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药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12978阅读:114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药盒。



背景技术:

现有大容量的药盒的结构和功能单一,主要起到收纳的作用,且便于携带,并没有设置大量的独立储药空间,对于一次需要服用多种药品的患者来说,存在拿取不便的问题;目前具有多个小方格储药空间的矩形或柱形药盒体积都较小,储存药品种类少且储存的每类药品的个数少,对于一次需要服用多种药品的患者,该类药盒显然不能满足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药盒,结构简单,增加药品储存的种类及数量且分类收纳,药品收纳整齐,用药方便。

为了实现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提供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药盒,包括:盒体;连接所述盒体且用于盖住所述盒体的盒盖;安装在所述盒体内部的至少一个折叠式装药袋,每个所述折叠式装药袋包括:其一端固定在所述盒体内其另一端为自由端的柔性基体;设置在所述柔性基体上的若干个装药单元袋;以及设置在每个所述装药单元袋上的药品标签。

优选的,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盒体或盒盖上的用于提醒病人定时服药的报时器。

优选的,所述柔性基体上具有多条平行于所述自由端的折痕,所述多条折痕将所述柔性基体分成多个大小相等且可叠置存放的折叠体,每个所述折叠体上安装若干个装药单元袋中的数个装药单元袋。

优选的,每个所述装药单元袋的袋口通过可拆开连接件与所述折叠体封闭连接。

优选的,所述可拆开连接件为夹链。

或者,优选的,所述可拆开连接件为粘扣。

优选的,每个所述柔性基体的自由端安装有提手。

优选的,所述药品标签与所述装药单元袋插接。

优选的,所述盒体与盒盖通过拉链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盒盖上设置有在所述盒盖盖上时用于压紧所述折叠式装药袋的压紧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体现在以下方面: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折叠存放的折叠式装药袋,增加药品储存的数量和种类;且通过设置多个装药单元袋,将各类药品分类收纳整齐,方便病人用药。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药盒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盒体;2-盒盖;3-折叠式装药袋;30-柔性基体;30a-自由端;30b-折痕;31-装药单元袋;32-药品标签;4-提手;5-拉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药盒,不仅收纳的药品种类多,而且可以将各类药品分类收纳整齐,方便病人用药。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包括:盒体1;连接盒体1且用于盖住盒体1的盒盖2;设置在盒体1或盒盖2上的用于提醒病人定时服药的报时器。

盒体1与盒盖2连接时,盒体1边缘的一部分与盒盖2固定连接,盒体1边缘的其余部分通过拉链5与盒盖2实现打开和闭合。当然,盒体1与盒盖2也可以通过卡接的方式实现打开和闭合。

如图1所示,盒体1内部安装了至少一个折叠式装药袋3,每个折叠式装药袋3包括:柔性基体30,柔性基体30的一端固定在盒体1内,其另一端为自由端30a;设置在柔性基体30上的若干个装药单元袋31;以及设置在每个装药单元袋31上的药品标签32。具体的,柔性基体30上具有多条平行于自由端30a的折痕30b,多条折痕30b将柔性基体30分成多个大小相等且可叠置存放在盒体1内的折叠体301,每个折叠体301上安装若干个装药单元袋31中的数个装药单元袋31(图中示出每个折叠体301上安装三个装药单元袋31)。折痕30b便于柔性基体30顺利折叠成规格大小一致的折叠体301,以便于整齐放置在盒体1内。

当盒盖2盖住盒体1时,为了防止叠置在盒体1内的多个折叠体301相互错位,本实施例在盒盖2内安装压紧装置,用于在盒盖2盖住盒体1时压紧叠置的多个折叠体301。压紧装置可以是弹性材料制作,也可以是具有边沿的罩型结构,也可以两者结合。

当收纳药品时,可将同一药品放在一个装药单元袋31内,将同类药品放在一个折叠体301上的数个装药单元袋31内;如果同类药品的种类超出一个折叠体301上的数个装药单元袋31,将同类药品放在相邻折叠体301上的数个装药单元袋31内。通过该方式可将同类药品整齐收纳在同一区域,方便病人快速查找;且由于装药单元袋31的数量够多,可用于收纳多种类的药品,满足病人用药需求。

药品标签32帮助病人准确识别每种药品,且药品标签32与装药单元袋31插接,当装药单元袋31内收纳的药品更换时,可以对应更换药品标签32,避免病人服药错误,且充分利用每一个装药单元袋31。

每个柔性基体30的自由端30a安装有提手4。当病人需要服药时,拉住提手将叠置的柔性基体30从盒体1内拉出。

为了防止药品散落,每个装药单元袋31的袋口通过可拆开连接件与折叠体301封闭连接。实施时,可拆开连接件可以为夹链,或者粘扣。

尽管上述对本实用新型做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进行修改,因此,凡按照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进行的各种修改都应当理解为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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