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产养殖智能捕鱼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58388阅读:511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产养殖智能捕鱼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水产养殖智能捕鱼装置,属于智能捕鱼装置领域。



背景技术:

捕鱼装置从原始的捕鱼方式有深水张网、插网和三层刺网等3种作业方式。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如今捕鱼的方式也逐渐增多,有用电捕鱼,声纳刺激捕鱼,超声波捕鱼等多挣种方式。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520262411.8的一种水产养殖智能捕鱼装置。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根据鱼的大小自动捕捞、无需分拣、效率高的水产养殖智能捕鱼装置。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这样一种水产养殖智能捕鱼装置,包括有捕鱼平台、捕鱼升降装置、捕鱼器和控制器,捕鱼平台上设有捕鱼升降装置,捕鱼升降装置与捕鱼器连接,捕鱼平台上设有控制器,控制器与捕鱼升降装置和捕鱼器;本实用新型的解决了目前捕鱼后需要人工分拣、效率低的缺点,本实用新型达到了根据鱼的大小自动捕捞、无需分拣、效率高的效果。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通过该装置收获的鱼类伤痕累累,导致卖出成交率过低和水产品死亡率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水产养殖智能捕鱼装置,以解决现有的智能捕鱼装置收获的鱼类伤痕累累,导致卖出成交率过低和水产品死亡率高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水产养殖智能捕鱼装置,其结构包括钢坠、编织包边布、取鱼口、导环、骨架、锁具、细网、浮圈、上进鱼口、鱼饵袋、诱鱼灯装置,所述钢坠与编织包边布相连接,所述取鱼口上方设有导环,所述骨架与锁具相连接,所述细网与浮圈相连接,所述鱼饵袋内设有诱鱼灯装置,所述诱鱼灯装置由吊环、LED三色灯光、变频发声器、电池仓、转环、透明机壳、第一防水保护圈、第二防水保护圈组成,所述吊环下方设有LED三色灯光,所述LED三色灯光与变频发声器相连接,所述变频发声器与电池仓相连接,所述电池仓下方设有转环,所述转环与透明机壳相连接,所述透明机壳内设有第一防水保护圈,所述第一防水保护圈与第二防水保护圈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编织包边布与取鱼口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导环与骨架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锁具与细网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浮圈与多个上进鱼口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上进鱼口内设有鱼饵袋。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诱鱼灯装置,能够在水中发出三色灯光引诱鱼类前来吃食,捕获后继续在水中生存,存活率高,从而提高了水产商品销售量。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水产养殖智能捕鱼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诱鱼灯装置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中:钢坠-1、编织包边布-2、取鱼口-3、导环-4、骨架-5、锁具-6、细网-7、浮圈-8、上进鱼口-9、鱼饵袋-10、诱鱼灯装置-11、吊环-111、LED三色灯光-112、变频发声器-113、电池仓-114、转环-115、透明机壳-116、第一防水保护圈-117、第二防水保护圈-118。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水产养殖智能捕鱼装置,其结构包括钢坠1、编织包边布2、取鱼口3、导环4、骨架5、锁具6、细网7、浮圈8、上进鱼口9、鱼饵袋10、诱鱼灯装置11,所述钢坠1与编织包边布2相连接,所述取鱼口3上方设有导环4,所述骨架5与锁具6相连接,所述细网7与浮圈8相连接,所述鱼饵袋10内设有诱鱼灯装置11,所述诱鱼灯装置11由吊环111、LED三色灯光112、变频发声器113、电池仓114、转环115、透明机壳116、第一防水保护圈117、第二防水保护圈118组成,所述吊环111下方设有LED三色灯光112,所述LED三色灯光112与变频发声器113相连接,所述变频发声器113与电池仓114相连接,所述电池仓114下方设有转环115,所述转环115与透明机壳116相连接,所述透明机壳116内设有第一防水保护圈117,所述第一防水保护圈117与第二防水保护圈118相连接,所述编织包边布2与取鱼口3相连接,所述导环4与骨架5相连接,所述锁具6与细网7相连接,所述浮圈8与上进鱼口9相连接,所述上进鱼口9内设有鱼饵袋10。

在进行使用时,参阅图3,将捕鱼网的骨架5撑起,扣上锁具6,将诱鱼灯装置11放入鱼饵袋10,通过电池仓114提供电力,促使LED三色灯光112交替发出三色灯光,引诱鱼类通过多个上进鱼口9前来吃鱼饵袋10内的饲饵。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