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疤痕治疗火伤、烫伤、创伤的药液及其制备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790946阅读:52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无疤痕治疗火伤、烫伤、创伤的药液及其制备方法,属于烫伤治疗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由于工作、生活中的意外,一部分人群患有火伤、烫伤、创伤疾病,严重干扰和影响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火伤、烫伤是指燃烧物或灼热的液体、固体、气体以及电流等直接作用于人体,引出的肌肤烫伤或烧伤,火伤、烫伤轻者损及皮毛,重者伤及肌肉筋内,严重者,火毒炽盛。火伤、烫伤是日常生活中不小心经常遇到的疾患,处理不好或治疗不及时,往往会引起感染,红肿、汽贸、溃烂,破坏正常细胞,难以愈合。

就火、烫伤而言,按严重程度区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烧烫伤;按深度区分为:Ⅰ、Ⅱ、Ⅲ度烧烫伤。烧烫伤极易引起皮肤损伤处体液渗出、细菌感染、溃烂不愈、遗留疤痕,甚至引发高烧、休克、危及生命。

创伤为机械因素加于人体所造成的组织或器官的破坏。严重创伤可引起全身反应,局部表现有伤区疼痛、肿胀、压痛;骨折脱位时有畸形及功能障碍。

目前,市场上的一些治疗火伤、烫伤、创伤的产品,存在如下问题:(1)止痛的效果慢;(2)消肿的效果慢;(3)杀菌消炎的效果慢;(4)长肉长皮的效果欠佳;(5)不能消除疤痕。因此,迫切需要一种治疗效果显著的治疗火伤、烫伤、创伤的产品。此外,目前的火伤药、烫伤药、创伤药的种类很多,有膏状、液体状、粉沫状。其中,液体状的最佳,其主要特点是上药、换药无痛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种无疤痕治疗火伤、烫伤、创伤的药液。本发明的药液,能快速治疗火伤、烫伤、创伤,不留疤痕,快速消炎,快速止血,消肿止痛,快速收敛,适用于轻度、中度的火伤、烫伤、创伤。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无疤痕治疗火伤、烫伤、创伤的药液,由如下重量份数的原料组成:陈醋80-120份、山栀子0.3-0.8份、黄连3-5份、白芷0.8-1.2份、散血子0.3-0.8份、珍珠1-3份和血竭1-3份。

本发明所采用的原料的功效分别为:陈醋,味酸、苦,性温,归肝、胃经,有散瘀、止血、解毒、杀虫之功效。山栀子,为茜草科植物山栀的果实,味苦,性寒,归心、肝、肺、胃经,有解毒、消肿、止痛之功效。黄连,味苦,性寒,无毒,归心、脾、胃、肝、胆、大肠经,有泻火解毒之功效。白芷,为伞形科植物禹白芷、兴安白芷、川白芷、杭白芷或云南牛防风的根,味辛,性温,归肺、胃经,有消肿排脓之功效。散血子,别名紫背天葵,甘、淡,凉,有清热凉血、散瘀消肿之功效。珍珠,味甘、咸,性寒,归心、肝经,有长肉生肌之功效。血竭,味甘、咸,性平,归心、肝经,有活血、行瘀、止痛、生肌之功效。以上各原料在发挥单一作用的同时,共奏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抗菌、去腐生肌之功。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发明还可以做如下改进。

