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微孔陶瓷发热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95743阅读:1127来源:国知局
一种微孔陶瓷发热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子烟配件,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微孔陶瓷发热片。



背景技术:

电子烟又名虚拟香烟,电子雾化器,它有近似香烟的味道,同时有多种口味,能像真烟一样吸出烟及感觉来,电子烟的烟油,烟膏由植物提取液,水份及食用香精为主要材料制作,存放于雾化器储油腔内。用发热丝进行雾化过程中,发热丝与烟油及烟膏接触,由于烟油及烟膏加热后会形成碳导致发热丝表面发黑影响发热丝的发热效果,不利于发热丝的长久使用。

有鉴于此特提出本实用新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微孔陶瓷发热片。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技术方案的基本构思是:

一种微孔陶瓷发热片,包括发热丝引线、微孔陶瓷层、上釉陶瓷层、排雾口和储油腔,所述发热丝引线固定在微孔陶瓷层内,所述微孔陶瓷层卡接在上釉陶瓷层内部,所述微孔陶瓷层上开设有两个排雾口,所述上釉陶瓷层中部开设有储油腔,所述微孔陶瓷层下部为储油腔,所述储油腔中存储有烟油或者烟膏中的一种,所述微孔陶瓷层下部浸在烟油或者烟膏中。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上釉陶瓷层两端为弧形,所述上釉陶瓷层的高度为6.2㎜,所述上釉陶瓷层的长度为9.9㎜。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排雾口的直径为2.5㎜。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发热丝引线的根数为两根,两根发热丝引线之间的距离为4㎜。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发热丝引线与电源连接。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采用微孔陶瓷层代替常规的发热丝发热,发热过程稳定,不易烫伤使用者,能大大提高电子烟的使用寿命。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

附图说明

附图作为本申请的一部分,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的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但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显然,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附图。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图。

图中:1-发热丝引线;2-微孔陶瓷层;3-上釉陶瓷层;4-排雾口和5-储油腔。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附图和文字描述并不旨在以任何方式限制本实用新型的构思范围,而是通过参考特定实施例为本领域技术人员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概念。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竖直”、“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参见图1,图2,图3,一种微孔陶瓷发热片的剖面图,一种微孔陶瓷发热片的立体图,一种微孔陶瓷发热片的正视图,一种微孔陶瓷发热片,包括发热丝引线1、微孔陶瓷层2、上釉陶瓷层3、排雾口4和储油腔5,所述发热丝引线1固定在微孔陶瓷层2内,所述发热丝引线1的根数为两根,两根发热丝引线1之间的距离为4㎜,所述发热丝引线1与电源连接,所述微孔陶瓷层2卡接在上釉陶瓷层3内部,所述微孔陶瓷层2上开设有两个排雾口4,所述上釉陶瓷层3中部开设有储油腔5,所述排雾口4的直径为2.5㎜,所述上釉陶瓷层3的高度为6.2㎜,所述上釉陶瓷层3的长度为9.9㎜,所述上釉陶瓷层3两端为弧形,所述微孔陶瓷层2下部为储油腔5,所述储油腔5中存储有烟油或者烟膏中的一种,所述微孔陶瓷层2下部浸在烟油或者烟膏中。

使用时,在储油腔5中放入烟油或者烟膏中的一种,将发热丝引线1两端与电源的正负极连接,发热丝引线1通电,并将电流传递给微孔陶瓷层2,由于微孔陶瓷层2为半导体,热量稳定,储油腔5中存储的烟油或者烟膏通过毛细作用进入到微孔陶瓷层2内,遇到热的微孔陶瓷层2被雾化,从排雾口4中排出,本实用新型采用微孔陶瓷层2代替常规的发热丝发热,发热过程稳定,不易烫伤使用者,能大大提高电子烟的使用寿命。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利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提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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