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0472阅读:15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滑板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滑板,例如滑雪板、滑水板、或其它用于在表面上滑行的类似
>J-U装直。
背景技术
为成年人使用所设计且总长度相对较短的滑雪板是已知的,例如通过美国专利公开2006/0267298以及美国专利4,951,960可知。此外,具有相对较小的有效边缘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的滑雪板至少早在1995年已经发售,比如Morrow Lunch Tray 29,它具有的有效边缘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约为4. 05 (使用的长度单位为厘米),且具有约25. 6cm的腰部宽度。此外,滑雪板沿板的长度方向具有弯曲特征不同的区域是众所周知的,例如通过美国专利6,499,758、美国专利公开2004/0084878以及美国专利公开2007/0170694可知。这些板的设计往往使骑行者脚下的区域比固定器安装区域前后的邻近区域更为坚硬。例如,可从美国专利公开2004/0084878的图I和图4中以及美国专利公开2007/0170694的图I和图4中看出,在固定器安装区域中板的厚度较大(美国专利公开2004/0084878的标号10和12,以及美国专利公开2007/0170694的标号16和18)。类似地,美国专利6,499,758增加了板中骑行者脚下区域的结构强度。例如,参见第5栏,第51-57行以及图I和图16。

实用新型内容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公开了一种滑板,包括位于所述板的前端的上翘的板鼻;位于所述板的后端的板尾;连接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并位于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之间的脚踏段;所述板的顶面,所述板的顶面在所述脚踏段的顶部从所述板鼻延伸到所述板尾;所述板的底面,所述板的底面在所述脚踏段的下部从所述板鼻延伸到所述板尾,所述底面的至少一部分构造并设置成在骑行期间与滑动表面接触;侧边缘,所述侧边缘位于所述脚踏段的相对两侧并在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之间延伸,所述侧边缘限定出前有效边缘点、腰部宽度以及后有效边缘点;以及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后固定器安装结构,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中的每一个设置成与脚部固定器接合并将所述脚部固定器固定到所述板的顶面上,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中的每一个在所述脚踏段中限定出相应的前固定器安装区域和后固定器安装区域,相应的脚部固定器能够在所述前固定器安装区域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区域中固定到所述板上,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定位成比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更靠近所述板鼻,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具有最靠近所述板鼻的前基准站立位置,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具有最靠近所述板尾的后基准站立位置;其中,所述板具有有效边缘长度,所述有效边缘长度为从所述板的一侧上的前有效边缘点到所述板的同一侧上的后有效边缘点之间的距离,其中,所述脚踏段具有翘板构型;以及其中,所述板的有效边缘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为3. 8至4. 35,所述腰部宽度为至少250mm或更大,所述前基准站立位置与在所述前有效边缘点之间延伸的前过渡线之间的距离、或所述后基准站立位置与在所述后有效边缘点之间延伸的后过渡线之间的距离在150mm 和 350mm 之间。优选地,所述有效边缘长度在900mm至约1150mm之间。优选地,所述前基准站立位置与所述后基准站立位置之间的基准站立宽度为450mm 至 585mm。