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双煞车系统的助行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19311阅读:19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有双煞车系统的助行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辅助老人或患者行走的助行车,尤指一种具有双煞车系统的助行车。
背景技术
助行车系一种可推动的车架,当使用者行走不便时,便可于行走时同时推动助行车,并藉由助行车以保持行走时身体的平衡。现有技术的助行车包含有一车架、两把手、四轮体、一座垫、一椅背、一煞车部及一手动系统;两把手间隔设置于车架的顶端,并且朝向同一方向;四个轮体矩形排列设置于车架的底面,并且可相对车架转动;座垫设于车架上,且位于把手与轮体之间;椅背同样设于车架上,且位于座垫一侧的上方;煞车部设于车架上,且位于轮体旁;手动系统设于车架上,且包含有一操作部及一煞车线;操作部设于把手上,煞车线连接操作部及煞车部。需要煞车时,使用者按压把手上的操作部,此时煞车线便会拉动轮体旁的煞车部,进而使煞车部对轮体进行煞车的动作,藉此以使助行车达到煞车的效果;而当使用者行走后如感到疲累,则可直接坐在座垫并倚靠于椅背上休息。然而现有技术的助行车的煞车系统有以下两缺点:
其一,手动系统必须手动操作才能启动煞车而无自动化的设计,因此当使用者需要休息而坐在座垫上时,若使用者忘了按压手动系统的操作部,则助行车便处于可滑动的状态,进而可能对坐在其上的使用者造成危险。`其二,手动系统必须持续按压才能保持煞车状态,因此当使用者坐在座垫上休息时,便仍须使至少一只手持续按压煞车系统,因此不便使用;或者是当使用者需要使用双手来拿卫生纸、讲电话、绑鞋带、拿取物品等等,一旦双手均离开助行车后,助行车便无法保持煞车功能,进而可能顺着斜坡滑下而造成危险。

发明内容
有鉴于前述现有技术的助行车,其煞车系统无自动化设计,并且须人手持续按压才可保持煞车开启的缺点及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双煞车系统的助行车,其可有效解决上述缺点。为达到上述的发明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手段为设计一种具有双煞车系统的助行车,其中包含:
一车架;
两把手,其间隔设置于车架的顶端;
至少三个轮体,其设置于车架的底面,并且可相对车架转动;
一座垫,其枢设于车架中,且位于把手与轮体之间;座垫设有一结合部,结合部可分离地结合于车架上;
至少一选择性止挡轮体转动的煞车部,其设于车架上,各煞车部位于相对应的轮体芳;
至少一用以致动煞车部的手动系统,其设于车架上,各手动系统与相对应的煞车部相连接;
至少一座垫致动系统,其设于车架上,各座垫致动系统与相对应的煞车部相连接,且各座垫致动系统包含有一作动部及一煞车线;作动部枢设于车架上,且抵靠于座垫;煞车线连接作动部及相对应的煞车部。本发明使用时,当使用者坐在座垫上时,座垫会下压座垫致动系统的作动部,而座垫致动系统便会带动煞车部对轮体进行煞车,藉此以可发挥自动开启煞车的功效,而坐在座垫上的使用者也无须担心忘记开启煞车而造成滑动及危险;此外,纵使使用者并未坐在座垫上,仅要使座垫的结合部结合于车架,此时座垫便会下压座垫致动系统的作动部,以使煞车部保持开启的状态,而使用者无须持续按压等操作动作,进而可让使用者的两只手保持自由状态,以达到方便使用的目的。


图1是本发明的立体外观图。图2是本发明的侧视图。图3是本发明的煞车系统未开启时的煞车部放大示意图。图4是本发明的煞车系统开启时的煞车部放大示意图。图5是本发明的座垫致动系统未开启时的作动部放大示意图。图6是本发明的座垫致动系统开启时的作动部放大示意图。图7是本发明的 用于辅助行走时的示意图。图8是本发明的折叠示意图。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10车架20把手
30轮体40座垫
41结合部50椅背
60煞车部61顶板
62煞车件63底板
64套体70手动系统
71操作部72煞车线
721管体80座垫致动系统
81作动部811固定板
812杆体82煞车线
821管体822线体
具体实施例方式以下配合图式及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发明为达成预定发明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
请参阅图1所示,本发明的具有双煞车系统的助行车包含有一车架10、两把手20、至少三轮体30、一座垫40、至少一煞车部60、至少一手动系统70及至少一座垫致动系统80 ;较佳者,进一步包含有一椅背50。前述的车架10较佳者为可折叠式的车架10,可包含有两个以上相互枢设的架体所组合而成。前述的两把手20间隔设置于车架10的顶端;较佳者,两把手20皆朝向车架10的
