的蛋重、生长速度和料肉比指标,按照每个性状的遗传力和相关程度以及在经济上的重要性。各性状的综合加权平均数分别为:产蛋率0.25,受精率0.25,孵化率0.2,蛋重0.1,生长速度0.1,料肉比0.1。

(3)将F系作为父本,M系作为母本,获得F1代;

(4)将F1代作为母本与樱桃谷鸭SM3回交,所得后代即为本发明。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通过杂交、横交和回交选育得到的肉鸭含25%连城白鸭血缘,且全身基本覆盖灰色羽毛;在保证地方鸭肉质风味和口感的基础上,提高了生长速度,降低了料肉比,增加了屠宰胴体重量,提高了屠宰率。实践证明,42日龄肉鸭体重可达2.00±0.18kg,料肉比为2.40∶1。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是:

实施例1,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做进一步说明。

本发明的灰羽肉鸭制种方法,其特征是,包括以下步骤:

(1)选取连城白鸭与樱桃谷鸭SM3正交(连城白鸭♀×樱桃谷鸭♂),并经过多世代横交固定性状,得到的后代称为F系;连城白鸭与樱桃谷鸭SM3反交(连城白鸭♂×樱桃谷鸭♀),并经过多世代横交固定性状,得到的后代称为M系;F系和M系外貌特征均为“白羽黑脚黑喙”;

(2)建立F系和M系各60个家系,利用家系选择和个体选择相结合的方法对F系和M系进行选择;在F系的选择上,侧重蛋重、生长速度、料肉比、胸腿肌出肉率优秀的个体表现进行个体选择,结合家系选择照顾选择产蛋率、受 精率指标,按照每个性状的遗传力和相关程度以及在经济上的重要性,各性状的综合加权平均数分别为蛋重0.2,生长速度0.2,料肉比0.2,胸腿肌出肉率0.2,产蛋率0.1,受精率0.1。在M系的选择上,侧重产蛋率、受精率和孵化率等家系表型均值优秀的家系进行家系选择,结合个体选择照顾蛋重、生长速度和料肉比指标选择,按照每个性状的遗传力和相关程度以及在经济上的重要性,各性状的综合加权平均数分别为产蛋率0.25,受精率0.25,孵化率0.2,蛋重0.1,生长速度0.1,料肉比0.1。经过系统化选育,得到F系产蛋前平均体重为2.55±0.20kg,M系产蛋前平均体重为2.25±0.20kg;

(3)将F系作为父本,M系作为母本,获得F1代;

(4)将F1代作为母本与樱桃谷鸭SM3进行回交,所得后代即为本发明。

本发明灰羽肉鸭生长速度得到大大提升,42日龄体重可达2.00±0.18kg,料肉比可达2.40∶1。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公开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