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悬挂的放置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013382发布日期:2020-08-28 15:40阅读:206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悬挂的放置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假发放置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可悬挂的放置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对个人形象注重程度越来越高,头发的装饰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人们经常使用假发产品来增加头发的美观度,人们可以通过同时合并使用自然头发(或者人造头发)、假发产品来隐藏或者增加他们本身的自然头发。有时候,当人们正在经历头发变少、变稀薄甚至变秃的时候会使用假发产品;有时候,人们为了达到较为漂亮的发型或者造型,而又不想对自身的头发进行物理或者化学修饰时,人们可以使用假发产品使他们的头发改变形状,往往通过假发产品来达到新发型的效果。

基于此,对于对假发的存放方式十分重要,合适的护理和存放可以延长假发的使用寿命,并缩短安置和造型假发的准备时间;目前大部分的使用者或者销售假发的卖家或者假发存贮者通常都会将假发收容于收纳袋或是专用发架上以进行保存或陈列,而当假发放置于收纳袋时,常常容易挤压假发,造成假发变形,所以现在人们大多将假发放置于专用置放架上了。

目前用于放置假发的放置架多为一体成型,运输多有不便;并且假发放置架都只能放置在某个地方进行放置,这样就导致假发放置时容易占用桌面等放置区大量空间。经检索,中国公开专利:专利名称“便捷式假发展示架”、公开号cn202161050u、公开日2012.03.14,该专利公开了一种假发展示架,包括有至少二支撑架与至少二盘体。该支撑架是分别于预设位置开设有至少二呈倾斜的第一缺口;而该盘体,是开设有至少一对应于该第一缺口的第二缺口,该各盘体是分别利用该第二缺口卡合于该各支撑架的第一缺口以组构为一体,该展示架可以实现拆分运输,但是该展示架安装时需要对齐的缺口较多导致安装不方便,并且该展示架只能在水平面上进行放置,占用大量平面空间。



技术实现要素:

1.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中假发放置装置放置时占用空间大并且运装不便的问题,提供了一种可悬挂的放置装置,该装置通过悬挂件进行悬挂放置,并且悬挂件与支撑件可分离设置,放置方式灵活并且运装方便。

2.技术方案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悬挂的放置装置,包括支撑件和悬挂件,悬挂件包括挂钩和连杆,挂钩设置于连杆的顶端,且挂钩位于支撑件的上方;连杆远离顶端的部分通过安装件可分离地安装在支撑件的底部和/或侧部。

优选地,安装件为第一底部插条,第一底部插条设置于支撑件的底部,连杆远离顶端的部分设置有与第一底部插条相配合的第一底部插槽,悬挂件通过第一底部插条与第一底部插槽的配合在支撑件的底部进行安装;和/或,安装件为夹子,夹子设置于支撑件或者悬挂件。

优选地,支撑件至少由两根支撑条组成,所述支撑条向下弯曲。

优选地,支撑件的侧部设置有侧部插条,连杆远离顶端的部分设置有与侧部插条相配合的侧部插槽,悬挂件通过侧部插条与侧部插槽的配合在支撑件的侧部进行安装。

优选地,连杆与支撑件之间设置有间隙。

优选地,连杆包括支撑件底部水平设置的第一连杆和沿支撑件侧边设置的第二连杆,第二连杆的底端与第一连杆的一端相连,第二连杆的顶端延伸至支撑件的顶部,其顶端连接挂钩;和/或下支撑条的中央位置向下延伸设置有第一底部插条,第一连杆远离第二连杆的一端设置有与第一底部插条相配合的第一底部插槽;和/或第一连杆与第二连杆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二底部插槽,上支撑条或下支撑条的一端设置有与第二底部插槽相配合的第二底部插条。

优选地,支撑件底部的边沿处设置有第二底部插条,连杆上对应设置有与第二底部插条相配合的第二底部插槽。

优选地,支撑条包括上支撑条和下支撑条,上支撑条中部向下开设有支撑条上卡槽,下支撑条中部向上开设有支撑条下卡槽,所述支撑条上卡槽与支撑条下卡槽配合设置,上支撑条和下支撑条之间通过支撑条上卡槽与支撑条下卡槽的配合相互固定。

优选地,支撑条上设置有固定圈,上支撑条和下支撑条上分别设置有第一固定卡槽,固定圈上设置有与第一固定卡槽相配合的第二固定卡槽;或第一固定卡槽内设置有与第二固定卡槽相配合的凸块。

