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全密闭过滤溶药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9512415阅读:398来源:国知局
一次性使用全密闭过滤溶药器的制造方法
【专利说明】
一、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专利涉及医疗器械,具体的说是一种一次性使用全密闭过滤溶药器。
二、【背景技术】
[0002]临床中,为了减少静脉滴注治疗过程中药物的污染,采用了全密闭输液,静脉输液的加药操作通常使用注射器加药,仍然是开放式加药。加药时注射器活塞的污染、针头多次刺穿药瓶、抽吸药液时外界空气中的微粒、微生物的污染以及未经过滤的药液直接加入液瓶,这些都增加了药物污染的机率。针头暴露在空气中、针头多次刺穿药瓶及液瓶的瓶塞后胶塞的污染以及抽吸药液时外界空气中的微粒、微生物的污染,这些都增加了药物污染的机率,同时完成加药的同时确保药液的零残余量还不尽人意。
三、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专利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一次性使用全密闭过滤溶药器,很好的解决了静脉输液的加药时注射器活塞的污染、针头暴露在空气中、针头多次刺穿药瓶及液瓶的瓶塞后胶塞的污染以及抽吸药液时外界空气中的微粒、微生物的污染,药液未经过滤,加入液瓶微粒的污染等。确保了加药后药液的零残余量,使开放式加药变全密闭加药,解决了临床注射器加药存在缺陷的难题。
[0004]本发明专利的技术方案是溶药针头A、溶药壶、过滤器、及溶药针头B组成。溶药针头A连接药瓶,依次溶药壶、过滤器及溶药针头B,溶药针头B连接溶媒瓶。完成加药时溶药壶连接溶药针头A的一端折死,挤压溶药壶形成正压,利用溶药壶回弹形成负压液体进入溶药壶;折死连接溶药针头B溶药壶的一端,挤压溶药壶的液体进入药瓶,溶好后以同样的方法把药液加到溶媒瓶内,完成加药。药物经过了过滤且整个加药过程在密闭状态下完成。
[0005]本发明专利的优点是(1) 一次性使用全密闭过滤溶药器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适用于所有的胶塞类药瓶、液袋、液瓶的加药操作。(2)通过溶药壶利用正负压的原理,实现了全密闭零污染加药。(3)过滤器用在了加药操作上,源头上降低了微粒污染。(4)克服了传统注射器加药活塞容易污染的缺点。(5)连接药瓶的溶药针头A比传统针头短,针头的侧空刚好在胶塞上,保证了药液零残余量。(6)所有抗生素药瓶的压力是正压,传统注射器加药,药瓶内加入溶媒后,压力增加1.5倍左右,药液易从针头四周嗤出,脱针后药液从针头喷出。一次性使用全密闭过滤溶药器可以把药瓶压力传导到液瓶,药瓶的药物在小于等于大气压的压力下溶解,溶解速度快于注射器加药。溶解难溶药物时可以循环多次操作,通过降低药物浓度来加快溶解速度,同时循环多次操作同样使残余药量为零成为可能。(7) —次性使用全密闭过滤溶药器与两端的液瓶药瓶为一整体完成加药,护士没有了加错药的可能。(8)整套操作在全封闭下进行,没有了药液与空气中的氧气接触,稳定性差的药品,如抗生素和抗肿瘤药物,因氧化而降低药物疗效,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没有了外界空气中的灰尘、微生物对药液的污染。四、
【附图说明】
[0006]图1为发明专利的结构示意图
五、【具体实施方式】
[0007]图中:1 一溶药针头A、2 —溶药壶、3 —过滤器、4 一溶药针头B。
[0008]从图1可知,一次性使用全密闭过滤溶药器的一端是溶药针头A(l)溶药针头A连接的是溶药壶(2)溶药壶连接的过滤器(3)过滤器连接的是溶药针头B (4)溶药针头B连接药瓶。
【主权项】
1.一次性使用全密闭过滤溶药器,其特征是溶药器的一端溶药针头A连接溶媒瓶,依次溶药壶、过滤器及溶药针头B,溶药针头A连接药瓶。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一次性使用全密闭过滤溶药器,其特征是:连接溶媒瓶的溶药针头B,连接有过滤器,过滤器连接溶药壶,溶药壶连接溶药针头A,溶药针头A连接药瓶。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一次性使用全密闭过滤溶药器,其特征是:溶药壶形状为圆柱状两端椭圆形,连接口是最低点,挤压后自动复原。
【专利摘要】本发明属于医疗用品技术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一次性使用全密闭过滤溶药器。临床中,静脉输液的加药操作通常使用注射器加药,加药时注射器活塞的污染、针头多次刺穿药瓶、抽吸药液时外界空气中的微粒、微生物的污染以及未经过滤的药液直接加入液瓶,这些都增加了药物污染的机率。本发明由溶药针头A、溶药壶、过滤器、及溶药针头B组成。溶药针头A连接药瓶依次由软管连接溶药壶再依次由软管过滤器、及溶药针头B,溶药针头B连接溶媒瓶。完成加药时溶药壶连接溶药针头A的一端折死,挤压溶药壶形成正压,利用溶药壶回弹形成负压液体进入溶药壶;折死连接溶药针头B溶药壶的一端,挤压溶药壶的液体进入药瓶,溶好后以同样的方法把药液加到溶媒瓶内,完成加药。药物经过了过滤且整个加药过程在密闭状态下完成。
【IPC分类】A61J1/20
【公开号】CN105267036
【申请号】CN201410270850
【发明人】于英华
【申请人】于英华
【公开日】2016年1月27日
【申请日】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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