优选地,所述基准站立宽度在板上居中。优选地,所述侧边缘包括位于每个有效边缘点处的过渡区域。优选地,每个过渡区域以相应的所述有效边缘点为中心。优选地,每个过渡区域具有20mm至150mm的长度。优选地,所述侧边缘包括邻近每个过渡区域的直线部,且所述直线部位于所述过渡区域最靠近所述腰部的一侧。优选地,每个直线部具有20_至150_的长度。优选地,每个直线部与相应的过渡区域相切。优选地,所述侧边缘在所述板的相对两侧上包括位于所述直线部之间的侧切部,且每个直线部与相应的侧切部相切。优选地,所述板进一步包括在所述顶面和所述底面之间沿所述脚踏段延伸的板芯,其中,所述板芯的厚度在所述前过渡线的IOOmm以内或在所述后过渡线的IOOmm以内大于 Smnin优选地,所述板芯的厚度在所述前过渡线或所述后过渡线处减小至2_或更小。优选地,所述侧边缘包括设置成在骑行期间与所述滑动表面接合的金属边缘。优选地,所述板进一步包括板芯,所述板芯沿所述脚踏段在所述前过渡线和所述后过渡线的100_的范围内的点之间具有大于5_的近似恒定的厚度。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方面公开了一种滑板,包括位于所述板的前端的上翘的板鼻;位于所述板的后端的板尾;连接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并位于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之间的脚踏段;所述板的顶面,所述板的顶面在所述脚踏段的顶部从所述板鼻延伸到所述板尾;所述板的底面,所述板的底面在所述脚踏段的下部从所述板鼻延伸到所述板尾,所述底面的至少一部分构造并设置成在骑行期间与滑动表面接触;侧边缘,所述侧边缘位于所述脚踏段的相对两侧并在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之间延伸,所述侧边缘限定出相对的前有效边缘点、腰部宽度以及相对的后有效边缘点,所述侧边缘包括位于所述腰部处的相对的弯曲侧切部、位于所述前有效边缘点和所述后有效边缘点处的相对的弯曲过渡区域以及邻近每个过渡区域的直线部,每个直线部在位于相应的侧切部处的内端和位于相应的过渡区域处的外端之间延伸并与相应的所述侧切部和相应的所述过渡区域相切;以及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后固定器安装结构,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中的每一个设置成与脚部固定器接合并将所述脚部固定器固定到所述板的顶面上,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中的每一个在所述脚踏段中限定出相应的前固定器安装区域和后固定器安装区域,相应的脚部固定器能够在所述前固定器安装区域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区域中固定到所述板上,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定位成比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更靠近所述板鼻,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具有最靠近所述板鼻的前基准站立位置,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具有最靠近所述板尾的后基准站立位置。优选地,所述板具有有效边缘长度,所述有效边缘长度为从所述板的一侧上的前有效边缘点到所述板的同一侧上的后有效边缘点之间的距离,以及其中,所述板的有效边缘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为3. 8至4. 35。优选地,所述直线部具有20mm至150mm的长度。优选地,所述过渡区域具有20_至150_的长度。优选地,所述板的有效边缘长度在900mm至1150mm之间。优选地,所述前基准站立位置与所述后基准站立位置之间的基准站立宽度为450mm 至 585mm。优选地,所述侧切部在靠近所述板的纵向中心处包括外凸的凸出部。优选地,所述滑板进一步包括在所述顶面和所述底面之间沿所述脚踏段延伸的板芯,其中,所述板芯的厚度在前过渡线的IOOmm以内或在后过渡线的IOOmm以内大于5mm。 优选地,所述板芯的厚度在所述前过渡线或所述后过渡线处减小至2mm或更小。