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方便的折叠伞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24494阅读:27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使用方便的折叠伞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类摺伞,包括三摺伞及两摺伞。
一款传统的三摺伞之缺点是其外骨会任意摆动,开伞时必需伞尖向上,外骨籍着地心吸力摆动到适当的位置伞才能有效地开启。在有风吹动外骨时就很难开启。这种传统的三摺伞之优点是在伞关闭后用伞的人持着关闭后的伞,伞尖向下携带时,伞面被雨水弄湿的那一面会向内覆摺,所以持着伞在路上行走时或坐在挤逼的公共汽车上把伞放在身傍时不会弄湿衣物。一种习用的两摺伞亦具有相同的优点及缺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能保留这类伞之优点并改善其缺点,确保这类伞每次都顺利及有效地从任何方向开启。
本实用新型之另一目的是克服现有的伞在关闭时,沾在伞面上的雨水会溅泼到用伞人身上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伞在开关过程中由于其主肋及外骨会屈摺成V字形或相邻的两个V字形,伞面被雨水弄湿的那一面向内覆摺,因此雨水不会溅泼到用伞的人的身上。
本实用新型之伞骨组合结构简单,制作方便可配合采用传统使用的一段或多段之中柄,伞骨组合与固定于中柄顶端的上巢及沿着中柄滑动的下巢分别枢接构成伞架。
本伞之连接物可使用传统造伞骨材料做成。当连接物按照本实用新型其中一些具体结构所描述,连接物是以拉动的方式带动外骨枢轴地转动使伞开启。在此情况下连接物可以是链,索,线,带,拉力弹簧,其两端可用多种方式与相连的构件连接,例如粘合,焊接,结扎,夹紧,钩挂等。当连接物按照本实用新型中三摺伞的一些具体结构所描述以拉动的方式带动外骨枢轴转动,连接物可以是具有伸缩性例如用具有伸缩性的材料做成或与拉力弹簧组合而成。连接物做成合适的长度在伞差不多全部开启而面仍未拉紧时经已把外骨拉直使附于外骨的伞面部分翻过来方便开伞。伞继续开启时连接物亦同时开始伸展,其时附于主肋内段与上段支撑骨之伞面部分才被拉紧,外骨亦向内弯曲,伞面就构成传统的形状。连接物亦可用不能伸缩的材料做成合适的长度在伞差不多全部开启而伞面仍未拉紧时圣已把外骨拉直使附于外骨的伞面部分翻过来方便开伞。伞继续开启时连接物的长度不变但主肋外段采用传统的富有弹性可弯曲的伞骨材料制成当它弯曲后长度会减短故能与连接物的长度配合,其时附于主肋内段与上段支撑骨之伞面部分才被拉紧外骨亦向内弯曲伞面就构成传统的形状。在关伞时,外骨随着地心吸力移动,持着关闭后的伞,伞尖向下时,外骨就会因地心吸力的缘故向下摆动并把伞面覆摺。
在所有图中都绘制了本实用新型的伞的一支伞骨及有关之元件。部份零件,例如伞面系被省略了。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推荐实施例进行描述。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伞的具体结构图,表示伞的闭合状态。
图2是
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伞的开启状态。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伞在两段互相套接及可相对伸缩的中柄交汇点的纵向剖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伞的圆珠掣锁把伸缩中柄锁合的剖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伞的另一具体结构图,伞在闭合的状态。
图6是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伞的另一具体结构图,表示伞在开启之状态。
图7是图5及图6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伞的另一种结构。
图8是图5及图6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伞的另一种结构。
