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摇杆型或在方向盘上的显示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8778阅读:30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手持摇杆型或在方向盘上的显示器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显示器,特别是一种手持摇杆型或在方向盘上的显示器装置。
然而,现在的电视游乐器A包括由主机A1搭配手持摇杆A2,请参阅


图1,利用AV连接线A4与电视机屏幕A3相接,使于操作时,利用主机A1驱动软件,把动画显现于电视机屏幕A3上,再利用主机A1上的手持摇杆A2来一方面对电视机屏幕A3观看,一方面操作手持摇杆A2,让使用者玩乐,达到手脑灵活之运用;惟,提供此种型态的方式,却会限制使用者只能呆呆的坐在电视机屏幕A3前玩电视游乐器A,此举极易造成使用者霸占电视机屏幕A3,形成从头到尾都在同一固定场所玩乐,同一姿势,不但会造成其它家人的不方便,无法同时间观看电视其它的节目,同时也只限制在有电视机的场合才能玩游戏娱乐,此对消费者来说,于购买时,会必先有所考虑。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手持摇杆型或在方向盘上的显示器装置,它是利用LCD显示器设置在电视游乐器上所使用的手持摇杆上或方向盘上呈固定,使得可直接在手持摇杆上端观看LCD显示器,来达到易时易地均可随时玩乐的目的。
其次,本实用新型LCD显示器亦可设置于电视游乐器上所使用的方向盘中间上,使可同样达到于易时易地均可游戏,为本实用新型另一目的。
再者,本实用新型手持摇杆上LCD显示器,其透过连接线与主机相连外,更利用LCD显示器上面的AV端子与调谐设备连接,成为一电视机,或者和V8镜头连接AV端子,即可成为V8摄影机,达到多元化的商品,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手摇杆型或在方向盘上的显示器装置,其特征在于LCD显示器装设在包含电池室的电视游乐器的手持摇杆前端上,固定架一端先与手持摇杆底面处结合,另一端则与LCD显示器背面相结合,并透过一连接线与主机相连;前述手持摇杆取电上由电池室提供;所述的手持摇杆或方向盘前端还设置一取电插头。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使消费者只要携带电视游乐器主机及软件,于易时易地均可游戏,而不一定非得坐在电视机屏幕前,才能玩电视游乐器,增加其方便性与娱乐性者,可以走到哪里玩到哪里,确实能提升商品的附加利用价值。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设置于电视游乐器上使用的方向盘上的另一实施例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方块图。
图号说明依据本实用新型所制造的装置,于不同图标中,相同组件,均以同一编号来表不。
A电视游乐器A1主机A2 手持摇杆 A3电视机屏幕A4 AV连接线1手持摇杆 2 LCD显示器3固定架4 电池室5方向盘6 主机7连接线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手持摇杆型或在方向盘上的显示器装置,请参阅图2、图3,其中LCD显示器2装设在手持摇杆1前端上,利用其固定架3一端先与手持摇杆1底面处结合,另一端则与LCD显示器2背面相结合。
当LCD显示器2装设在手持摇杆1上时,此固定架3可为固定LCD显示器2的型态,且一端与手持摇杆1固定,一端与LCD显示器2相固定,并透过连接线7与主机6相连,如此一来,使用者只要携带电视游乐器的主机6及软件,能于易时易地均可游戏,而不一定非得坐在电视机屏幕A3前,才能玩电视游乐器A,增加其方便性与娱乐性,而不会如前者习用情况,从头到尾都在同一固定场所玩乐,同一姿势,不但会造成其它家人的不方便,无法同时间观看电视其它的节目,同时也只限制在有电视机的场合才能玩游戏娱乐。
本实用新型手持摇杆1内所使用的电池室4,为电力的来源,当然也非限制于电池室4,手持摇杆或方向盘前端还可以设置一取电插头,利用一电线,可直接由家庭用电中取电,由摇杆插口取电,由汽车车充来取电等均可。
再者,本实用新型还可与调谐设备连接LCD显示器2上面的AV端子,成为一台电视机,或者和V8镜头连接AV端子,即可成为V8摄影机,并且可作为观赏VCD、DVD影像及聆听MP3音乐等等,使本实用新型成为老少咸宜的商品。
另外,请参阅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又一实施例,LCD显示器2装设在游乐器的方向盘5上,可同样达到于易时易地均可游戏的目的。
综上所陈,本实用新型所利用一LCD显示器设置于电视游乐器上使用的手持摇杆或方向盘上,诚已符合新型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实用性与进步性等要件,爰依法具文提出专利申请,盼钧局及早赐予本案专利。
惟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当不能以之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即大凡依本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本实用新型专利涵盖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手摇杆型或在方向盘上的显示器装置,其特征在于LCD显示器装设在包含电池室的电视游乐器的手持摇杆前端上,固定架一端先与手持摇杆底面处结合,另一端则与LCD显示器背面相结合,并透过一连接线与主机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摇杆型或在方向盘上的显示器装置,其特征在于前述手持摇杆取电上由电池室提供。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摇杆型或在方向盘上的显示器装置,其特征在于手持摇杆或方向盘前端还设置一取电插头。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手持摇杆型或在方向盘上的显示器装置,尤指利用一种LCD显示器设置于电视游乐器上所使用的手持摇杆或方向盘上呈固定,使消费者只要携带电视游乐器的主机及软件,可于易时易地均能游戏,而不一定非得坐在电视机屏幕前才能玩电视游乐器,可以走到哪里玩到哪里,增加了方便性与娱乐性,确实能提升商品的附加利用价值。
文档编号A63F13/00GK2524803SQ02201458
公开日2002年12月11日 申请日期2002年1月16日 优先权日2002年1月16日
发明者徐道政 申请人:琇莹企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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