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改进型高枝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05143阅读:47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改进型高枝剪,尤指一种具有良好剪切效果的高枝剪。



背景技术:

高枝剪是大家日常修剪树枝常用的工具,在修剪的过程中,大部分是细枝嫩枝,比较容易修剪, 但是偶尔也会出现较粗较硬的树枝,常用的方法是在高枝剪上额外安装一锯条,以备不时之需,但是这样,一会造成成本升高,二也会使高枝剪的结构变的复杂,当不需要剪粗枝的时候,锯条会妨碍高枝剪的工作,或者需要拆卸下来,过程繁琐。

因此,有必要设计一种改进型高枝剪,以克服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背景技术所面临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改良的改进型高枝剪,不需要安装锯条,也能够较好的修剪树枝。

为实现上述效果,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手段:一种改进型高枝剪,包括伸缩杆、剪刀组件以及强力绳,所述剪刀组件包括相互铰接的固定刃和活动刃,所述固定刃和所述活动刃上均设置有锯齿,所述固定刃通过固定柄与伸缩杆的上端连接,所述固定柄上还设置有一支架,所述支架上设置有下滑轮,所述活动刃的后部上设置有上滑轮,所述强力绳的一端先后绕过所述上滑轮和所述下滑轮,并固定于所述活动刃的后部,所述强力绳的另一端缠绕在固定于所述伸缩杆上的手拨轮。

进一步,所述固定柄和所述活动刃后部之间设置有复位弹簧。

进一步,所述复位弹簧为扭转弹簧。

进一步,所述活动刃呈外凸弧形,所述固定刃与所述活动刃相配合且同向弯曲呈凹弧形。

进一步,所述固定刃的头部设置有挂钩。

进一步,所述锯齿位于所述活动刃和所述固定刃铰接处。

进一步,所述活动刃的设有锯齿的部分呈凹弧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通过固定刃和活动刃上的锯齿可以轻松剪断很粗的树枝,而不用额外安装锯条,并且一般的树枝,通过上滑轮、下滑轮和手拨轮也可以轻易的剪断,使用起来更省力更方便;并且所述固定刃的头部设置有挂钩,可以将高处的树枝挂下来,方便剪切,同时也可以防止树枝自剪刀组件上滑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号详细说明:

伸缩杆1;剪刀组件2;固定刃21;固定柄211;支架212;挂钩213;活动刃22;复位弹簧3;下滑轮41,上滑轮42;手拨轮5,摇柄51;强力绳6。

具体实施方式

为便于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结构、特征以及功效等,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一种改进型高枝剪,包括伸缩杆1、剪刀组件2以及强力绳6,所述伸缩杆1手持部分设置有手拨轮5,以缠绕收纳所述强力绳6。

所述剪刀组件2包括相互铰接的固定刃21和活动刃22,所述活动刃22可以以铰接点为中心转动;所述活动刃22呈外凸弧形,所述固定刃21与所述活动刃22相配合且同向弯曲呈凹弧形,可以尽量减小树枝在活动刃22与固定刃21之间受力的力矩,节省力气;在所述固定刃21的头部设置有挂钩2123,可以将高处的树枝挂下来,方便剪切,同时也可以防止树枝自剪刀组件2上滑落。

所述固定刃21通过固定柄211与伸缩杆1的上端连接,所述固定柄211上还设置有一支架212,所述支架212上设置有下滑轮41,所述活动刃22的后部上设置有上滑轮42,所述强力绳6的一端先后绕过所述上滑轮42和所述下滑轮41,并固定于所述活动刃22的后部,所述强力绳6的另一端缠绕在固定于所述伸缩杆1上的手拨轮5,所述手拨轮5上设置有一摇柄51,转动所述摇柄51,带动所述强力绳6收紧,在通过所述上滑轮42和所述下滑轮41,可以实现仅用以前1/3的力气就能达到相同的效果。虽然通过上滑轮42和下滑轮41会使拉动强力绳6的距离变长,但是由于收线出采用了手拨轮5,所以使用的时候并不会觉得不方便;另外手拨轮5上面的摇柄51处于手拨轮5的外围圈上,可以进一步节省力气,如此可以使极小的力来剪切较粗的树枝。

所述固定刃21和所述活动刃22上均设置有锯齿,所述锯齿靠近所述活动刃22和所述固定刃21铰接处。当有更粗活更硬的树枝时,可以将树枝放入锯齿中,通过转动伸缩杆1带动剪刀组件2转动,从而达到类似锯子的效果。并且所述活动刃22的设有锯齿的部分呈凹弧形,树枝在其中不容易移动,锯切的效果更好。

所述固定柄211和所述活动刃22后部之间设置有复位弹簧3,从而使得每次剪切完树枝之后,所述固定刃21和所述活动刃22可以自动分开,方便下一次剪切。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复位弹簧3为扭转弹簧,可以避免压缩弹簧的变形问题。

综上所述,借助于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通过固定刃和活动刃上的锯齿可以轻松剪断很粗的树枝,而不用额外安装锯条,并且一般的树枝,通过上滑轮、下滑轮和手拨轮也可以轻易的剪断,使用起来更省力更方便;并且所述固定刃的头部设置有挂钩,可以将高处的树枝挂下来,方便剪切,同时也可以防止树枝自剪刀组件上滑落;所述扭转弹簧的使用,使高枝剪不容易被损坏,寿命更持久。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 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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