图9是图5及图6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伞之又另一种结构。
图10是本实用新型之伞采用一传统的结构方式,表示外骨与内肋在其互相枢接处各自镶附有一传统使用的构件彼此枢接之结构,表示伞在开启状态时外骨之位置。
图11是
图10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伞在闭合状态时外骨之位置。
图12是本实用新型的伞可配合使用的三段伸缩中柄。
图13是本实用新型之伞采用一传统的结构方式,表示主肋在其与外骨枢接处镶附有一传统使用的构件,表示伞在开启状态时外骨之位置。
图14是
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伞在闭合状态时外骨之位置。
参考
图1至图4,本实施例的中柄是由直径较大的下段直管(2)套接在直径较小的上段直管(1)而成,它们之间可作相对伸缩的运动。上段直管(1)之顶端连接一个可枢轴转动地支持主肋(3)内端之上巢(4);在上段直管的底端附近开始,有一一直伸延到其顶端的凹槽(5)。下段直管(2)之顶端附近有一向内凸出的部分(6),该凸出部份(6)与凹槽(5)啮合使上下两段直径(1)及(2)作相对伸缩运动时,下段直管(2)不会脱离上段直管(1)亦不会产生相对的旋转。另有一个下巢(7)沿着中柄滑动并枢轴式地连接着与主肋(3)之肋身枢轴式连接的支撑骨(8)。外骨(9)靠近内端处有两枢接点(10),(11)其中较近外端之枢接点(10)与主肋(3)之外端枢接,另一枢接点(11)与连接物(12)之一端枢轴式连接或连接,连接物(12)之另一端与支撑骨(8)两端之间靠近外端处枢轴式连接或连接。下段直管(2)之底端镶附有一伞头(13)。一个传统的弹簧片制锁(14)可活动地镶附于上段直管(1)顶端附近,开伞时把下巢(7)推动向上超越该弹簧片掣锁(14)后,它会自动弹起把伞维持在全部张开的位置。开伞时则把弹簧片掣锁压下,同时把下巢(7)拉向伞头。上段直管(1)在底端附近镶附有一个由弹性元件(15),例如弹簧和由弹簧推动的圆珠掣锁(16),当中柄伸长时与下段直管(2)之上备有的孔(17)锁合。关伞后,下段直管(2)被用力推向上巢时,圆珠掣锁被压低,中柄缩短,方便收藏。圆珠掣锁的位置及方向会与凹槽(5)互相配合不会破坏任何一个结构的工作。
参考图5及图6,中柄之顶端连接上巢(4),底端连接伞头(13),一下巢(7)沿着中柄滑动。主肋(3)分成两段包括内段(103)及外段(113)。支撑骨分成两段包括下段支撑骨(108)及上段支撑骨(118),主肋内段(103)之内端与上巢枢轴式地连接,外端与下段支撑骨(108)两端之间的骨身枢接,下段支撑骨(108)之内端与下巢(7)枢轴式地连接,外端与主肋外段(113)两端之间之肋身枢接,上段支撑骨(118)之一端与主肋外段(113)之内端枢接其另一端与主肋内段(103)两端之间之肋身枢接。外骨(9)靠近内端处有两枢接点(10),(11)其中较近外端之枢接点(10)与主肋外段(113)之外端枢接,另一枢接点(11)与连接物(12)之一端枢轴式连接或连接,连接物(12)之另一端与下段支撑骨(108)之外端朝内处枢轴式连接或连接。弹簧片掣锁(14)能够把伞维持在全部开启之位置。伞的开闭及操作方法如前所述。
参考图7所示连接物(12)与下段支撑骨(108)枢接或连接的一端改为与上段支撑骨(118)之外端朝内处枢轴式连接或连接。
参考图8所示,外骨(9)靠近内端处之两枢接点(10),(11)其中较远离外端之枢接点(11)与主肋外段(113)之外端枢接,另一枢接点(10)与连接物(12)之一端枢接,连接物(12)之另一端与在上段支撑骨(118)外端提供之向外加长部分(218)枢接。
参考图9所示,外骨(9)靠近内端处之两枢接点(10),(11)其中较远离外端之枢接点(11)与主肋外段(113)之外端枢接,另一枢接点(10)与连接物(12)之一端枢接,连接物(12)之另一端与在下段支撑骨(108)外端提供之向外加长部分(208)枢接。
参考
图10及
图11所示主肋(3)之外端或主肋外段(113)之外端镶附有一传统的构件(123)该构件备有背向中柄之凹槽(223)槽壁上有一孔(323),外骨(9)在内端镶附有一传统的构件(109)该构件上有两枢接点(110),(111)其中较近外端之枢接点(110)与内肋上的构件(123)枢接并藏于其凹槽(223)之内彼此作枢轴式的转动。另一枢接点(111)与连接物(12)之一端枢轴式地连接或连接,连接物之另一端穿过凹槽(223)槽壁上之孔(323)后可按需要选择与支撑骨(8)外端朝内处或与上段支撑骨(118)或下段支撑骨(108)之外端朝内处互相枢轴式地连接或连接。伞的开关及操作方法如前所述。
