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虾糜制品混料用加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01883发布日期:2018-07-10 20:54阅读:29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虾糜制品混料用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虾糜制品混料用加工装置。



背景技术:

虾糜类制品的营养极为丰富,不仅蛋白质含量高,还含有丰富的钾、碘、镁、磷等矿物质及维生素A、氨茶碱等成分,且其肉质易消化,是老少皆宜的营养佳品,还是身体虚弱、病后需要调养的病人极好的食物。虾糜是一种方便即食、营养价值又高的食品。在虾糜的生产过程中,首先需要将活虾去壳,然后骨肉分离,斩拌制成虾糜,再将虾糜进行清洗除杂、混料、再进行脱水处理,其中虾肉的混料压制工序尤其重要,混料压制过程用于进一步对虾肉进行剪切混料,增加肉质的柔韧度。现有技术的虾糜制品混料用加工装置由一个挤压螺杆将虾肉在滤筒内挤压,虾肉经筛孔被挤出,壳体容易堵塞在筛孔里,而且虾肉在滤筒内被过多的挤压会形成肉浆,导致虾泥在后面工序中很难混料成型。



技术实现要素:

(1)技术方案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虾糜制品混料用加工装置,包括椭圆形的混料筒体、设置在所述混料筒体内的转动轴、设置在所述转动轴后段上的混料搅拌叶轮、第一提升机构,所述第一提升机构的输出轴相连接的第一支撑板、固定在所述第一支撑板上的电机、焊接在所述电机输出端上的中转筒体、所述设置在所述混料筒体前端上的进料斗、第二提升机构、与所述第二提升机构的输出轴相连接的第二支撑板、固定在所述第二支撑板上的清料方管、设置在所述混料筒体下的蓄料槽、设置在所述混料筒体前端下的杂料箱体,所述混料筒体的底部设有筛孔,所述转动轴的前端与所述电机的输出轴相连接,所述中转筒体包裹在所述转动轴外,所述中转筒体后端上连接有阻隔板,所述进料斗的出料管连接有能够伸缩固定的钢丝伸缩管,所述清料方管的输出轴连接有刮料刀。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提升机构上升的高度大于所述第二提升机构上升后所述刮料刀上端与所述混料筒体底部的距离。

进一步地,所述刮料刀在所述混料筒体上刮过的面积能够覆盖所述筛孔分布的面积。

进一步地,所述阻隔板与所述刮料刀的底边均为椭圆弧,所述阻隔板与所述刮料刀的底边能够与所述混料筒体的内侧底部贴合。

进一步地,所述转动轴处于初始位置时,所述阻隔板的底边与所述混料筒体的内侧底部贴合,所述刮料刀处于初始位置时,所述刮料刀的底边与所述混料筒体的内侧底部接触。

(2)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在混料筒体下的蓄料槽、设置在混料筒体前端下的杂料箱体,混料筒体的底部设有筛孔,中转筒体后端上连接有阻隔板,能够防止物料重新返回挤压,再者进料斗的出料管连接有能够伸缩固定的钢丝伸缩管,并且在清料方管的输出轴连接有刮料刀,能够有效地将残留在混料筒体内杂质清除,避免落入物料中,解决了现有技术的虾糜制品混料用加工装置由一个挤压螺杆将虾肉在滤筒内挤压,虾肉经筛孔被挤出,壳体容易堵塞在筛孔里,而且虾肉在滤筒内被过多的挤压会形成肉浆,导致虾泥在后面工序中很难混料成型的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用于虾糜制品混料用加工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用于虾糜制品混料用加工装置的A-A剖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一

如图1~2所示,本实施案例提供一种用于虾糜制品混料用加工装置,包括椭圆形的混料筒体1、设置在所述混料筒体1内的转动轴11、设置在所述转动轴11后段上的混料搅拌叶轮12、第一提升机构2,所述第一提升机构2的输出轴相连接的第一支撑板3、固定在所述第一支撑板3上的电机4、焊接在所述电机4输出端上的中转筒体41、所述设置在所述混料筒体1前端上的进料斗5、第二提升机构6、与所述第二提升机构6的输出轴相连接的第二支撑板7、固定在所述第二支撑板7上的清料方管8、设置在所述混料筒体1下的蓄料槽9、设置在所述混料筒体1前端下的杂料箱体10,所述混料筒体1的底部设有筛孔14,所述转动轴11的前端与所述电机4的输出轴相连接,所述中转筒体41包裹在所述转动轴11外,所述中转筒体41后端上连接有阻隔板13,所述进料斗5的出料管51连接有能够伸缩固定的钢丝伸缩管52,所述清料方管8的输出轴连接有刮料刀81。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提升机构2上升的高度大于所述第二提升机构6上升后所述刮料刀81上端与所述混料筒体1底部的距离,所述刮料刀81在所述混料筒体1上刮过的面积能够覆盖所述筛孔14分布的面积,所述阻隔板13与所述刮料刀81的底边均为椭圆弧,所述阻隔板13与所述刮料刀81的底边能够与所述混料筒体1的内侧底部贴合。所述转动轴11处于初始位置时,所述阻隔板13的底边与所述混料筒体1的内侧底部贴合,所述刮料刀81处于初始位置时,所述刮料刀81的底边与所述混料筒体1的内侧底部接触。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改进及替代,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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