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儿童通用型纤支镜连接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81116阅读:740来源:国知局
一种儿童通用型纤支镜连接管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儿童通用型纤支镜连接管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儿童通用型纤支镜连接管。



背景技术:

市面上儿童没有同类产品,成人用连接管只有一个成人纤支镜孔,孔只有一个,孔径很大,仅适用于成人纤支镜。与成人不同,儿童纤支镜检查及肺灌洗术要根据患儿年龄大小和术中具体情况选择纤支镜的型号,年龄越小选择越细的纤支镜。纤支镜的外径:新生儿-6月,2.8mm;6月-1岁,3.6mm;1-5岁,4.0mm;>5岁为4.9mm。儿童纤支镜手术中使用成人型,不但无法形成封闭回路,达不到需要的潮气量,还会造成大量麻醉气体泄漏。故成人连接管不适用于儿童,而且也无法同时满足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手术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儿童通用型纤支镜连接管,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成人连接管不适用于儿童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儿童通用型纤支镜连接管,包括气管导管接头,所述气管导管接头安装在连接管的左侧,所述连接管的右侧安装有橡皮孔,且橡皮孔通过连接皮条与橡皮盖连接,所述连接管的下方安装有延长管或螺纹管,所述螺纹管的下方设有呼吸机接头。

优选的,所述橡皮孔共设计为三层,且橡皮孔最外层内径为2.8mm,中层内径为3.6mm,内层内径为4.0mm;三层橡皮孔为拆卸式结构。

优选的,所述连接管管径直径为4.9mm。

优选的,所述螺纹管的内部设有柔韧条。

优选的,所述连接管上设有麻醉气体泄漏感应器,且麻醉气体泄漏感应器安装在供电电源上,所述麻醉气体泄漏感应器的输入端与供电电源的输出端电性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可在儿童纤支镜手术中将喉罩或气管导管与呼吸机的螺纹管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封闭的气管回路,连接管的一侧接头处的可封闭的单向橡皮孔,纤支镜可经此孔进出喉罩和气管,橡皮孔设计为三层,橡皮孔最外层内径制作成2.8mm;中层内径制作成3.6mm;内层内径制作成4.0mm;橡皮孔具有一定弹性,既可以保持一个封闭的空间,同时可以保护纤支镜不受损坏;根据需要,将不同直径的橡皮孔拿掉,连接管管径直径达到4.9mm。这样,既能满足不同年龄段患儿纤支镜需要,又能同时保持可封闭回路,可以在手术过程中保持自主呼吸或机控呼吸,保证术中足够的通气量,又不会导致麻醉气体泄漏污染环境,对医护人员造成身体伤害,麻醉气体泄漏感应器可检测麻醉气体是否泄露,防止意外的发生,柔韧条可增加螺纹管的柔韧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儿童通用型纤支镜连接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儿童通用型纤支镜连接管的工作原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儿童通用型纤支镜连接管的三层橡皮孔设置结构示意图。

图中:1-气管导管接头、2-连接管、3-橡皮孔、4-连接皮条、5-橡皮盖、6-延长管、7-麻醉气体泄漏感应器、8-供电电源、9-螺纹管、10-柔韧条、11-呼吸机接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儿童通用型纤支镜连接管,包括气管导管接头1,气管导管接头1安装在连接管2的左侧,连接管2的右侧安装有橡皮孔3,且橡皮孔3通过连接皮条4与橡皮盖5连接,连接管2的下方安装有延长管6或螺纹管9,螺纹管9的下方设有呼吸机接头11。

橡皮孔3共设计为三层,且橡皮孔3最外层内径为2.8mm,中层内径为3.6mm,内层内径为4.0mm,连接管2管径直径为4.9mm,螺纹管9的内部设有柔韧条10,连接管2上设有麻醉气体泄漏感应器7,且麻醉气体泄漏感应器7安装在供电电源8上,麻醉气体泄漏感应器7的输入端与供电电源8的输出端电性连接。

具体使用方式:本实用新型工作中,在儿童纤支镜手术中将气管导管接头1通过连接管2与呼吸机的螺纹管9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封闭的气管回路,连接管2的一侧接头处有一个可封闭的单向橡皮孔3,纤支镜可经此孔进出喉罩和气管,橡皮孔3设计为三层,橡皮孔3最外层内径制作成2.8mm;中层内径制作成3.6mm;内层内径制作成4.0mm;橡皮孔具有一定弹性,既可以保持一个封闭的空间,同时可以保护纤支镜不受损坏;根据需要,将不同直径的橡皮孔拿掉,连接管3管径直径达到4.9mm,可保证成人的的使用,也可保证儿童的使用,麻醉气体泄漏感应器7通过供电电源8供电,可时时检测麻醉气体是否泄露。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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