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磁燃气两用电热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43152阅读:24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磁燃气两用电热箱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电磁燃气两用电热箱,属于电热箱领域。



背景技术:

电流通过导体时,导体会发热。这种由电流产生的热,叫做电热。由电产生的热量,把电能转化为内能的现象,叫做电热。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201510014620.5一种电热管涂覆电热膜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安装准备:推动支杆将电热管完全伸入喷涂管中;b.喷涂电热膜:电热膜溶液事先预热至75~85℃,启动电机使电热管匀速旋转,之后启动离心泵将电热膜溶液抽入导流管中,电热膜溶液通过雾化管的雾化,8~10min后关闭离心泵,推动支杆将电热管从喷涂管中拉出;c.烘烤电热膜:烘烤管中的发热层预热至300~400℃,转动支板将电热管头端转向烘烤管入口,直至第一挡块抵靠第二挡块后,推动支杆将电热管完全伸入烘烤管中,10~12min后推动支杆将电热管从烘烤管中拉出,电热管通过专用夹具与固定架分离并自然冷却。本发明能够更好的节能减排,降低成本。现有的电热箱没有采用电磁燃气两用设计造成不必要的能源浪费,降低了工作效率,无法保证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电磁燃气两用电热箱,以解决现有的电热箱没有采用电磁燃气两用设计造成不必要的能源浪费,降低了工作效率,无法保证安全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电磁燃气两用电热箱,其结构包括箱体、控制板、自动报警器,所述箱体连接有控制板,所述箱体连接有自动报警器,所述箱体包括箱门板、燃气板、电磁板,所述箱门板连接有燃气板,所述燃气板连接有电磁板,所述控制板包括超纯紧密分子分析系统宽板、导体器、转换开关,所述超纯紧密分子分析系统宽板设有导体器和转换开关,所述转换开关包括按器、上旋钮、联轴体、底接板,所述上旋钮设有按器,所述上旋钮连接有联轴体,所述联轴体连接有底接板,所述自动报警器包括警报闪烁器、警报装置箱、方恒器、分析器、箱板,所述警报装置箱连接有警报闪烁器和箱板,所述警报装置箱设有方恒器和分析器。

进一步地,所述警报装置箱通过杆轴连接有箱板。

进一步地,所述箱板设有扣器。

进一步地,所述燃气板包括燃气口和底板。

进一步地,所述底板设有燃气口。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电磁燃气两用设计减少了能源浪费,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安全。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电磁燃气两用电热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自动报警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箱体-1、控制板-2、自动报警器-3、箱门板-4、燃气板-5、电磁板-6、超纯紧密分子分析系统宽板-7、导体器-8、转换开关-9、按器-10、上旋钮-11、联轴体-12、底接板-13、警报闪烁器-14、警报装置箱-15、方恒器-16、分析器-17、箱板-18、杆轴-19、扣器-20、燃气口-21、底板-22。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与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其结构包括箱体1、控制板2、自动报警器3,所述箱体1连接有控制板2,所述箱体1连接有自动报警器3,所述箱体1包括箱门板4、燃气板5、电磁板6,所述箱门板4连接有燃气板5,所述燃气板5连接有电磁板6,所述控制板2包括超纯紧密分子分析系统宽板7、导体器8、转换开关9,所述超纯紧密分子分析系统宽板7设有导体器8和转换开关9,所述转换开关9包括按器10、上旋钮11、联轴体12、底接板13,所述上旋钮11设有按器10,所述上旋钮11连接有联轴体12,所述联轴体12连接有底接板13,所述自动报警器3包括警报闪烁器14、警报装置箱15、方恒器16、分析器17、箱板18,所述警报装置箱15连接有警报闪烁器14和箱板18,所述警报装置箱15设有方恒器16和分析器17,所述警报装置箱15通过杆轴19连接有箱板18,所述箱板18设有扣器20,所述燃气板5包括燃气口21和底板22,所述底板22设有燃气口21。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电磁燃气两用设计减少了能源浪费,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安全。

在进行使用时,通过控制板控制电磁燃气的切换,燃气板进行燃气作业,电磁板进行电磁作业。对玻璃器皿进行高温干热灭菌时,须等箱内温度降低之后,才能开门取出,以免玻璃骤然遇冷而炸裂,若发生类似情况自动报警器则会提前感应发出警报及时切断电源。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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