后方延伸设置。请参阅图1及图2所示,前述的至少三个轮体30设置于车架10的底面,并且可相对车架10转动;较佳者,具有四个轮体30,且该等轮体30成矩形排列设置于车架10的底面;其中位于前方的两个轮体30设于枢接座上,枢接座枢设于车架10的底面,以使前方的两个轮体30可相对车架10左右枢转。 前述的座垫40枢设于车架10中,且位于把手20与轮体30之间;座垫40设有一结合部41,结合部41可分离地结合于车架10上;较佳者,座垫40的前侧边与车架10相枢设,结合部41位于座垫40后侧边底面,结合部41为一勾扣,且勾扣可分离地扣合于车架10。前述的椅背50设于车架10上,且位于座垫40 —侧的上方;较佳者,椅背50为一弧形的杆体,且位于座垫40的前方。请参阅图1至图4所示,前述的煞车部60设于车架10上,各煞车部60位于相对应的轮体30旁,且用以选择性地止挡轮体30转动;较佳者,具有两个煞车部60,且分别位于后方的两个轮体30的上方;各煞车部60包含有一顶板61、一煞车件62、一底板63、两弹性元件(图中未示)及两套体64 ;顶板61以一侧边固设车架10,且位于相对应的轮体30的上方;煞车件62枢设于车架10上,且同样位于相对应的轮体30的上方;底板63 —体成形于煞车件62,且位于顶板61的下方;两弹性元件皆设于顶板61及底板63之间,并且将底板63下推;较佳者,弹性元件为弹簧,但不以此为限;两套体64分别套设两弹簧。前述的至少一手动系统70设于车架10上,各手动系统70与相对应的煞车部60相连接,且手动系统70用以致动煞车部60 ;较佳者,具有两个手动系统70,且分别连接两个煞车部60 ;各手动系统70包含有一操作部71及一煞车线72 ;操作部71设于其中一把手20上;煞车线72连接操作部71及相对应的煞车部60 ;煞车线皆72包含有一管体721及一线体,线体穿设于管体721中;管体721及线体皆包含有一第一端及一第二端;管体721及线体的第一端皆连接把手20的操作部71 ;管体721的第二端固设煞车部60的顶板61,线体的第二端穿设其中一弹簧及套体64,且固设底板63。请参阅图1、图2、图5及图6所示,前述的至少一座垫致动系统80设于车架10上,各座垫致动系统80与相对应的煞车部60相连接,且各座垫致动系统80包含有一作动部81及一煞车线82 ;作动部81枢设于车架10上,且抵靠于座垫40 ;煞车线82连接作动部81及相对应的煞车部60 ;较佳者,具有两个座垫致动系统80,且分别连接两个煞车部60,各座垫致动系统80的作动部81包含有一固定板811及一杆体812,固定板811固设于车架10,杆体812 —端与车架10相枢设;煞车线82包含有一管体821及一线体822,线体822穿设于管体821中;管体821及线体822皆包含有一第一端及一第二端;管体821的第一端固设作动部81的固定板811,线体822的第一端抵靠于作动部81的杆体812 ;请参阅图1至图4所示,管体821的第二端固设煞车部60的顶板61,线体的第二端穿设其中一弹簧及套体64,且固设底板63。请参阅图1、图7及图8所示,当使用者欲推行本发明的助行车而行走时,座垫40后侧边的结合部41抵靠于车架10上,但并未扣合于车架10,藉此座垫40并未下压座垫致动系统80的作动部81的杆体812,而煞车部60便未启动,因此使用者可顺利推行本发明的助行车。请参阅图1、图2及图4所示,如欲短暂启动煞车时,可按压把手20上的手动系统70的操作部71,藉此手动系统70的煞车线72的线体便会向上拉动煞车部60的底板63,而底板63会连带煞车件62 —起转动,而煞车件62转动后便会抵靠于轮体30,进而阻止轮体30转动以达到煞车的功效;请参阅图1至图3所示,而一旦停止按压操作部71,则煞车部60的弹簧便会将底板63下推至原位,连带地煞车件62转回原来的角度而不再抵靠轮体30,以停止煞车。请参阅图1、图2、图4及图6所示,如欲长时间启动煞车时,则可直接下压座垫40,使座垫40进一步向下转动,并且结合部41扣合于主架10上;此时座垫40底面便会压下座垫致动系统80的作动部81的杆体812,而杆体812便会下拉座垫致动系统80的煞车线82的线体822,线体822的第二端便会同样向上拉动煞车部60的底板63,底板63转动后连带使煞车件62阻止轮体30转动以达到煞车的功效;与手动系统70不同的是,一旦下压座垫40使其结合部41扣合于主架10后,使用者便可放开座垫40,而座垫40仍维持下压作动部81的杆体812,因此煞车部60便可维持开启的状态;而使用者便可空出双手自由活动,且无须担心本发明的助行车会顺着倾斜的地面滑动等等,藉此达到方便使用的目的。此外,当使用者·行走后感到疲累,而欲在座垫40上休息时,一旦使用者坐在座垫40上,则座垫40势必会向下转动直到结合部41扣合于主架10上,藉此作动部81的杆体812会被压下,而煞车部60便会自动开启,因此使用者便无须担心坐在座垫40上时会因为忘记开启煞车而导致本发明的助行车滑动及造成危险。请参阅图9所示,最后,当本发明的助行车不使用时,可将车架10折叠以节省存放空间。