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分离式微波疼痛理疗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023771发布日期:2019-06-26 01:35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可分离式微波疼痛理疗仪,其特征在于:包括有用于治疗人体疼痛组织的微波辐射单元(1)以及用于产生微波并控制微波强度的微波控制单元(2),所述微波辐射单元(1)包括有辐射头(11)以及用于支撑固定辐射头(11)的固定支架(12);所述微波控制单元(2)包括有工作平台(21),所述工作平台(21)上设置有微波发生器(22)以及用于控制微波发生器(22)的控制电路,且所述微波发生器(22)和控制电路均与外部电源相连接;所述微波发生器(22)与辐射头(11)之间连接有微波传输线缆(3),且所述工作平台(21)与固定支架(12)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分体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分离式微波疼痛理疗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12)设置为可移动式支架,所述固定支架(12)包括有底座(5)以及设置于底座(5)上的调节杆组(6),且所述调节杆组(6)包括有竖直插接于底座(5)上的竖直杆件(61)以及铰接并锁定于竖直杆件(61)的顶端的一级调节杆件(62),所述底座(5)的底部设置有刹车滚轮(52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分离式微波疼痛理疗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5)包括有底盘(51)以及对称设置于底盘(51)两侧的长条型的稳固架(52),且所述稳固架(52)的底部两端均设置有所述刹车滚轮(521)。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分离式微波疼痛理疗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平台(21)设置为可移动式平台,且所述工作平台(21)包括有用于设置微波发生器(22)和控制电路的柜体(211)以及设置于柜体(211)的底部四角的刹车脚轮(212)。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可分离式微波疼痛理疗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平台(21)的相对两端均设置有把手(213)。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分离式微波疼痛理疗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杆件(61)上设置有用于固定微波传输线缆(3)的夹持支架(8),所述夹持支架(8)包括有两分支架(81),且两所述分支架(81)对称固定于竖直杆件(61)的两侧并与其相贴合设置;两所述分支架(81)朝向相同的方向延伸形成有弧型夹持板(811),且所述微波传输线缆(3)卡接于两分支架(81)之间固定。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可分离式微波疼痛理疗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支架(81)的两端均向外延伸形成有锁定板(812),且两所述分支架(81)同一侧的两锁定板(812)之间均通过螺栓穿设锁定。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可分离式微波疼痛理疗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级调节杆件(62)上固定设置有挂设支架(9),所述挂设支架(9)设置为U型结构,且所述微波传输线缆(3)卡接嵌设于U型结构的U型槽内。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可分离式微波疼痛理疗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型夹持板(811)和挂设支架(9)用于与微波传输线缆(3)相接触的内壁上均设置有橡胶垫。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分离式微波疼痛理疗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平台(21)的侧壁上设置有卡环(216),所述卡环(216)设置为弹性卡环,且所述固定支架(12)与卡环(216)弹性卡接配合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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