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光伞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34000阅读:35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亮光伞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亮光伞,更详而言之系有关于一种可提高辨识力、增进安全性以及使用便利之亮光伞,属于日常生活用品。
当天气下雨或艳阳天时,人们总是撑起伞具作为遮阴蔽雨用,一般伞具可区分成阳伞、申缩伞、折叠伞、直式伞、全自动伞、半自动伞、手动伞或油纸伞等,但前述伞具均只是具备遮蔽雨水或阳光功效而不具任何警示设计,因此当撑伞者于雨、雾或昏暗或视线不良之环境中行走时,容易造成汽车、机车及各种车辆之驾驶人无法辩识,夜晚下雨时更易造成驾驶人无法看清前方视线,从而无法得知前方是否有行人撑伞行走,使得当驾驶人发现行人时必需紧急煞车或其他预警措施,但下雨路滑,有可能造成煞车不及时以致撞上行人或车辆打滑之意外事故。
为了克服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发光的、可以使汽车驾驶人员提高辨识能力的、增进安全性及使用便利的亮光伞。
本实用新型一种亮光伞,其包括有可供撑持及具支撑效果的伞杆1,以及枢接于伞杆1上可撑开伞布21的伞骨2,以及于伞杆1上方套设的透明塞套3所组成,其特征在于该伞杆1内部可设置有电源组11以及电源线12,于塞套3内设置有利用电源线12与电源组11接续而可产生亮光之灯源31。
其中,该伞骨2端边设置有利用电源线12与电源组11接续而可产生亮光之灯源22。
其中,该伞杆1端边套设有把手14,于把手上装设有利用电源线12与电源组11接续而可产生亮光之灯源141。
其中,该伞杆1装设有可控制电源组11电能之开关13。
其中,该塞套3内部设置有反光镜。
其中,该塞套3壁面32采用仿凸透镜之设计,以产生凸透聚焦远照之效果。
其中,该灯源采用波长较长的有色灯源。
其中,该灯源系采用黄色灯源。
其中,该透明塞套3系染成黄色。
其中,该伞布21上可缝制有萤光效果之反光布23。
其中,该伞布21可采用具有萤光效果之反光处理。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一、本实用新型具有多重警示光源及设备,对持伞者而言,可大幅提升辨误识性及警示效果,对车辆驾驶者而言,可及早发现行人作预警措施或煞车准备,大幅降低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加了使用者的安全感。
二、本实用新型把手上亦设置有光源,可增进撑伞者于夜晚撑伞欲开启门锁或车门或兼具临时照明作用时之便利性。
三、本实用新型所述之塞套可选用波长较长的有色光源或以黄色染色处理,或是灯源采用黄色灯源,可大幅提升撑伞者于雨、雾或视线不清中行走时,路上行驶的其它车辆驾驶人员的辨识性,可降低可能发生的意外车祸。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附图


图1系本实用新型正视图。
图2系本实用新型
图1塞套处之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3系本实用新型剖视图。
图中标号如下1伞杆 11电源组12电源线13开关 14把手 141灯源2伞骨 21伞布 22灯源23反光布3塞套 31灯源32壁面 4反光镜兹举实施例并配合图式说明如下本实用新型系以直式伞作一应用说明,请参阅
图1及图2、3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之亮光伞,其主要系由可供为撑持及具支撑功效之伞杆1,以及枢接于伞杆1上且可撑开伞布21之伞骨2,以及套设于伞杆1上方并可紧压伞布21之塞套3所组成,该伞杆1、伞骨2及塞套3均为中空状,且该塞套3系以可透光材质制成;本实用新型特征之一在于中空状的伞杆1适当处装设有电源组11,该电源组11可依需要而为各种不同规格或种类之电池为主,以及于塞套3中装设有利用电源线12与电源组11接续之灯源31,该灯源31可为一般灯泡或发光二极体(LED)等可发出光源之装置,另外本实用新型于伞杆1外亦设置有开关13作为控制电源组11启闭之用,藉以适时开启具警示作用之灯源31,电源组11被开启连通后,灯源31便可放射出光源,当使用者在雨中或昏暗或浓雾等视线模糊不清的环境下撑伞时,可适时地产生警示效果,藉以增进安全性及辨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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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及图3局部放大示意图所示,其特征之二是将前述塞套3内部设置反光镜4,且可将其壁面32设计成仿凸透镜状,其中该反光镜4系可呈相对之设置为佳,至于壁面32所形成之仿凸透镜状则可配合反光镜4,使两者可充分配合产生凸透镜的聚焦功效,因此当启电源组11并点亮灯源31时,灯源31所放射出之光源可利用反光镜4配合壁面32产生聚焦照远之功效,可将光源投射至更远的地方,或是采用波长较长的有色灯源31,或是将塞套3处以黄色染色处理以增进光源在雨、雾中的穿透性,使得处在视线不清的天气下的驾驶人员可以及早发现撑伞行路的人,从而可避免意外事故发生,使得本实用新型可发挥最大的警示功效,藉以求得安全性之最佳保障。
