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玩具糖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53882阅读:596来源:国知局
一种玩具糖果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糖果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玩具糖果。



背景技术:

软糖生产的现有技术一般为淀粉模浇注软糖,金属模浇注软糖。即将软糖浇注至淀粉模或者预制好的金属模内成型,得到各种形状的软糖。然而,在现有技术中,明胶软糖,明胶与果胶混合软糖一般在平板模具中浇注成型,得到的产品一面可以有各种图案形状,而另外一面因为浇注面的关系只能是一个平面,难以得到整体三维立体形状的软糖,因而,这些糖果缺少逼真性和趣味性,缺乏对儿童的吸引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糖果不具有整体三维形状,缺少逼真性和趣味性的技术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玩具糖果,所述玩具糖果至少包括第一糖果单元和第二糖果单元,所述第一糖果单元、第二糖果单元均为立体糖果单元,所述第一糖果单元和第二糖果单元成型为一体。

在所述的玩具糖果中,优选地,所述第一糖果单元为通过浇注成型的中间成品;所述玩具糖果为通过浇注成型第二糖果的糖液与所述中间成品粘结为一体得到的玩具糖果成品。

在所述的玩具糖果中,优选地,所述第一糖果单元的形状不同于第二糖果单元的形状。

在所述的玩具糖果中,优选地,所述第一糖果单元的结构不同于第二糖果单元的结构。

在所述的玩具糖果中,优选地,所述第一糖果单元、第二糖果单元为由不同口味、颜色的明胶和/或果胶制成的第一糖果单元、第二糖果单元。

在所述的玩具糖果中,优选地,所述第二糖果单元为水果的主体部分,所述第一糖果单元为水果的次要部分。

在所述的玩具糖果中,优选地,所述第二糖果单元采用水果的果实的结构和形状;所述第一糖果单元采用水果的枝、叶、根、茎中的一种或几种的结构和形状。

在所述的玩具糖果中,优选地,所述玩具糖果包括数个糖果单元,其中,一部分糖果单元为通过浇注成型的中间成品;所述玩具糖果为通过浇注成型另一部分的糖果单元的糖液与所述中间成品粘结为一体得到的玩具糖果成品。

在所述的玩具糖果中,优选地,所述数个糖果单元为结构、形状相同或不同的糖果单元;并且所述数个糖果单元为由相同或不同口味、颜色的明胶和/或果胶制成的糖果单元。

在所述的玩具糖果中,优选地,所述部分糖果单元采用水果的枝、叶、根、茎中的一种或几种的结构和形状;所述另一部分糖果单元采用水果的果实的结构和形状。

本实用新型的玩具糖果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玩具糖果至少包括第一糖果单元和第二糖果单元,所述第一糖果单元、第二糖果单元均为立体糖果单元,制作时,先生产第一糖果单元,然后再生产第二糖果单元时,将第一糖果单元与第二糖果单元粘结在一起,从而得到整体三维立体形状的玩具糖果;这种整体三维立体形状的玩具糖果更为形象、逼真,增加了糖果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附图说明

附图是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下面的具体实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图1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玩具糖果的第一糖果单元的示意图;图示中第一糖果单元为中间成品。

图2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玩具糖果的第二糖果单元的示意图;在图示中示出了将生产第二糖果单元的糖液浇注入模具,尚未冷却成型的状态。

图3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玩具糖果的第一糖果单元与第二糖果单元粘结的示意图;在图示中示出了将第一糖果单元放置在尚未冷却成型的第二糖果单元的上方,通过未冷却的糖液的粘性粘结在一起的状态。

图4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成型后的玩具糖果的示意图,第一实施例的玩具糖果为草莓。

图5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玩具糖果的第一糖果单元的示意图;图示中第一糖果单元为中间成品。

图6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玩具糖果的第二糖果单元、第三糖果单元的示意图;在图示中示出了将生产第二糖果单元、第三糖果单元的糖液浇注入模具,尚未冷却成型的状态。

图7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玩具糖果的第一糖果单元与第二糖果单元、第三糖果单元粘结的示意图;在图示中示出了将第一糖果单元放置在尚未冷却成型的第二糖果单元、第三糖果单元的上方,通过未冷却的糖液的粘性粘结在一起的状态。

图8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成型后的玩具糖果的示意图,第二实施例的玩具糖果为樱桃。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相反,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包括落入所附加权利要求书的精神和内涵范围内的所有变化、修改和等同物。

本实用新型的发明人为解决现有技术中的糖果因为有浇注面而无法达到真正三维立体的糖果造型的问题。提供一种玩具糖果,所述玩具糖果至少包括第一糖果单元和第二糖果单元,所述第一糖果单元、第二糖果单元均为立体糖果单元。制作时,先生产第一糖果单元,然后再生产第二糖果单元时,将第一糖果单元与第二糖果单元粘结在一起,从而得到整体三维立体形状的玩具糖果;这种整体三维立体形状的玩具糖果更为形象、逼真,增加了糖果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可以理解的是,所述玩具糖果单元还可以包括更多数量的糖果单元,通过将其它已冷却成型的部分糖果单元(中间成品)与另一部分未冷却成型的糖果单元粘结在一起,得到整体三维立体形状的玩具糖果。

