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颗粒状酸化剂组合物,其包含20-70重量%的苹果酸、3-40重量%的乳酸和0-40重量%的选自柠檬酸、富马酸、己二酸、酒石酸和乙酸及其组合的食用酸,其中所述酸化剂组合物包含:
·40-90重量%的m-颗粒,其包含苹果酸和部分中和的多元酸的共晶,所述多元酸选自苹果酸、柠檬酸、富马酸、己二酸、酒石酸及其组合,所述m-颗粒含有至少30重量%的苹果酸和至少30重量%的所述部分中和的多元酸;
·5-60重量%的l-颗粒,其包含乳酸和至少部分中和的羧酸的共晶,所述羧酸选自乳酸、苹果酸、柠檬酸、富马酸、己二酸、酒石酸及其组合,所述l-颗粒含有至少30重量%的乳酸和至少30重量%的所述至少部分中和的多元酸;且
其中m-颗粒和l-颗粒的组合占所述酸化剂组合物的至少50重量%。
2.权利要求1的酸化剂组合物,其中所述酸化剂组合物包含60-88重量%的m-颗粒。
3.权利要求1或2的酸化剂组合物,其中所述酸化剂组合物包含6-35重量%的l-颗粒。
4.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酸化剂组合物,其中所述m-颗粒中的所述部分中和的多元酸选自苹果酸氢一钠或一钾、柠檬酸二氢一钠或一钾、柠檬酸氢二钠或二钾,及其组合。
5.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酸化剂组合物,其中在所述m-颗粒中,至少25重量%的所述苹果酸存在于苹果酸和部分中和的多元酸的共晶中。
6.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酸化剂组合物,其中所述l-颗粒中的所述至少部分中和的羧酸是中和的乳酸。
7.权利要求6的酸化剂组合物,其中所述中和的乳酸为乳酸钙。
8.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酸化剂组合物,其中在所述l-颗粒中,至少30重量%的所述乳酸存在于乳酸和所述至少部分中和的羧酸的共晶中。
9.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酸化剂组合物,其中所述酸化剂组合物是包含至少90重量%的直径范围是120-1200μm的颗粒的粉末。
10.颗粒状包衣组合物,其包含:
·30-98重量%的糖颗粒;
·2-40重量%的m-颗粒,其包含苹果酸和部分中和的多元酸的共晶,所述多元酸选自苹果酸、柠檬酸、富马酸、己二酸、酒石酸及其组合,所述m-颗粒含有至少30重量%的苹果酸和至少30重量%的所述部分中和的多元酸;
·0.5-10重量%的l-颗粒,其包含乳酸和至少部分中和的羧酸的共晶,所述羧酸选自乳酸、苹果酸、柠檬酸、富马酸、己二酸、酒石酸及其组合,所述l-颗粒含有至少30重量%的乳酸和至少30重量%的所述至少部分中和的多元酸。
11.制备食物成分或食物产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将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的酸化剂组合物或权利要求10的颗粒状包衣组合物与一种或多种非水成分组合。
12.权利要求10的制备食物产品的方法,其中所述食物产品是糖食产品。
13.权利要求11或12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将所述酸化剂组合物以0.01-20重量%的浓度掺入所述食物产品中。
14.糖食产品,其包含:
·0.3-90重量%的m-颗粒,其包含苹果酸和部分中和的多元酸的共晶,所述多元酸选自苹果酸、柠檬酸、富马酸、己二酸、酒石酸及其组合,所述m-颗粒含有至少30重量%的苹果酸和至少30重量%的所述部分中和的多元酸;和
·0.1-60重量%的l-颗粒,其包含乳酸和至少部分中和的羧酸的共晶,所述羧酸选自乳酸、苹果酸、柠檬酸、富马酸、己二酸、酒石酸及其组合,所述l-颗粒含有至少30重量%的乳酸和至少30重量%的所述至少部分中和的多元酸。
15.权利要求14的糖食产品,其中所述糖食产品是糖果、巧克力或口香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