进一步,所述原料的重量份数为:陈醋100份、山栀子0.5份、黄连4份、白芷1份、散血子0.5份、珍珠2份和血竭2份。

采用上述进一步的有益效果是:上述为各原料的最佳参数,采用此参数,本发明的药液的效果最好。

进一步,所述山栀子、黄连、白芷、散血子、珍珠和血竭的粒径均为400-800目。

采用上述进一步的有益效果是:上述山栀子、黄连、白芷、散血子、珍珠和血竭,采用此粒径,利于提高药物的溶出度,进而提高本发明药液的药效。

进一步,所述陈醋的酿造时间为5年以上。

采用上述进一步的有益效果是:酿造时间5年以上的陈醋,其散瘀、止血、解毒、杀虫之功效更加显著,进而提高了本发明的药液的药效。

本发明的目的之二,是提供上述无疤痕治疗火伤、烫伤、创伤的中药的制备方法。本发明的制备方法简单,市场前景广阔,适合规模化生产。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无疤痕治疗火伤、烫伤、创伤的药液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取如下充分干燥后的山栀子、黄连、白芷、散血子、珍珠和血竭,分别粉碎后过筛,得到粉碎后的山栀子粉、黄连粉、白芷粉、散血子粉、珍珠粉和血竭粉;

(2)取陈醋80-120重量份,倒入容器中,再倒入步骤(1)所得山栀子粉0.3-0.8份、黄连粉3-5份、白芷粉0.8-1.2份、散血子粉0.3-0.8份、珍珠粉1-3份和血竭粉1-3份,浸泡≥1小时,煮沸后,保持30-50分钟,冷却后,过滤,将滤液密封并在地下埋放7天,然后包装,放置阴凉处保存,即得所述无疤痕治疗火伤、烫伤、创伤的药液。

本发明的制备方法简单,成本低廉,市场前景广阔,适合规模化生产。其中,本发明所得滤液在地下埋放≥7天,是为了去掉滤液里的火毒。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发明还可以做如下改进。

进一步,步骤(1)所述粉碎的粒径为400-800目。

采用上述进一步的有益效果是:上述上述粉碎粒径,利于提高药物的溶出度,进而提高本发明药液的药效。

进一步,步骤(2)所述陈醋的重量份数为100份,所述山栀子粉的重量份数为0.5份,所述黄连粉的重量份数为1份,所述白芷粉的重量份数为1份,所述散血子的重量份数为0.5份,所述珍珠粉的重量份数为2份,所述血竭粉的重量份数为0.5份。

采用上述进一步的有益效果是:上述为各原料的最佳参数,采用此参数,本发明的药液的效果最好。

进一步,步骤(2)所述煮沸的方式为柴禾。其中,柴禾指的是农村砍下用来烧火的木材。

采用上述进一步的有益效果是:用柴火煮药,可以减少药液里面的毒性成分,比煤气煮药的效果更佳。

适用范围:轻度、中度的火伤、烫伤、创伤。

使用方法:首先清洗腐烂的伤口,待伤口晾干后,喷洒本发明的药液涂抹在伤口处,一日多次,待伤口结痂时,根据恢复情况可减少涂抹次数。

疗程:治疗轻度火伤、烫伤、创伤,即时(不超过1小时)喷洒本发明的药液,疼痛立止,24小时痊愈。治疗中度火伤、烫伤、创伤,外擦或湿敷1-2周痊愈,不留瘢痕。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发明的药液,与现有技术相比,配伍合理,诸药配合,具有止血、止痛(15分钟内快速止痛)、消肿效果明显(3天内消肿)、伤面不感染、再生能力强、抗菌抑菌(3天内清除火伤烫伤毒素)、去腐生肌(7天内火伤、烫伤、创伤部位开始长肉长皮)的效果更佳,能实现火伤、烫伤、创伤部位无疤痕,适用于轻度、中度的火伤、烫伤、创伤。

2.本发明的药液配制简单,原料易得,成本低廉,疗效显著,治疗时间短,不会破坏正常的组织机构,无毒性和副作用。

3.本发明的制备方法简单,使用方便,携带方便,市场前景广阔,适合规模化生产。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发明,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范围。

实施例1

本实施例的无疤痕治疗火伤、烫伤、创伤的药液,由如下重量的原料组成:陈醋80kg、山栀子0.8kg、黄连3kg、白芷1.2kg、散血子0.3kg、珍珠3kg和血竭1kg,其中,山栀子、黄连、白芷、散血子、珍珠和血竭的粒径均为400目,陈醋的酿造时间为5年。