参考
图13及
图14所示主肋(3)之外端或主肋外段(113)之外端镶附有一传统的构件(423),该构件备有背向中柄的凹槽(523),槽壁上现备有一孔(623)位于该构件之枢接点向外处作为支点之用,外骨靠近内端处有两枢接点(210),(211)其中较远离外骨外端之枢接点(211)与主肋上的构件(423)枢接并藏于其凹槽(523)之内彼此作枢轴式的轴动,另一枢接点(210)与连接物(12)之一端枢轴式地连接或连接,连接物(12)之另一端穿过凹槽(523)槽壁上之孔(623)之后可按需要选摘与支撑骨(8)外端朝内处或与上段支撑骨(118)或下段支撑骨(108)之外端朝内处互相枢轴式地连接或连接。伞的开关及操作方法如前所述。
参考
图12所示是依据传统方式构成之三段伸缩中柄。在前述之伸缩中柄(1,2)之顶端多加一段其直径比上段直管(1)之直径较小之直管(101),弹簧片掣锁(14)现改为镶附于直管(101)之顶端附近。上巢(4)现改为镶附于直管(101)之顶端。该直管(101)有一由顶至底之凹槽(105)在套入直管(1)之内时与凹槽(5)互相啮合,并在其底端附近有一与圆珠掣锁(16)相同之圆珠掣锁(116),当中柄在伸长状态时与在上段直管(1)顶端附近提供之孔(117)互相锁合。
权利要求1.一种摺伞,包括一段或多段可伸缩的中柄,其顶端连接与主肋(3)内端作枢轴式连接的上巢(4),其底端与伞头(13)连接,一个沿着中柄滑动并以枢轴式与支撑骨(8)内端连接的下巢(7)。该支撑骨(8)外端与主肋(3)之肋身枢接,其特征为外骨(9)靠近内端处有两个枢接点(10),(11)其中一个枢接点与主肋(3)之外端枢接,另一个枢接点与连接物(12)之一端枢接或连接,连接物之另一端与支撑骨靠近外端处枢接或连接,当伞开启时,外骨(9)藉着连接物(12)之带动作出适当的枢轴转动,使伞能够从任何方向开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伞其特征是外骨(9)靠近内端处两个枢接点之中较近外端之枢接点(10)与主肋(3)之外端枢接,另一枢接点(11)与连接物(12)之一端枢接或连接,连接物(12)之另一端与支撑骨(8)之外端朝内处枢接或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伞其特征是主肋(3)分为两段,内段(103)及外段(113),支撑骨(8)分为两段,上段(118)及下段(108),下段支撑骨(108)之内端与下巢(7)枢接,其外端与主肋外段(113)两端之间之肋身枢接,上段支撑骨(118)之一端与主肋外段(113)之内端枢接,另一端与主肋内段(103)两端之间之肋身枢接,主肋内段(103)之内端与上巢(4)枢接,外骨(9)靠近内端处有两个枢接点其中一个枢接点与主肋外段之外端枢接,另一枢接点与连接物(12)之一端枢接或连接,连接物之另一端可选摘在下段支撑骨或上段支撑骨之适当位置处枢接或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伞其特征是外骨(9)靠近内端处两个枢接点之中较近外端之枢接点(10)与主肋外段(113)之外端枢接,另一枢接点(11)与连接物(12)之一端枢接或连接,连接物之另一端与下段支撑骨(108)靠近外端处枢接或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伞其特征是外骨(9)靠近内端处两个枢接点之中较近外端之枢接点(10)与主肋外段(113)之外端枢接,另一枢接点(11)与连接物(12)之一端枢接或连接,连接物之另一端与上段支撑骨(118)靠近外端处枢接或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伞其特征是外骨(9)靠近内端处之两个枢接点其中较远离外端之枢接点(11)与主肋外段(113)之外端枢接,另一枢接点(10)与连接物(12)之一端枢接,连接物之另一端与下段支撑骨(108)外端之向外加长部分枢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伞其特征是外骨(9)靠近内端处之两个枢接点其中较远离外端之枢接点(11)与主肋外段(113)之外端枢接另一枢接点(10)与连接物(12)之一端枢接,连接物(12)之另一端与上段支撑骨(118)外端之向外加长部份枢接。