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又一方面公开了一种滑板,包括位于所述板的前端的上翘的板鼻;位于所述板的后端的板尾;连接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并位于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之间的脚踏段;所述板的顶面,所述板的顶面在所述脚踏段的顶部从所述板鼻延伸到所述板尾;所述板的底面,所述板的底面在所述脚踏段的下部从所述板鼻延伸到所述板尾,所述底面的至少一部分构造并设置成在骑行期间与滑动表面接触;板芯,所述板芯沿所述脚踏段延伸并位于所述顶面和所述底面之间;侧边缘,所述侧边缘位于所述脚踏段的相对两侧并在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之间延伸,所述侧边缘限定出前有效边缘点、腰部宽度以及后有效边缘点;以及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后固定器安装结构,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中的每一个设置成与脚部固定器接合并将所述脚部固定器固定到所述板的顶面上,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中的每一个在所述脚踏段中限定出相应的前固定器安装区域和后固定器安装区域,相应的脚部固定器能够在所述前固定器安装区域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区域中固定到所述板上,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定位成比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更靠近所述板鼻,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具有最靠近所述板鼻的前基准站立位置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具有最靠近所述板尾的后基准站立位置;其中,所述板芯的厚度在延伸于所述前有效边缘点之间的前过渡线的IOOmm以内大于5mm、或在延伸于所述后有效边缘点之间的后过渡线的IOOmm以内大于5mm ;其中,所述板芯的厚度在延伸于所述前有效边缘点之间的前过渡线的30mm以内小于5mm、或在延伸于所述后有效边缘点之间的后过渡线的30mm以内小于5mm。优选地,所述板芯的厚度在所述前过渡线或所述后过渡线的80mm以内大于5mm。优选地,所述板芯的厚度在所述前过渡线或所述后过渡线的60_以内小于5_。优选地,所述板芯的厚度在所述前过渡线或所述后过渡线处减小至2mm或更小。优选地,所述板芯的厚度在所述前过渡线和所述后过渡线两者的100_以内都大于 Smnin优选地,所述板的有效边缘长度在900mm至1150mm之间。优选地,所述侧边缘包括位于每个有效边缘点处的过渡区域。优选地,每个过渡区域以相应的有效边缘点为中心且具有20mm至150mm的长度。优选地,所述侧边缘包括邻近每个过渡区域的直线部,且所述直线部位于所述过渡区域最靠近所述腰部的一侧。[0036]优选地,每个直线部具有20mm至150mm的长度。优选地,每个直线部与相应的过渡区域相切。优选地,所述侧边缘在所述板的相对两侧上包括位于所述直线部之间的侧切部,且每个直线部与相应的侧切 部相切。优选地,所述板具有有效边缘长度,所述有效边缘长度为从所述板的一侧上的前有效边缘点到所述板的同一侧上的后有效边缘点之间的距离,以及其中,所述板的有效边缘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为3. 8至4. 35。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又一方面公开了一种滑板,包括位于所述板的前端的上翘的板鼻;位于所述板的后端的板尾;连接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并位于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之间的脚踏段;所述板的顶面,所述板的顶面在所述脚踏段的顶部从所述板鼻延伸到所述板尾;所述板的底面,所述板的底面在所述脚踏段的下部从所述板鼻延伸到所述板尾,所述底面的至少一部分构造并设置成在骑行期间与滑动表面接触;板芯,所述板芯沿所述脚踏段延伸并位于所述顶面和所述底面之间;侧边缘,所述侧边缘位于所述脚踏段的相对两侧并在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之间延伸,所述侧边缘限定出相对的前有效边缘点、腰部宽度以及相对的后有效边缘点,所述侧边缘在所述脚踏段中在所述腰部和所述前有效边缘点之间或在所述腰部和所述后有效边缘点之间包括直线部