上述实施例的无疤痕治疗火伤、烫伤、创伤的药液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取如下充分干燥后的山栀子、黄连、白芷、散血子、珍珠和血竭,分别粉碎后过400目筛,得到粉碎后的山栀子粉、黄连粉、白芷粉、散血子粉、珍珠粉和血竭粉;

(2)取酿造时间为5年的陈醋80kg,倒入容器中,再倒入步骤(1)所得山栀子粉0.8kg、黄连粉3kg、白芷粉1.2kg、散血子粉0.3kg、珍珠粉3kg和血竭粉1kg,浸泡1小时,用柴火煮沸后,保持30分钟,冷却后,过滤,将滤液密封并在地下埋放7天,然后包装,放置阴凉处保存,即得所述无疤痕治疗火伤、烫伤、创伤的药液。

实施例2

本实施例的无疤痕治疗火伤、烫伤、创伤的药液,由如下重量的原料组成:陈醋100kg、山栀子0.5kg、黄连4kg、白芷1kg、散血子0.5kg、珍珠2kg和血竭2kg,其中,山栀子、黄连、白芷、散血子、珍珠和血竭的粒径均为400目,陈醋的酿造时间为6年。

上述实施例的无疤痕治疗火伤、烫伤、创伤的药液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取如下充分干燥后的山栀子、黄连、白芷、散血子、珍珠和血竭,分别粉碎后过400目筛,得到粉碎后的山栀子粉、黄连粉、白芷粉、散血子粉、珍珠粉和血竭粉;

(2)取酿造时间为6年的陈醋100kg,倒入容器中,再倒入步骤(1)所得山栀子粉0.5kg、黄连粉4kg、白芷粉1kg、散血子粉0.5kg、珍珠粉2kg和血竭粉2kg,浸泡1.5小时,用柴火煮沸后,保持40分钟,冷却后,过滤,将滤液密封并在地下埋放8天,然后包装,放置阴凉处保存,即得所述无疤痕治疗火伤、烫伤、创伤的药液。

实施例3

本实施例的无疤痕治疗火伤、烫伤、创伤的药液,由如下重量的原料组成:陈醋120kg、山栀子0.3kg、黄连5kg、白芷0.8kg、散血子0.8kg、珍珠1kg和血竭3kg,其中,山栀子、黄连、白芷、散血子、珍珠和血竭的粒径均为500目,陈醋的酿造时间为7年。

上述实施例的无疤痕治疗火伤、烫伤、创伤的药液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取如下充分干燥后的山栀子、黄连、白芷、散血子、珍珠和血竭,分别粉碎后过500目筛,得到粉碎后的山栀子粉、黄连粉、白芷粉、散血子粉、珍珠粉和血竭粉;

(2)取酿造时间为7年的陈醋80kg,倒入容器中,再倒入步骤(1)所得山栀子粉0.3kg、黄连粉5kg、白芷粉0.8kg、散血子粉0.8kg、珍珠粉1kg和血竭粉3kg,浸泡2小时,用柴火煮沸后,保持50分钟,冷却后,过滤,将滤液密封并在地下埋放10天,然后包装,放置阴凉处保存,即得所述无疤痕治疗火伤、烫伤、创伤的药液。

实验例1

秦某,男,酒厂工作,多次被烫伤。服用本发明的药液后,15分钟内止痛,3天消除火毒,消肿,7天后开始长皮长肉,12天后愈合无疤痕。

实验例2

本发明人在2005年,双腿至脚背被烫伤,轻度烧伤。服用本发明的药液后,3天消除火毒,消肿,7天后开始长皮长肉,15天后愈合无疤痕。

实验例3

胡某,男,火伤脸部、手部,烧伤面积大。服用其它产品7天,不能消肿和止痛。7天后服用本发明的药液,3天消除火毒,消肿,7天后开始长皮长肉,15天后脸上愈合无疤痕,手上有些许白疤痕(由于使用本发明产品的时间晚)。

实验例4

唐某,火伤手部,服用本发明的药液后,3天消除火毒,消肿,7天后开始长皮长肉,12天后愈合无疤痕。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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