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部插入式阴道成型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8343阅读:42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腹部插入式阴道成型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为人体管状结构提供开口,或适用于其放置或移去的器械,具体是一种腹部插入式阴道成型器。
背景技术
先天无阴道,俗称石女症,患者以正常女性染色体核型,全身生长及女性第二性特征发育正常,外阴正常,阴道缺失,子宫发育欠佳,输卵管、卵巢发育正常者居多。在临床上以手术治疗为主,药物治疗为辅。有浅短阴道者可先用机械扩张法,按顺序由小到大使用阴道模型局部加压扩张,逐渐形成阴道。而对于阴道缺失患者则需施行手术再造,手术方法较多,如带血管蒂回肠移植阴道成型术,乙状结肠代阴道成型术,盆腔腹膜移植阴道成型术等。而在盆腔腹膜移植阴道成型术尚无令人满意的手术器械,不便掌握圆柱状推棒的下推深度和方向。
中国专利2347557公开了一种“阴道成型模具”,该模具为一圆柱形体,再圆柱体的上侧壁有一半圆形的引流槽,其中央有一通孔,在圆柱形体的左端面有一固定环。他可以将手术后的创面渗出物及时排出。对于妇女长期佩带十分方便,且保证安全可靠,深受患者们得喜爱。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是为了解决盆腔腹膜移植阴道成型术中医疗器械存在的问题,而提供一种便于掌握下推深度和方向的腹部插入式阴道成型器。
本实用新型是按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腹部插入式阴道成型器,包括圆柱型棒体,其等径棒体一端是延长的手柄端,另一端是形成135-145°弯曲的下推端,下推端和手柄端的外壁上分别形成有长度标记,两端头成球面状。
这样设计的本实用新型在下推腹膜时,依据下推端的长度标记,可随时了解腹膜下推的深度;依据手柄部分的长度标记,可以确定留于阴道内的长度,即阴道的最小长度。由于本实用新型上的长度标记形成在弯曲的同一侧,并保持长度标记面向上,因此,再下推腹膜时不会发生方向偏离,减少了周围脏器损伤的可能性。使手术变得更容易;此种手术方式损伤小,腹腔没有创面,减少了盆腔粘连的机会。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棒体2.手柄端
3.下推端4.长度标记。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一种腹部插入式阴道成型器,包括圆柱型棒体,其等径棒体一端是延长的手柄端,另一端是形成135-145°弯曲的下推端,下推端和手柄端的外壁上分别形成有长度标记,两端头成球面状。弯曲的下推端符合人体阴道的生理角度。
所述的腹部插入式阴道成型器,其下推端和手柄端的外壁上的长度标记分别形成在棒体的140°弯曲面上。各自标记有15cm的长度标记。
所述的腹部插入式阴道成型器,其圆柱型棒体与一体形成的手柄端及推入端是用空心的不锈钢管材加工成型的。
这样设计的本实用新型样品全长52cm,直径2cm,下推端长12cm,向上弯曲的夹角为140°。
使用时,于右下腹麦式点处或/和左下腹麦式点对应处,置5mm穿刺套管,置入腹腔镜探查盆腹腔。于脐部行2cm切口,在腹腔镜监视下,自此切口置入本实用新型下推端,术者手握手柄部分逐渐下推达盆腔。下推膀胱与直肠间腹膜,将腹膜完整推入“阴道”内(置本实用新型前,自外阴切开阴道前庭,分离膀胱阴道间隙,达盆腔腹膜外侧,形成人工阴道),逐渐下推,使腹膜完全覆盖于“阴道”创面,成为阴道粘膜。切开顶端粘膜,将本实用新型自阴道外口部分撤出体外,将手柄部分留于阴道内,腹腔镜下自腹部关闭盆腔,形成阴道顶端。或将本实用新型完全撤出体外,自阴道关闭盆腔,形成阴道顶端。
本实用新型经临床使用行阴道成型术32例,获得满意的应用效果。
权利要求1.一种腹部插入式阴道成型器,包括圆柱型棒体,其特征在于等径棒体一端是延长的手柄端,另一端是形成135-145°弯曲的下推端,下推端和手柄端的外壁上分别形成有长度标记,两端头成球面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腹部插入式阴道成型器,其特征在于下推端和手柄端的外壁上的长度标记分别形成在棒体的140°弯曲面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腹部插入式阴道成型器,其特征在于圆柱型棒体与一体形成的手柄端及推入端是用空心的不锈钢管材加工成型的。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腹部插入式阴道成型器,属于为人体管状结构提供开口,或适用于其放置或移去的器械。本实用新型包括圆柱型棒体,其等径棒体一端是延长的手柄端,另一端是形成135-145°弯曲的下推端,下推端和手柄端的外壁上分别形成有长度标记,两端头成球面状。这样设计的本实用新型在下推腹膜时,依据下推端的长度标记,可随时了解腹膜下推的深度;依据手柄部分的长度标记,可以确定留于阴道内的长度,即阴道的最小长度。由于本实用新型上的长度标记形成在弯曲的同一侧,并保持长度标记面向上,因此,在下推腹膜时,不会发生方向偏离,减少了周围脏器损伤的可能性。使手术变得更容易。
文档编号A61F2/00GK2891977SQ20062002584
公开日2007年4月25日 申请日期2006年4月24日 优先权日2006年4月24日
发明者李瑛 , 林琬君, 李宝森, 徐玲, 李文敏 申请人:李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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