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大棚设施配件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温室大棚的水槽。
背景技术:
室温大棚是一种具有出色的保温性能的框架覆膜结构,它出现使得人们可以吃到反季节蔬菜。一般室温大棚使用竹木结构或者钢结构的骨架,上面覆上一层或多层保温塑料膜,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温室空间。外膜很好地阻止内部蔬菜生长所产生的二氧化碳的流失,使棚内具有良好的保温效果。大棚蔬菜的最主要优点就是蔬菜生长快,可以种植反季节蔬菜,利于对于温度,湿度,等一些因素的控制,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数量,让蔬菜更早的投入市场,从而产生更大的效益。
温室大棚的上方一般都会设有水槽2’,水槽2’通过安装部1’安装在立柱3’上,水槽2’上设有C型卡槽,薄膜4’通过卡接在C型卡槽内而进行固定安装,图1所示为现有的水槽2’及安装部1’结构,其缺点是:C型卡槽与立柱3’距离很大,为了让侧墙薄膜4’从水槽2’上的C型卡槽下来后就垂直而下,侧墙立柱3’上需加一个侧墙加宽抱箍来固定D型卡槽,这样不仅增加安装工时,增加人工成本,也增加了材料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为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使侧墙薄膜安装简便,降低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的温室大棚的水槽。
为此,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温室大棚的水槽,包括安装部和水槽本体,所述安装部设置在水槽本体底部,所述水槽本体通过安装部安装在若干立柱上,从水槽长度方向看,所述安装部包括第一底面、第一左侧面、第一右侧面和第一顶面,所述第一左侧面为垂直于第一底面的平面,所述第一左侧面设有一贯穿底面的安装槽,所述水槽本体由第二底面、第二左侧面和第二右侧面构成,所述第二底面呈V字型状,所述第二左侧面为一竖直的平面,所述第二左侧面的顶部外侧设有第一C型卡槽,所述第二右侧面为一竖直的平面并与第二底面倒角连接,所述第二右侧面的顶部向外延伸形成第一延伸部,所述第一延伸部设有第二C型卡槽,所述第一左侧面靠近第二左侧面或第一左侧面与第二左侧面位于同一竖直面。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左侧面的顶端垂直向左延伸形成第二延伸部,所述第二延伸部的最左端垂直向下延伸形成第三延伸部,所述第一C型卡槽的上部位于第三延伸部和第二左侧面之间。
进一步的,所述安装部和水槽本体通过螺接固定。
进一步的,所述安装槽前后侧面上设有相应的螺孔,用于通过螺栓与立柱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
本实用新型无需加宽抱箍,就可以让侧墙薄膜从水槽上的C型卡槽下来后就垂直而下,不仅安装简便,减少安装工时,降低人工成本,同时也减少了材料成本,且可靠性高。
附图说明
图1所示为现有的水槽及安装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如图2所示,一种温室大棚的水槽,包括安装部1和水槽本体2,所述安装部1设置在水槽本体2的底部,所述水槽本体2通过安装部1安装在若干立柱3上,从水槽长度方向看,所述安装部1包括第一底面11、第一左侧面12、第一右侧面14和第一顶面,所述第一左侧面12为垂直于第一底面11的平面,所述第一左侧面12设有一贯穿第一底面11的安装槽15,安装槽15的大小与立柱3相适应,安装槽15前后侧壁上设有相对应的螺孔13,立柱3上同样设有螺孔,安装部1通过安装槽15套设在立柱3上端,并通过螺栓与螺母穿过安装槽15前后侧面上的螺孔13和立柱3上的螺孔锁紧而固定在立柱3上。
所述水槽本体2由第二底面21、第二左侧面22和第二右侧面23构成,所述第二底面21呈V字型状,所述第二左侧面22为一竖直的平面,所述第二左侧面22的顶部外侧设有第一C型卡槽26,薄膜4通过与第一C型卡槽26相应的卡扣卡接在第一C型卡槽26上而固定在水槽本体2上,所述第二右侧面23为一竖直的平面并与第二底面21倒角连接,所述第二右侧面23的顶部向外延伸形成第一延伸部24,第一延伸部24向上倾斜设置,所述第一延伸部24上表面设有第二C型卡槽25,同样用于固定薄膜4,所述第一左侧面12靠近第二左侧面22,优选的,第一左侧面12与第二左侧面22位于同一竖直面。这样,在薄膜4固定在第一C型卡槽26上时,与立柱3距离很小,无需加宽抱箍,就可以让侧墙薄膜从水槽上的C型卡槽26下来后就垂直而下,不仅安装简便,减少安装工时,降低人工成本,同时也减少了材料成本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左侧面22的顶端垂直向左延伸形成第二延伸部27,所述第二延伸部27的最左端垂直向下延伸形成第三延伸部28,所述第一C型卡槽26的上部位于第三延伸部27和第二左侧面28之间。这样,第一C型卡槽26不容易受雨水和日晒的作用,不易损坏,可靠性高,使用寿命长。
具体的的,所述安装部1和水槽本体2通过螺接固定,当然,在其它实施中,安装部1和水槽本体2可以通过卡接等其它形式固定,或安装部1和水槽本体2为一体成型件。
尽管结合优选实施方案具体展示和介绍了本实用新型,但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变化,均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