,所述直线部具有最靠近所述腰部的内端和最靠近所述前或后有效边缘点的外端;以及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后固定器安装结构,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中的每一个设置成与脚部固定器接合并将所述脚部固定器固定到所述板的顶面上,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中的每一个在所述脚踏段中限定出相应的前固定器安装区域和后固定器安装区域,相应的脚部固定器能够在所述前固定器安装区域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区域中固定到所述板上,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定位成比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更靠近所述板鼻,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具有最靠近所述板鼻的前基准站立位置,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具有最靠近所述板尾的后基准站立位置;其中,所述板芯从所述腰部至所述直线部的所述内端具有近似恒定的厚度,且所述板芯的厚度从靠近所述内端沿朝向所述板鼻或所述板尾的方向减小至在靠近所述前有效边缘点或所述后有效边缘点处小于2_的厚度。优选地,所述板芯从所述腰部至所述直线部的所述内端具有大于5_的近似恒定的厚度,且所述板芯的厚度从靠近所述内端处沿朝向所述板鼻或所述板尾的方向减小至2mm或更小。优选地,所述板芯的厚度在延伸于所述前有效边缘点之间的前过渡线的IOOmm以内大于5mm、或在延伸于所述后有效边缘点之间的后过渡线的IOOmm以内大于5mm。优选地,所述板为滑雪板。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些实施方式,发明者无意中发现与板的有效边缘点相关的特定板厚设置;有效边缘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与翘板(rocker)构型一起应用;以及板边缘构型在板的操控和对骑行者的输入的响应性上提供显著的改进。此外,这些特征的结合被发现可提供一种板,该板对骑行者动作的反应以现有板所无法实现的方式进行。例如,一个实施方式具有有效边缘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为3. 8至约4. 35的板,以及沿大致的板的整个脚踏段具有近似恒定的大于5_的厚度的板芯。(例如,在有效边缘点之间)。但是,在有效边缘点的约80-100mm以内,板芯突然变薄使得板芯在有效边缘点的约30mm以内具有约2mm或更小的厚度。当结合翘板构型时,该板出人意料地被发现容许骑行者显著地快于现有板地完成豚跳以及类似动作,容许骑行者在“豚跳”到物体上或跨越物体之前更靠近地接近物体。这是显著的优势,例如,由于在其它板中所需要的较长的靠近距离变得不再需要,因此容许骑行者对间隔相对较近的物体完成各种动作。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中,滑板,例如滑雪板,包括位于板的前端的上翘的板鼻,位于板的后端的板尾,连接并位于板鼻和板尾之间的脚踏段,在脚踏段的上部从板鼻到板尾延伸的板的顶面,在脚踏段的下部从板鼻到板尾延伸的板的底面。至少底面的一部分构造并设置成在骑行期间与滑动表面接触,例如,包括可在滑雪橇和滑雪板中发现的合适的聚合物基体材料。在脚踏段的相对侧上的侧边缘可在板鼻和板尾之间延伸并为板限定前有效边缘点,腰部宽度以及后有效边缘点。腰部宽度是板的有效边缘点之间的最窄的部分。有效边缘点是板的最外侧点(例如,最靠近板鼻和板尾的极端的点),当板绕一个边缘转动使顶面和底面定位成大致垂直于平面的、水平的面时,该点与所述平面的、水平的面接 触。板具有的有效边缘长度为从板的一侧上的前有效边缘点到板的同一侧上的后有效边缘点之间的距离。板也可包括前、后固定器安装结构,每个固定器安装结构设置成与脚部固定器接合并将脚部固定器固定到板顶面上。固定器安装结构可包括,例如,螺纹嵌件模式,槽道或其它适合于将固定器附连到板上的设置。前、后固定器安装结构中的每一个在脚踏段中限定出相应的前、后固定器安装区域,相应的脚部固定器能够在固定器安装区域中固定到板上,按照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定位成比后固定器安装结构更靠近板鼻的方式。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可具有最靠近板鼻的前基准站立位置而后固定器安装结构可具有最靠近板尾的后基准站立位置。