优选地,支撑件的底部设置有底座,所述底座与悬挂件相连。

3.有益效果

采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与已有的公知技术相比,具有如下显著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悬挂的放置装置,包括支撑件和悬挂件,其中支撑件的顶面为假发支撑面;悬挂件包括挂钩和连杆,挂钩设置于连杆的顶端,且挂钩位于支撑件的上方;连杆远离顶端的部分通过安装件可分离地安装在支撑件的底部和/或侧部;这样假发放置在支撑件上就可以通过悬挂件进行悬挂,不需要放置在桌面上占用桌面空间,另外悬挂件与支撑件可分离设置大大减小了假发放置装置在运输过程中占用的空间,提高其运输便捷性。

(2)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悬挂的放置装置,支撑件至少由两根支撑条组成,所述支撑条向下弯曲;支撑条包括上支撑条和下支撑条,上支撑条中部的下部设置有支撑条上卡槽,下支撑条中部的上部设置有支撑条下卡槽,所述支撑条上卡槽与支撑条下卡槽配合设置,上支撑条和下支撑条之间通过支撑条上卡槽与支撑条下卡槽的配合相互固定;在保证支撑件对假发支撑强度的同时,支撑件为可拆式设置,进一步提高假发放置装置运输过程中的便捷性。

(3)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悬挂的放置装置,支撑件的底部设置有底座,所述底座与悬挂件相连,使得假发放置在支撑件上后不仅可以进行悬挂,也可以在水平面上进行放置,提高其放置便捷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可悬挂的放置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可悬挂的放置装置中支撑件的装配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另一种拆卸形式的一种可悬挂的放置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包括有底座的一种可悬挂的放置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可悬挂的放置装置使用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可悬挂的放置装置的不回转形式挂钩的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可悬挂的放置装置的s形挂钩的结构示意图。

示意图中的标号说明:

100、支撑件;110、支撑条;111、上支撑条;112、下支撑条;113、第一固定卡槽;114、支撑条上卡槽;115、支撑条下卡槽;116、凸块;117、防护件;120、固定圈;121、第二固定卡槽;122、第一底部插条;123、第二底部插条;124、侧部插条;

211、支撑柱;212、底座;220、悬挂件;221、挂钩;222、第一底部插槽;223、第二底部插槽;224、第一连杆;225、第二连杆;226、侧部插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描述。

本说明书附图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等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除此之外,本实用新型的各个实施例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可以进行组合的。

实施例1

如图1和图5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可悬挂的放置装置,包括支撑件100和悬挂件220,使用时可以将假发或者帽子放置在所述支撑件100上从而使其对假发进行支撑;所述悬挂件220的一端为挂钩221,另一端与支撑件100相连,使用时将支撑有假发或帽子的支撑件100进行悬挂,避免因假发或帽子的日常放置占用过多的桌面等平面空间。

其中支撑件100的顶面为假发支撑面,如图2所示,支撑件100至少由两根支撑条110组成,所述支撑条110向下弯曲,向下弯曲的支撑条110的顶面形成假发支撑面。本实施例中一根支撑条110为半圆形,但是支撑条110的形状不限于半圆形,只要支撑条110的形状使其可以沿假发内表面进行进行支撑即可。支撑条(110)的端部设置有防护件(117),本实施例中防护件(117)为套设在支撑条(110)端部的柔性球套,可以避免支撑条(110)的端部对假发或者帽子造成损坏。

值得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支撑条110包括上支撑条111和下支撑条112,上支撑条111中部向下开设有支撑条上卡槽114,下支撑条112中部向上开设有支撑条下卡槽115,所述支撑条上卡槽114与支撑条下卡槽115配合设置,上支撑条111和下支撑条112之间通过支撑条上卡槽114与支撑条下卡槽115的配合相互固定;需要运输时,将上支撑条111和下支撑条112沿着支撑条上卡槽114与支撑条下卡槽115的配合方向拔开即可实现两者的分离,可以便于其运输携带。将上支撑条111和下支撑条112沿着支撑条上卡槽114与支撑条下卡槽115的配合方向配合起来即可实现上支撑条111和下支撑条112互相之间的装配,并且具有较好的稳定性。

另外,本实施例中为了提高上支撑条111和下支撑条112之间配合的稳固性,支撑条110上设置有固定圈120,上支撑条111和下支撑条112上分别设置有第一固定卡槽113,固定圈120上设置有与第一固定卡槽113相配合的第二固定卡槽121,使用时将固定圈120通过第一固定卡槽113与第二固定卡槽121之间的卡合,使得上支撑条111和下支撑条112可以保持稳定的交叉形状,避免上支撑条111和下支撑条112之间的位置发生相对变化,进一步提高支撑件100支撑假发的稳定性。

或者,第一固定卡槽113内设置有与第二固定卡槽121相配合的凸块116,通过将固定圈120在所述凸块116上进行固定,可以进一步提高固定圈120在上支撑条111和下支撑条112上装配的稳定性。