本实用新型特征之三除了在塞套3内装设灯具31外,亦可将伞杆1内的电源线12延伸至伞骨2内,并于伞骨2末端装设有连结于电源线12的灯源22,例如一般灯泡或发光二极体(LED)类的灯源22,藉以增进本实用新型的警示效果,至于装设于伞骨2上之灯源22,其发光方式可为全亮式,或是利用继电器系统的配置呈现两灯源22交互明灭之跑马式,或是全部灯源22采用时而明亮时而息灭之爆闪式,藉由灯源22不同的发光方式,可使驾驶人更早发现前方有撑伞行人及早作预警措施或煞车准备,避免在接近行人时才实施紧急煞车。
另外,本实用新型特征之四又可于伞杆1下方的把手14上装设有灯源141(特别系在邻于把手14末端处设置的灯源141,且该灯源141系以能够万向转动为最佳设计),当撑伞者于夜晚撑伞并欲开启门锁或车门兼具临时照明用时,可将把手14上的灯源141在任一方向对准欲开启之门锁或车门或其他目标,便可照亮门锁或车门锁孔而不必摸黑开锁,甚至可避免找错钥匙或光线不足无法开启锁具之苦,同时也能兼具有临时照明之作用,增进了本实用新型在黑暗天气使用的便利性。
再者,本实用新型除了前述可将光源聚焦照远之灯源31,以及具有多重发光方式之灯源22,能及设置于把手14的灯源141之外,本实用新型亦可将伞布21之材质利用萤光布制成,或在伞布21上缝有各种造型之反光布23,或者将整个伞布21施以反光或萤光处理,以增进本实用新型之整体警示性以及提高辨视性,从而可提高撑伞者的人身安全。
因此当行人撑持本实用新型亮光伞于雨中或昏暗或浓雾或视线不良的环境下行走时,可藉由伞杆1上方具有较高穿透性的灯源31,或是伞骨2上具有较强烈警示效果之灯源22,或是伞布21上之反光特性而产生警示功效,使得雨中的驾驶人员可以及早发现撑伞者实施预警或煞车措施,而不会在接近撑伞者时才发现前方有行人,导致煞车不及撞及行人之意外,或是因为天气下雨路滑且紧急煞车,使得驾驶人无法控制车辆产生打滑现象并波及无辜路人之事情发生,不但对于不良环境下行人安全可有效提升,更可增进雨中的交通安全,因此本实用新型不但可确保撑伞者的行走安全,更可避免交通事故,大大降低车辆行驶的肇事率。
权利要求1.一种亮光伞,其包括有伞杆(1),以及枢接于伞杆(1)上伞骨(2),以及于伞杆(1)上方套设的透明塞套(3)所组成,其特征在于该伞杆(1)内部设置有电源组(11)以及电源线(12),于塞套(3)内设置有灯源(3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亮光伞,其特征在于其中,该伞骨(2)端边设置有灯源(22)。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之亮光伞,其特征在于其中,该伞杆(1)端边套设有把手(14),于把手(14)上装设有灯源(14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亮光伞,其特征在于其中,该伞杆(1)装设有可控制电源组(11)电能之开关(1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亮光伞,其特征在于其中,该塞套(3)内部设置有反光镜。
6.根据权利要求1或5所述之亮光伞,其特征在于其中,该塞套(3)壁面(32)采用仿凸透镜之设计。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之亮光伞,其特征在于其中,该灯源采用波长较长的有色灯源。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之亮光伞,其特征在于其中,该灯源采用波长较长的有色灯源。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之亮光伞,其特征在于其中,该灯源采用黄色灯源。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之亮光伞,其特征在于其中,灯源系采用黄色灯源。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5所述之亮光伞,其特征在于其中,该透明塞套(3)染成黄色。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亮光伞,其特征在于其中,该伞布(21)上缝制有反光布(23)。
专利摘要一种亮光伞,包含有可供为撑持及具支撑效果的伞杆,以及枢接于伞杆上可撑开伞布的伞骨,以及于伞杆上方套设之透明塞套所组成,该伞杆内部设置有电源组及电源线,于塞套内设置有利用电源线与电源组接续而可产生亮光之灯源,以达到提高辨识力、增进安全性以及使用便利性之功效。
文档编号A45B3/00GK2345031SQ9821884
公开日1999年10月27日 申请日期1998年8月28日 优先权日1998年8月28日
发明者黄哲虎 申请人:黄哲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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