基准站立位置是普通骑行者在板上安装前、后固定器的位置,尽管许多骑行者相对于基准站立位置靠前或靠后安装他们的固定器。基准站立位置一般在板上标记出以为骑行者提供基准点,从基准点来确定相对于板的纵向中心的固定位置。对于那些没有标记前或后基准站立位置的板,基准站立位置定位成相隔大约450-585mm并以板的纵向中心为中心,例如,前基准站立位置位于板纵向中心前方225-275mm处,而后基准站立位置位于板纵向中心后方225-275mm处。在一个实施方式中,板具有为约3. 8至4. 35的有效边缘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腰部宽度为至少约250_或更大,脚踏段具有翘板构型使得当板搁置在平面的、水平的表面上时有效边缘点从水平面升起,以及约150至约350mm之间的前基准站立位置和在前有效边缘点之间延伸的前过渡线之间的距离或后基准站立位置和在后有效边缘点之间延伸的后过渡线之间的距离。通过具有至少约250mm或更大的腰部宽度,板可构造成为成年人使用,例如,具有比儿童更大的整体尺寸和体重的人员。同时,有效边缘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为3. 8至4. 35结合翘板构型被发现在如下方面是特别有利的提供一种板,其具有良好响应且使骑行者易于操纵,同时具有更长的、传统的带有标准拱形的板所具有的稳定性和动力性。这个实施方式与其它描述成具有相对较短的总长度的板,例如在美国专利公开2006/0267298,美国专利4,951,960以及Morrow Lunch Tray 29(仅作为一些示例)中的一个显著不同是该板具有限定的有效边缘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以及翘板构型。不同于美国专利公开2006/0267298以及美国专利4,951,960描述的是总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而不是有效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这就是说,板的总长度包括板鼻和板尾长度,而且总长度不一定提供关于板的那个部分影响板的在平面的和相对致密的表面的响应有意义的信息。例如,大多数滑雪板包括当在缓坡上骑行时不与雪地接触的上翘的板鼻和板尾。因此,板鼻和板尾对在这种情况下板的运行具有小的影响或没有影响。因此,构造具有特定总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的板的教导,关于相对于腰部宽度来说板的有效边缘长度究竟应该为多少并不一定能说明任何问题。对于Lunch Tray以及相似构型的板来说,这些板具有常规的、标准的拱形,并非翘板构型。相反,有效边缘长度与腰部宽度之经为3. 8至4. 35结合翘板构型被意外地发现可提供高机动性和响应性的板,该板也可表现出较长的、标准拱形的板的稳定性和动力性(例如,储存和回收由骑行者输入的能量的能力,例如在转弯和/或跳跃其间)。翘板构型可形成多种形式,但所有设置共有的特征为当板无重力地搁置在平面的、水平的表面上时有效边缘点升起和/或脚踏段具有总体外凸的构型。例如,翘板构型可沿着整个脚踏段设置有连续的外凸(向下)曲线,外凸中央部(翘板部)可在脚踏段中由内凹部(标准拱形部)在侧面相接,外凸中央部(翘板部)可在脚踏段中由平坦部在侧面相接,平面中央部由外凸部在侧面相接,等等。 在另一个实施方式中,在脚踏段相对侧上的侧边缘中的每一个可在腰部处包括弯曲的内凹的侧切部;前、后有效边缘点处的弯曲的外凸的过渡区域;以及靠近每个过渡区域处的直线部分。直线部中的每一个可在直线部与相应的弯曲侧切部相交的内端、与直线部与相应的过渡区域相交的外端之间延伸。直线部可在内端处与相应的侧切部相切并在外端处与相应的过渡区域相切。这种设置不同于其它板的侧边缘的构型,例如在DE102005015144或FR 2893511中的板,该板都在脚踏段中包括直线部,但直线部在直线部的两端都不与弯曲的边缘部相切。发明者发现设置成如上所述的相切的直线部可在滑雪板的操控中提供意想不到的优势,例如,当开始转弯和/或平面骑行时。直线部在转弯时可提供良好的、有益的边缘抓握力,而直线部的两端的相切构型,容许直线部与雪地或其它滑动表面比其它构型所可能的更加逐渐地接合。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直线部可相对较靠近于有效边缘部。例如,过渡区域可位于板的每个有效边缘点处,例如,过渡区域可以相应的有效边缘点为中心。每个都与相应的过渡区域相连的直线部可位于最邻近有效边缘点的约20-100mm的范围内,且可具有约20-150mm的长度。在一个示例性实施方式中,过渡区域可具有约105mm的长度,而直线部可具有约35mm的长度。