悬挂件220包括挂钩221和连杆,挂钩221设置于连杆的顶端,且挂钩221位于支撑件100的上方;连杆远离顶端的部分通过安装件可分离地安装在支撑件100的底部和/或侧部;安装件用于将支撑件100和悬挂件220进行连接或者装配。使用时通过支撑件100上方的挂钩221悬挂,使得支撑件100整体可以进行悬挂放置;并且支撑件100与悬挂件220可分离地安装,需要运输时将支撑件100与悬挂件220进行分离,提高运输的便捷性。

本实施例中,安装件为第一底部插条122,第一底部插条122设置于支撑件100的底部,连杆远离顶端的部分设置有与第一底部插条122相配合的第一底部插槽222,悬挂件220通过第一底部插条122与第一底部插槽222的配合在支撑件100的底部进行安装;另外本实施例中第一底部插条122在支撑件100的底部一体成型,当然也可以是可拆卸的。所述安装件上也可以设置有螺纹,支撑件100与悬挂件220之间通过螺纹进行装配。

更具体的,本实施例中连杆包括支撑件100底部水平设置的第一连杆224和沿支撑件100侧边设置的第二连杆225,第二连杆225的底端与第一连杆224的一端相连,第二连杆225的顶端延伸至支撑件100的顶部,其顶端连接挂钩221,需要说明的是,挂钩221在支撑件100的上方与支撑件100的中央位置对应设置,这样假发放置在支撑件100上悬挂时挂钩221与支撑有假发支撑件100重心之间连线基本沿竖直方向,这样支撑件100就不会发生倾斜,从而避免因支撑件100倾斜导致假发从支撑件100上掉落;另外连杆与支撑件100的顶面之间设置有间隙,该间隙的设置是为支撑件100上支撑的假发提供放置的空间。或者,安装件为夹子,夹子设置于支撑件100或者悬挂件220,只要实现支撑件100与悬挂件220之间的可拆卸连接即可。

本实施例中在支撑件100的底部,下支撑条112的中央位置向下延伸设置有第一底部插条122,第一连杆224远离第二连杆225的一端设置有与第一底部插条122相配合的第一底部插槽222,第一底部插条122与第一底部插槽222之间的配合方向与竖直方向平行,且第一底部插条122与第一底部插槽222不为圆形,本实施例中为矩形。

而为了进一步提高支撑件100与悬挂件220配合的稳定性,支撑件100底部的边沿处设置有第二底部插条123,连杆上对应设置有与第二底部插条123相配合的第二底部插槽223;本实施例中具体的,第一连杆224靠近与第二连杆225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二底部插槽223,上支撑条111或下支撑条112的一端为第二底部插条123,第二底部插条123与第二底部插槽223配合,第二底部插条123与第二底部插槽223之间的插入配合方向与竖直方向平行,进一步提高支撑件100与悬挂件220配合的稳定性。

值得一提的是,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中支撑件100的底部设置有底座212,所述底座212与悬挂件220相连,使得支撑件100不仅可以悬挂放置,也可以在水平面上进行放置,大大提高了支撑件100的放置的便捷性。

实施例2

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基本同实施例1,不同之处在于,本实施例中,支撑件100的侧部设置有侧部插条124,连杆远离顶端的部分设置有与侧部插条124相配合的侧部插槽226,悬挂件220通过侧部插条124与侧部插槽226的配合在支撑件100的侧部进行安装,其配合方向与水平方向平行;即本实施例中悬挂件220是通过在支撑件100的侧部进行安装。

需要说明的是,实施例1和实施例2中所提到的“插条”或“插槽”之间可以进行互换,只要两者通过配合实现悬挂件220与支撑件100的可拆卸配合即可。

另外,上述实施例中的挂钩221可以为图1中所示的竖直折转形状,也可以为图6所示的不回转形式挂钩221,也可以为图7所示的s形挂钩221。

在上文中结合具体的示例性实施例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但是,应当理解,可在不脱离由所附权利要求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的情况下进行各种修改和变型。详细的描述和附图应仅被认为是说明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如果存在任何这样的修改和变型,那么它们都将落入在此描述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此外,背景技术旨在为了说明本技术的研发现状和意义,并不旨在限制本实用新型或本申请和本实用新型的应用领域。

更具体地,尽管在此已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这些实施例,而是包括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前面的详细描述可认识到的经过修改、省略、例如各个实施例之间的组合、适应性改变和/或替换的任何和全部实施例。权利要求中的限定可根据权利要求中使用的语言而进行广泛的解释,且不限于在前述详细描述中或在实施该申请期间描述的示例,这些示例应被认为是非排他性的。在任何方法或过程权利要求中列举的任何步骤可以以任何顺序执行并且不限于权利要求中提出的顺序。因此,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应当仅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合法等同物来确定,而不是由上文给出的说明和示例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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