在其他实施例中,手动系统及座垫致动系统也可不共享同一煞车部,而是手动系统及座垫致动系统分别连接有一煞车部,其同样可达成本发明的目的。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发明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具有双煞车系统的助行车,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车架; 两把手,其间隔设置于车架的顶端; 至少三个轮体,其设置于车架的底面,并且可相对车架转动; 一座垫,其枢设于车架中,且位于把手与轮体之间;座垫设有一结合部,结合部可分离地结合于车架上; 至少一选择性止挡轮体转动的煞车部,其设于车架上,各煞车部位于相对应的轮体芳; 至少一用以致动煞车部的手动系统,其设于车架上,各手动系统与相对应的煞车部相连接; 至少一座垫致动系统,其设于车架上,各座垫致动系统与相对应的煞车部相连接,且各座垫致动系统包含有一作动部及一煞车线;作动部枢设于车架上,且抵靠于座垫;煞车线连接作动部及相对应的煞车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双煞车系统的助行车,其特征在于,其中各手动系统包含有一操作部及一煞车线;操作部设于其中一把手上,手动系统的煞车线连接操作部及相对应的煞车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双煞车系统的助行车,其特征在于,其中一煞车部同时对应一手动系统及一座垫致动系统,各煞车部连接相对应的手动系统的煞车线及相对应的座垫致动系统的煞车线。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双煞车系统的助行车,其特征在于,其中: 各煞车部包含有一顶板、一煞车件、一底板及两弹性元件;顶板固设于车架且邻接轮体;煞车件枢设于车架上,且邻接轮体;底板连接煞车件,且位于顶板的下方;两弹性元件皆设于顶板及底板之间,并且将底板下推; 手动系统及座垫致动系统的煞车线皆包含有一管体及一线体,线体穿设于管体中;管体及线体皆包含有一第一端及一第二端,两系统的管体的第二端固设于相对应的煞车部的顶板,两系统的线体的第二端固设相对应的煞车部的底板。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双煞车系统的助行车,其特征在于,其中座垫致动系统的作动部包含有一固定板及一杆体,固定板固设于车架,且固设座垫致动系统的煞车线的管体的第一端;杆体一端与车架相枢设,杆体连接座垫致动系统的煞车线的线体的第一端。
6.根据权利要求3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双煞车系统的助行车,其特征在于,其具有两个煞车部、两个手动系统及两个座垫致动系统。
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双煞车系统的助行车,其特征在于,其中座垫的结合部为勾扣,勾扣可分离地扣合于车架上。
8.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双煞车系统的助行车,其特征在于,其中车架为可折叠式。
9.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双煞车系统的助行车,其特征在于,其中具有四个轮体,且该等轮体成矩形排列设置于车架的底面。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双煞车系统的助行车,其特征在于,其中进一步包含有一椅背,其设于车架上,且位于座垫一侧的上方。
全文摘要
本发明是具有双煞车系统的助行车,包含有一车架、两把手、至少三轮体、一座垫、至少一手动系统及至少一座垫致动系统;两把手设置于车架的顶端;轮体设置于车架的底面;座垫枢设于车架,且设有一结合部,结合部可分离地结合于车架上;煞车部设于车架,且位于相对应的轮体旁,并选择性地止挡轮体转动;手动系统设于车架,且与相对应的煞车部连接,并用以致动该煞车部;座垫致动系统设于车架,且与相对应的煞车部连接,并包含有一作动部及一煞车线;作动部枢设于车架,且抵靠于座垫;煞车线连接作动部及煞车部;使用者坐在座垫上时,座垫致动系统会自动开启,或者是下压座垫使结合部结合于车架,座垫致动系统便会保持开启,藉此方便使用。
文档编号A61H3/04GK103070762SQ201210426130
公开日2013年5月1日 申请日期2012年10月31日 优先权日2012年10月31日
发明者程海兴, 彭海平 申请人:惠州安东五金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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