具体来说,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玩具糖果的制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制作第一糖果单元1。参阅图1,在本实施例中,通过浇注成型得到所述第一糖果单元1(即中间成品);所述第一糖果单元1为草莓叶。所述浇注成型可采用现有的浇注生产法成型,将明胶、或者明胶与果胶的混合物浇注至淀粉模或者预制好的金属模内,冷却干燥后成型。

步骤S2:将生产第二糖果单元2的糖液浇注入模具10,在糖液尚未冷却时,利用糖液的粘性,将第一糖果单元1相应地与模具中尚未冷却的第二糖果单元2的粘结在一起,冷却并干燥后,得到整体三维立体玩具糖果。在本实施例中,将生产第二糖果单元2的糖液浇注入草莓本体形状的淀粉模或者预制好的金属模内,将步骤S1单独成型的第一糖果单元1-草莓叶相应地放置于模具10内的草莓本体的上方,通过糖液的粘性拼接粘结在一起,得到三维立体草莓糖果。

通过上述制作方法制得本实施例的三维立体草莓糖果,其中,所述第一糖果单元1-草莓叶采用绿色的明胶糖液制成;第二糖果单元2-草莓本体采用红色的明胶和果胶的混合糖液制成;并且,所述第一糖果单元1的形状、结构、口味、颜色均不同于第二糖果单元2。

具体来说,如图5-8所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玩具糖果的制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制作第一糖果单元1′。参阅图5,在本实施例中,通过浇注成型得到所述第一糖果单元1′(即中间成品);所述第一糖果单元1′为樱桃的枝干,具有两个分枝。所述浇注成型可采用现有的浇注生产法成型,将明胶、或者明胶与果胶的混合物浇注至淀粉模或者预制好的金属模内,冷却干燥后成型,在此不做赘述。

步骤S2:将生产第二糖果单元2′、第三糖果单元3的糖液浇注入模具,在糖液尚未冷却时,利用糖液的粘性,将第一糖果单元1′相应地与模具10′中尚未冷却的第二糖果单元2′、第三糖果单元3的粘结在一起,冷却并干燥后,得到整体三维立体玩具糖果。在本实施例中,将生产第二糖果单元2′、第三糖果单元3的糖液浇注入樱桃本体形状的淀粉模或者预制好的金属模内,其中,第二糖果单元2′为樱桃的一个果实,第三糖果单元3为樱桃的另一个果实。将步骤S1单独成型的第一糖果单元1′-樱桃的枝干相应地放置于模具10′内的第二糖果单元2′和第三糖果单元3的上方,通过糖液的粘性拼接粘结在一起,得到三维立体樱桃糖果。

通过上述制作方法制得本实施例的三维立体樱桃糖果,其中,所述第一糖果单元1′-樱桃枝干采用棕色的明胶糖液制成;第二糖果单元2′-樱桃的果实采用红色的明胶和果胶的混合糖液制成;第三糖果单元3-樱桃的果实采用绿色的明胶和果胶的混合糖液制成;并且,所述第一糖果单元1′、第二糖果单元2′和第三糖果单元3的形状、结构、口味、颜色均可不相同。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玩具糖果至少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首先、本实用新型的玩具糖果至少包括第一糖果单元和第二糖果单元,所述第一糖果单元、第二糖果单元均为立体糖果单元,制作时,先生产第一糖果单元,然后再生产第二糖果单元时,将第一糖果单元与第二糖果单元粘结在一起,从而得到整体三维立体形状的玩具糖果;这种整体三维立体形状的玩具糖果更为形象、逼真,增加了糖果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其次、所述玩具糖果可以包括更多数量的糖果单元,其中,一部分糖果单元为通过浇注成型的中间成品;所述玩具糖果为通过浇注成型另一部分的糖果单元的糖液与所述中间成品粘结为一体得到的玩具糖果成品。从而得到整体三维立体形状的玩具糖果,根据不同产品的成型需要,具有多种组合方式,能够得到更多样的玩具糖果,使得玩具糖果的成型效果更佳,消费者的选择更为丰富。

另外、所述玩具糖果的各个糖果单元的形状、结构、口味、颜色和制作的糖液均可不相同,根据需要进行不同的组合,能够提供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性和趣味性。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中的具体细节,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范围内,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多种简单变型,这些简单变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个具体技术特征,在不矛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任何合适的方式进行组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本实用新型对各种可能的组合方式不再另行说明。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各种不同的实施方式之间也可以进行任意组合,只要其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其同样应当视为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内容。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