同时,直线部可相对于板的纵向轴线形成相对较小的角度,例如,直线部可几乎平行于纵向轴线,即,形成相对于纵向轴线至几度的角度。在又一个实施方式中,板可具有板芯,该板芯具有在延伸于前有效边缘点之间的前过渡线的约IOOmm以内大于约5mm的厚度和/或在延伸于后有效边缘点之间的后过渡线的约IOOmm以内大于约5_的厚度。这是不同于现有板的,在现有板中板芯在从过渡线开始的更长距离上变薄至小于5mm,例如,板芯在过渡线的约150mm或更大的范围内具有小于5_的厚度。通过靠近有效边缘点具有相对较厚的板芯部,板可对骑行者输入更为敏感。在相对更靠近前或后过渡线的区域,例如,脚踏段中过渡线的约O-SOmm以内,板芯可具有小于5mm的厚度,例如,在前或后过渡线的约30mm以内,板芯可具有约2mm或更小的厚度。在一个实施方式中,板芯可在前、后过渡线的约85_以内具有大于5_的厚度,并可在过渡线处具有减小至约2_或更小的厚度。在另一个实施方式中,板芯可具有从大于5_的侧边缘的直线部的内端处开始减小的厚度。直线部可按照如上所述进行设置,例如,位于靠近包括前和/或后有效边缘点的过渡区域处。板芯的厚度可在靠近或位于前或后过渡线处减小至小于约2_。板的板芯在板的侧边缘由直线部连接的区域中从大于5_显著变薄至约2_或更小的这种类型的设置已被发现可提供板操控上的极大优势。例如,通过减少侧边缘的直线部所处于的区域内的板的整体厚度,可使板在当转弯开始时直线部与雪地或其它表面接合的脚踏段的极端处的局部区域更具灵活性。这样可使板在开始转弯时更具宽容性,例如,减少直线部抓雪的可能性或者确立与滑动表面比所希望的更有效的接合。这个特征在滑雪板中是有利的,部分地由于边缘的直线部比弯曲部易于更突然地和/或更急促地接合雪地。因此,板芯在脚踏段的实质部分上可制成相对较厚以使板对骑行者的输入更敏感,但同时在靠近前和/或后过渡线以及直线部处变薄以当开始转弯或平面骑行时使板更好地、且更加可预知地运行。在一个实施方式中,板的厚度变化可通过调节板的板芯的厚度来实现(例如,由木材、泡沫、或其它材料制成的板芯的厚度可能在固定器安装区域小于相邻于固定器安装 区域的其它区域)。这种板芯厚度的设置对由所谓的侧壁结构制造的板是有用的,其中板侧边缘包括定位于顶部和底部加强层之间并至少部分地沿着板的边缘外露的侧壁元件。在另一个实施方式中,板可在板鼻、板尾以及脚踏段中具有帽结构且板的厚度可至少部分地由用于在模制过程期间形成板的模具元件之间的空间限定。在这种情况下,模具自身可通过限定板的顶部和底部的面的外部界限限定板的板芯的厚度。本实用新型的这些方面以及其它方面通过以下的描述和权利要求将会得到理解。
参照附图对包含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或多个特征的示例性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图I以示例性实施方式的方式示出板的实施方式的侧视图;以及图2示出图I中的实施方式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I和图2示出包含了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或多个方面的板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在这个实施方式中,板I是滑雪板,但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或多个方面可以应用于其它类型的板,例如溜冰板、滑水板等等。板I包括位于板的前端的上翘的板鼻2,以及位于板的后端的板尾3。在这个实施方式中的板尾3与板鼻2类似地上翘,但应当理解板尾3没有必要朝上翘起到与板鼻2相同的程度而可以基本呈直线。板鼻2和板尾3定位于板的脚踏段4的相反端,脚踏段4大致位于板鼻2和板尾3的过渡段之间,如本领域中可以理解的那样。板I具有在脚踏段4的顶部从板鼻2延伸到板尾3的顶面5,以及在脚踏段4的下部从板鼻2延伸到板尾3的底面6。顶面5可以以任何适当方式设置,例如,设置成包括具有合适图形的聚合物膜的顶部片材或层压的片材,等等。底面6可以构造和设置成在骑行时与滑动面接触,例如,可包括诸如高密度聚乙烯的聚合材料片材或适合于在雪地上、冰上或其它类似表面上滑动的其它材料。[0060]在脚踏段4的相对侧上的侧边缘7在板鼻2和板尾3之间延伸,并可具有任何适当的侧切设置。例如,侧边缘7可设置成具有单一的、相对较大的曲率半径,也可包括具有不同曲率半径和/或呈直线的两个或多个部分,下文将更详细地讨论。如果直线部分包括在侧边缘7内,直线部分可平行于纵向轴线和/或相对于纵向轴线呈横向角度地设置。尽管在这个示例中侧边缘7示出为使得板通常在脚踏段4的中心附近(例如,腰部11处)比向板鼻2和板尾3过渡的过渡线21、23处更窄,但其它设置也是可以的,比如板在腰部11处的宽度大于在向板鼻和板尾过渡的一个或多个过渡线21、23处的宽度。