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拖箱的底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19445阅读:31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行李拖箱的底板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涉及一种行李拖箱的底板。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技术的行李拖箱的底板均为光板,但在实际使用时,由于底板下端面四周边缘均被行李拖箱其它部分限位,故在行李拖箱内放置上行李或其它物品后,底板容易出现弯曲变形,甚至断裂的情况,进而导致行李箱无法正常使用,使用稳定性较差,从而影响使用寿命;而如果增加底板的厚度,虽然能增加底板的强度,但是却大幅增加了底板的制备成本。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针对以上问题提供一种使用稳定性较好、使用寿命较长及制备成本相对较低的行李拖箱的底板。本实用新型解决以上问题所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具有以下结构的行李拖箱的底板,它包括底板本体,所述的底板本体的下端面设有至少一个支撑柱。采用以上结构后,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由于底板本体的下端面设有至少一个支撑柱,在支撑柱的作用下使得底板本体的强度相对较高,则在使用过程中底板本体不易出现弯曲变形及断裂的情况,进而使得本实用新型使用的稳定性较好,且不影响正常的使用寿命;同时相对整体增加底板本体的厚度,设置支撑柱后,在强度不降的前提下使用的原料相对较省,进而降低制备成本。因此本实用新型具有使用稳定性较好、使用寿命较长及制备成本相对较低的特点。作为优选,所述的支撑柱为二个。

图1为本实用新型行李拖箱的底板的结构示意图。如图所示:1、底板本体,2、支撑柱。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如图1所示的一种行李拖箱的底板,它包括底板本体I,所述的底板本体I的下端面设有至少一个支撑柱2。所述的支撑柱2为二个,一般其中一个支撑柱2位于底板本体I下端面的中心。以上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本实用新型不仅限于以上实施例还允许有其它结构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独立权要求范围内变化的,均属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行李拖箱的底板,它包括底板本体(I),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板本体(I)的下端面设有至少一个支撑柱(2 )。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拖箱的底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撑柱(2)为二个。
专利摘要一种行李拖箱的底板,它包括底板本体(1),所述的底板本体(1)的下端面设有至少一个支撑柱(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由于底板本体的下端面设有至少一个支撑柱,在支撑柱的作用下使得底板本体的强度相对较高,则在使用过程中底板本体不易出现弯曲变形及断裂的情况,进而使得本实用新型使用的稳定性较好,且不影响正常的使用寿命;同时相对整体增加底板本体的厚度,设置支撑柱后,在强度不降的前提下使用的原料相对较省,进而降低制备成本。
文档编号A45C13/02GK202959218SQ20122074890
公开日2013年6月5日 申请日期2012年12月31日 优先权日2012年12月31日
发明者鲍志昌 申请人:象山华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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