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一般涉及骨科临床手术领域,具体涉及外固定支架连接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外固定架系统用于多种类型的骨折患者,其中外固定支架的连接装置需要连接外固定架系统中的连接杆和骨针,是外固定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外固定架接头分为针杆固定和杆杆固定两种,多采用偏心夹片,轴心固定的方式。目前的连接装置在临床手术中,存在组件复杂,操作繁琐,组件掉落等问题,增加了手术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现有技术中的上述缺陷或不足,期望提供一种组件简单,易于操作的外固定支架连接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外固定支架连接装置,包括螺栓,
所述螺栓依次穿过第一端盖、第一垫片、第二垫片、第二端盖和螺帽,所述第一端盖、第一垫片、第二垫片和第二端盖能够沿着所述螺栓进行旋转;
所述第一垫片与第二垫片之间设有弹簧,所述弹簧用于在第一垫片与第二垫片之间形成向外的推力;
所述第一端盖上设有第一缺口、第二缺口和第三缺口,所述第二端盖上设有第一缺口、第四缺口和第五缺口,所述第一缺口、第二缺口、第三缺口、第四缺口和第五缺口的直径依次递减,所述第一缺口用于外固定架连接杆的固定,所述第二缺口、第三缺口、第四缺口或第五缺口用于外固定架骨针的固定。
所述第一垫片和第二垫片的一侧为平面,另一侧为轴心放射状的环形螺纹,当锁紧所述螺栓的螺帽后,所述第一垫片和第二垫片上的环形螺纹能够相互咬合。
所述第一垫片和第二垫片对称设置。
所述螺栓一端为外正方形凸起,用于放置扳手,所述螺帽一端为内六角形凹陷,所述螺栓与螺帽通过螺纹连接。
所述第一端盖和第二端盖相向设置,所述第一端盖和第二端盖均为中空的圆柱形。
所述弹簧套设在所述螺栓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的装置适用于骨科临床手术中外固定架系统的连接固定。基本组件简单,一种结构适用于杆杆、针杆两种结构固定,弹簧形成的推力适中,可轻松将连接杆或骨针放入所述外固定支架连接装置中,且有效防止连接装置、连接杆、骨针的掉落,优化了手术置架过程,减少手术时间和风险,固定效果确切,临床应用前景良好。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所作的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申请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结构示意图正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结构示意图侧视图。
附图标记:
1-螺栓;2-第一端盖;3-第一垫片;4-第二垫片;5-第二端盖;6-螺帽;7-弹簧;8-第一缺口;9-第二缺口;10-第三缺口;11-第四缺口;12-第五缺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申请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相关实用新型,而非对该实用新型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实用新型相关的部分。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申请。
参见图1和图2,一种外固定支架连接装置,包括螺栓1,
螺栓1依次穿过第一端盖2、第一垫片3、第二垫片4、第二端盖5和螺帽6,第一端盖2、第一垫片3、第二垫片4和第二端盖5能够沿着螺栓1进行旋转;
第一垫片3与第二垫片4之间设有弹簧7,弹簧7用于在第一垫片3与第二垫片4之间形成向外的推力,从而在端盖与垫片间形成压力,可对抗重力作用,固定连接装置,避免连接杆或固定针掉落。
第一端盖2上设有第一缺口8、第二缺口9和第三缺口10,第二端盖5上设有第一缺口8、第四缺口11和第五缺口12,第一缺口8、第二缺口9、第三缺口10、第四缺口11和第五缺口12的直径依次递减,第一缺口8的直径最大,第一缺口8用于外固定架连接杆的固定,第二缺口9、第三缺口10、第四缺口11或第五缺口12用于外固定架骨针的固定。
本实用新型杆杆通用,具有操作方便,固定效果牢固可靠的优点。
本实施例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第一垫片3和第二垫片4的一侧为平面,另一侧为轴心放射状的环形螺纹,当锁紧螺栓1的螺帽6后,第一垫片3和第二垫片4上的环形螺纹能够相互咬合。
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垫片3与第二垫片4对称设置,相邻侧为轴心放射状的环形螺纹,锁紧螺栓螺帽后,环形螺纹可相互咬合,防止连接装置垫片和固定针、连接杆转动。
螺栓1一端为外正方形凸起,用于放置扳手,螺帽6一端为内六角形凹陷,螺栓1与螺帽6通过螺纹连接。
本实用新型螺栓与螺帽,将外固定支架连接装置的其他配件沿轴心固定,螺栓与螺帽依靠螺纹连接,旋转后可沿螺栓缩短,起到加压固定作用。
第一端盖2和第二端盖5相向设置,第一端盖2和第二端盖5均为中空的圆柱形。
本实用新型第一端盖为中空圆柱形,侧面设有直径不同的三个缺口。(6)第二端盖为中空圆柱形,侧面设有直径不同的三个缺口。
优选地,为了方便安装,弹簧7套设在螺栓1上。
以上描述仅为本申请的较佳实施例以及对所运用技术原理的说明。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申请中所涉及的实用新型范围,并不限于上述技术特征的特定组合而成的技术方案,同时也应涵盖在不脱离所述实用新型构思的情况下,由上述技术特征或其等同特征进行任意组合而形成的其它技术方案。例如上述特征与本申请中公开的(但不限于)具有类似功能的技术特征进行互相替换而形成的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