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培植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983021阅读:301来源:国知局
一种培植灯的制作方法
【专利说明】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培植灯。
【【背景技术】】
[0002]培植灯是一种用于室内如办公室、会议室等地方培养植物的装置。其体积小,可放置在办公桌或会议桌上,不占用太多的地方,可以增加办公室、会议室等室内房间的空气中氧气含量,改善空气质量。培养植物方便,可培养各种各样的小植物,小花,小草,培植的植物丰富,可24小时不间断的提供培植环境所需的水份、光线,培养的植物生长比外面自然条件下养的植物还要好。培植灯体积小,还方便搬迀,可很方便的随意搬迀到任何地方,而且不会受到室内环境的任何影响,可任意放置。培植灯还可以提供照明,增强办公室、会议室等室内房间的亮度。但现有的培植灯,更换培养植物不是很方便。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更换培养植物方便,还可控制培养植物长势的培植灯。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0005]一种培植灯,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底座,所述的底座上培养有植物,所述的底座上设有灯架,所述的灯架上设有可为底座上的植物提供照明的灯体,所述的底座设有用于培养植物的培植腔,所述的培植腔上设有上盖,所述的上盖上装有培植篮,所述的植物装在培植篮内。
[0006]如上所述的一种培植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盖设有孔,所述的培植篮装在孔内。
[0007]如上所述的一种培植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孔的边缘设有凹台,所述的培植篮上端边缘设有可卡入凹台的裙边。
[0008]如上所述的一种培植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培植篮包括篮子本体,所述的篮子本体内设有用于培养植物的装置空间,所述的篮子本体的侧壁设有通孔。
[0009]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更换培养植物方便,只需将培植篮从底座上取下,就可以更换培养植物了,还可控制培养植物长势,培养植物在培植篮内生长,可限制培养植物的长势。
【【附图说明】】
[0010]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0011]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一种培植灯,其包括底座1,所述的底座I上培养有植物2,所述的底座I上设有灯架3,所述的灯架3上设有可为底座上的植物提供照明的灯体4,所述的底座I设有用于培养植物的培植腔5,所述的培植腔5上设有上盖6,所述的上盖6上装有培植篮7,所述的植物2装在培植篮7内。
[0013]底座I可以是像一个圆碗体的形状,也可以是像是一杯体形状,当然还可以是其它形状。
[0014]底座I与灯架3的连接结构可以是:在底座I上设有卡槽,灯架3下部卡入卡槽内,当然还可以是其它连接结构。底座I与灯架3的连接结构还可以是:底座I与灯架3为一体注塑成型,底座I与灯架3为一体结构。
[0015]在灯架3的上部设有灯壳,灯体4设在灯壳内。
[0016]上盖6设有孔61,所述的培植篮7装在孔61内。最好是在孔61的边缘设有凹台62,所述的培植篮7上端边缘设有可卡入凹台62的裙边71。
[0017]培植篮7包括篮子本体72,所述的篮子本体72内设有用于培养植物的装置空间73,所述的篮子本体72的侧壁设有通孔74。
【主权项】
1.一种培植灯,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底座(I),所述的底座(I)上培养有植物(2),所述的底座(I)上设有灯架(3),所述的灯架(3)上设有可为底座上的植物提供照明的灯体(4),所述的底座(I)设有用于培养植物的培植腔(5),所述的培植腔(5)上设有上盖(6),所述的上盖(6)上装有培植篮(7),所述的植物(2)装在培植篮(7)内。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培植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盖(6)设有孔(61),所述的培植篮(7)装在孔(61)内。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培植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孔¢1)的边缘设有凹台(62),所述的培植篮(7)上端边缘设有可卡入凹台¢2)的裙边(71)。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培植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培植篮(7)包括篮子本体(72),所述的篮子本体(72)内设有用于培养植物的装置空间(73),所述的篮子本体(72)的侧壁设有通孔(74)。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培植灯,其包括底座,所述的底座上培养有植物,所述的底座上设有灯架,所述的灯架上设有可为底座上的植物提供照明的灯体,所述的底座设有用于培养植物的培植腔,所述的培植腔上设有上盖,所述的上盖上装有培植篮,所述的植物装在培植篮内。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更换培养植物方便,只需将培植篮从底座上取下,就可以更换培养植物了,还可控制培养植物长势,培养植物在培植篮内生长,可限制培养植物的长势。
【IPC分类】F21V33/00, A01G9/02, F21S8/00
【公开号】CN204634494
【申请号】CN201520219849
【发明人】潘韵松
【申请人】潘韵松
【公开日】2015年9月16日
【申请日】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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