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锁钉的前臂外固定夹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1206阅读:52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带锁钉的前臂外固定夹板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医疗器械,尤其是用于治疗前臂骨折的带锁钉的前臂外固定夹板。
背景技术
治疗前臂骨折最常用的方法是先以手法复位,然后用夹板包扎固定在前臂,以维持复位状态。对严重的骨折,复位比较困难时也只能用分骨垫和矫形垫作为辅助的手段。手法复位有的可以复位,有的则不能复位,而且有时虽然已经手法复位,但在调整夹板时断骨又容易错位,造成畸形愈合。申请号为95221326.5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前臂骨折复位固定装置”,该装置利用两对以上的穿针穿过两块定位板,穿过定位板的穿针同时也穿过断骨,达到复位和固定的目的。用这种装置治疗骨折时复位效果有所提高,但由于只有两块定位板,穿针的方向受到限制,固定效果也不够理想,由于穿针要穿透病人的前臂,创伤大,伤口愈合时间长。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复位固定效果好的带锁钉的前臂外固定夹板。
本实用新型的带锁钉的前臂外固定夹板是这样构成的它包括长条状的板体、绑带、和带螺纹的骨钉,其特征在于板体上带有多个可以穿过骨钉的锁钉孔。
所述的板体至少包括两块侧夹板和两块中夹板,侧夹板和中夹板上都带有锁钉孔。
板体的一端还带有肘窝弯曲槽。
板体靠近病人手腕的一端向外弯曲。
板体的外侧面带有锁带扣,所述的绑带是自锁绑带。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四块夹板夹在病人前臂的四周,通过一次性自锁绑带固定,避免了夹板和绑带移动产生的复位困难;另外,由于四块夹板上都有锁钉孔,都可以固定骨钉,穿针时不受限制,操作更方便;骨钉的一端通过螺栓固定在夹板上,另一端通过螺纹固定在断骨上,而不必穿透病人的前臂,创伤小,愈合时间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板体的主视图;图2是图1实施例的右视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板体的主视图;图4是图3实施例的右视图;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又一个实施例板体的主视图;图6是图5实施例的右视图;图7是本实用新型的又一个实施例板体的主视图;图8是图7实施例的右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带锁钉的前臂外固定夹板包括长条状的板体、绑带、和带螺纹的骨钉,板体上带有多个可以穿过骨钉的锁钉孔。附图1-8所示的板体都可以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板体结合使用。
图1、图2所示的板体一端稍宽、另一端稍窄,较宽的一端带有肘窝弯曲槽4,板体的一面上还带有锁带扣5。
图3、图4所示的板体一端稍宽、另一端稍窄,较窄的一端向外弯曲,板体的一面上也带有锁带扣5。
图5、图6所示的板体两端的宽窄一样,并且两端都向外弯曲,板体的一面上也带有锁带扣5。
图7、图8所示的板体两端的宽窄一样,并且其中一端向外弯曲,板体的一面上也带有锁带扣5。
本实用新型的最佳方案是同时使用上述四种板体,附图1-4所示的较宽的两种板体分别作为侧夹板1,其中带有肘窝弯曲槽4的板体用于前臂的内侧。附图5-8所示的较窄的两种板体可以分别作为中夹板2,其中两端弯曲的板体可以用于前臂的上面,一端弯曲的板体可以用于前臂的下面。
当然,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用上述四种板体的任意组合都可以使用,在此不再详细叙述。
将断骨复位后在合适的位置打上带螺纹的骨钉,并将骨钉的另一端穿过板体上的锁钉孔3,然后用螺帽固定。自锁式绑带穿过锁带扣5,将前臂四周的板体捆绑在一起。
权利要求1.带锁钉的前臂外固定夹板,包括长条状的板体、绑带、和带螺纹的骨钉(6),其特征在于板体上带有多个可以穿过骨钉的锁钉孔(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锁钉的前臂外固定夹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板体至少包括两块侧夹板(1)和两块中夹板(2),侧夹板(1)和中夹板(2)上都带有锁钉孔(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锁钉的前臂外固定夹板,其特征在于板体的一端带有肘窝弯曲槽(4)。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锁钉的前臂外固定夹板,其特征在于板体靠近病人手腕的一端向外弯曲。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带锁钉的前臂外固定夹板,其特征在于侧夹板(1)的一端带有肘窝弯曲槽(4)。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带锁钉的前臂外固定夹板,其特征在于侧夹板(1)和中夹板(2)靠近病人手腕的一端向外弯曲。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带锁钉的前臂外固定夹板,其特征在于板体的外侧面带有锁带扣(5),所述的绑带是自锁绑带。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带锁钉的前臂外固定夹板,其特征在于板体靠近病人手腕的一端比另一端窄。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医疗器械,尤其是用于治疗前臂骨折的带锁钉的前臂外固定夹板。它包括长条状的板体、绑带、和带螺纹的骨钉,板体上带有多个可以穿过骨钉的锁钉孔。这种夹板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复位固定效果好。
文档编号A61B17/58GK2518469SQ0127032
公开日2002年10月30日 申请日期2001年11月8日 优先权日2001年11月8日
发明者单联明, 单帼英 申请人:单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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