8.根据上述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伞其特征为主肋(3)或主肋外段(113)之外端镶附有一构件(123),其上备有一背向中柄的凹槽(223)在凹槽的槽壁上有一孔(323),外骨(9)之内端镶附有一构件(109),该构件上有两枢接点(110),(111),较近外骨外端之枢接点(110)与镶附于主肋(3)或主肋外段(113)之外端之构件(123)枢接,并可藏于其凹槽(223)内作枢轴式转动,另一枢接点(111)与连接物(12)之一端枢接或连接,连接物(12)之另一端穿过槽壁上的孔(323)之后可选择与支撑骨(8)或与下段支撑骨(108)或上段支撑骨(118)之外端朝内处枢接或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4或5项所述的伞其特征为主肋(3)或主肋外段(113)之外端镶附有一构件(123),其上备有一背向中柄的凹槽(223),在凹槽的槽壁上有一孔(323),外骨(9)之内端镶附有一构件(109),该构件上有两枢接点(110),(111),较近外骨外端之枢接点(110)与镶附于主肋(3)或主肋外段(113)之外端之构件(123)枢接,并可藏于其凹槽(223)内作枢轴式转动,另一枢接点(111)与连接物(12)之一端枢接或连接,连接物(12)之另一端穿过槽壁上的孔(323)之后可选择与支撑骨(8)或与下段支撑骨(108)或上移支撑骨(118)之外端朝内处枢接或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何一项所述的伞其特征为主肋(3)或主肋外段(113)之外端镶附有一构件(423)其上备有一背向中柄的凹槽(523),在凹槽的槽壁上有一孔(623),外骨(9)靠近内端处有两枢接点(210),(211)较远离外骨外端之枢接点(211)与镶附于主肋(3)或主肋外段(113)之外端之构件(423)枢接并可藏于其凹槽(523)内作枢轴式转动,另一枢接点(210)与连接物(12)之一端枢接或连接,连接物(12)之另一端穿过凹槽槽壁上的孔(623)之后,可选择与支撑骨(8),或与下段支撑骨(108)或上段支撑骨(118)之外端朝内处枢接或连接。
11.根据权利要求4或5项所述的伞其特征为主肋(3)或主肋外段(113)之外端镶附有一构件(423)其上备有一背向中柄的凹槽(523),在凹槽的槽壁上有一孔(623)作为支点之用,外骨(9)靠近内端处有两枢接点(210),(211)较远离外骨外端之枢接点(211)与镶附于主肋(3)或主肋外段(113)之外端之构件(423)枢接并可藏于其凹槽(523)内作枢轴式转动,另一枢接点(210)与连接物(12)之一端枢接或连接,连接物(12)之另一端穿过凹槽槽壁上的孔(623)之后,可选择与支撑骨(8)或与下段支撑骨(108)或上段支撑骨(118)之外端朝内处枢接或连接。
12.根据上述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伞其特征为一弹簧推动的掣锁镶附于直径较小的直管之一端在中柄伸长时与直径较大的直管之一端互相锁合。
1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伞其特征为在中柄的顶端附近可移动地镶附有一弹簧片掣锁(14)能够把伞维持在全部张开之位置。
1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伞其特征是连接物做成适当的长度在开伞时先把外骨拉直使附于外骨的伞面部分翻过来方便开伞然后伞面才被拉紧。
专利摘要一种摺伞,它是用一款具有中柄,上巢,下巢,主肋,支撑骨及外骨构成两摺骨伞架。主肋可分成内外两段,支撑骨可分成上下两段,彼此枢接后构成三摺骨伞架。外骨上现备有两枢接点,其中一点可选择与主肋外端或主肋外段之外端枢接,另一点则与一增配之连接物之一端枢接或连接,该连接物之另一端则可选择与支撑骨外端附近处或与下段支撑骨或上段支撑骨之外端附近处枢接或连接。该类伞开启时外骨借着连接物之带动作适当的枢轴转动使伞能够从任何方向开启。
文档编号A45B19/10GK2041505SQ8920020
公开日1989年7月26日 申请日期1988年12月29日 优先权日1988年12月29日
发明者容广元 申请人:容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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