可替代地,侧边缘7可设置成大致如图I所示,但在腰部11附近具有凸起使得板的宽度在板的纵向中心处比纵向中心的前部和后部有所增加(且侧边缘7在外凸处是外凸的而不是内凹的),但在板I的纵向中心处的宽度仍然小于过渡线21、31处的宽度。侧边缘7可包括金属边缘,例如,在底面6附近的边缘的下部具有金属边缘,金属边缘设置成与雪地或冰面接合并且于在这类表面上转弯时帮助保持板的位置。板I也可包括前、后固定器安装结构8,每个固定器安装结构8设置成与脚部固定器(未示出)接合并将脚部固定器固定到板顶面5上,如在滑雪板领域已知的。固定器安 装结构8可以以任何适当的方式设置,例如以在图2中的前固定器安装区域8a处示出的槽道的形式,或以图2中的后固定器安装区域Sb处示出的螺纹嵌件模式的模式。如果设置成螺纹嵌件的模式,则可以使用任何合适的模式,例如Burton 3D (R)模式,4X4模式或其它模式。槽道类型的固定器安装设置和螺纹嵌件模式是已知的,例如,可通过目前由波顿公司(The Burton Corporation)出售的滑雪板得知,因此这里不提供进一步的描述。但是,由于在本领域中已知其它的固定器安装结构,因此固定器安装结构8不局限于槽道或嵌件设置。总之,任何适当的用于安装滑雪板脚部固定器(无论托盘式、伸脚穿入式或其它类型)的设置均可使用。前、后固定器安装结构8中的每一个在脚踏段4中限定出相应的前、后固定器安装区域9、10,相应的脚部固定器能够在固定器安装区域9、10中固定到板上。在这个实施方式中,固定器安装结构8中的每一个为固定器提供了可能的安装位置的范围,例如,沿着板的纵向轴线跨越大约250-300毫米。这就是说,通过使用固定器安装结构8,固定器可安装到板上的多个不同的纵向位置之一上。(从图2的顶部观察,板的纵向轴线靠近板I的近似中心大致从板鼻2延伸到板尾3)。但是,固定器安装结构8可在区域9、10内为固定器提供单一的安装位置,或无穷多个安装位置(如在槽道型的安装设置的情况下)。同样,尽管图2中示出的固定器安装结构8物理地间隔开相对较大的距离,但安装结构8也可在安装区域9,10的内端附近定位成紧邻在一起,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也可基本混杂在一起使得安装区域
9、10直接地彼此相邻。每个固定安装区域9、10可包括例如,由顶面5上的物理标记确定的相应基准站立位置9a、10a,物理标记指示普通骑行者通常将脚部固定器安装到板上的位置。通常,前、后基准站立位置9a、IOa相隔约450-585mm并以板的纵向中心为中心,例如,如果板具有约1200mm的总长度,板的纵向中心位于距板的每一端600mm处且前、后基准站立位置9a、IOa位于纵向中心相应向前和向后约225mm-275mm处。一些板,例如那些为在软雪或粉末上骑行而设计的板,具有朝板I的后部移位的前、后基准站立位置9a、10a,举例来说,基准站立位置并不以板的纵向中心为中心,而是两者都朝后移位约20-50_或更多。在一些情况下,板没有设置物理标记或其它基准站立位置9a、IOa的指示,而对于那些板来说,基准站立位置定位成相隔大约450-585mm并且即使缺乏任何指示也以板的纵向中心为中心。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板具有为3. 8至约4. 35的有效边缘长度与腰部宽度比;至少约245mm至250mm或更大的腰部宽度;以及脚踏段4中的翘板构型。这种设置提供了一种构造成为成人使用的且具有相对较短的有效边缘长度的板。在成人构型的板中的有效边缘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为3. 8至4. 35,结合脚踏段中的翘板构型,已发现在板操控中提供了显著优势,包括“pop”(板对于由骑行者向板提供的弯曲输入的反应)以及转弯的快速性。但是,尽管板比传统滑雪板大大减短,发现板仍具有良好的速度稳定性以及转弯稳定性——这是许多相对较短板中的普遍不足。有效边缘长度由板的一侧上的前、后有效边缘点之间的距离限定,例如,如图2所示。有效边缘点71位于侧边缘7的最外部分,当板绕一个边缘7转动使顶面和底面5,6定向成大致垂直于平坦表面时,该最外部分与所述平坦表面接触。前过渡线21是经过前有效 边缘点71的线,而后过渡线31是经过后有效边缘点71的线。板的有效边缘长度是不同于板的总长度的基本特征。这就是说,板的总长度包括板鼻和板尾长度,并对板在特定条件下一例如在平坦的以及结构相对致密的表面一如何运行的影响有限。例如,大多数滑雪板包括当在缓坡上骑行时不与雪地接触的上翘的板鼻以及板尾。因此,板鼻和板尾在这种情况下时对板的运行具有小的影响或没有影响。相反,很大程度上,板的与雪地或其它表面实际接触的部分决定了板如何在平面上骑行。由于板的总长度包括板与板之间会有很大不同的板鼻和板尾长度,因此板的总长度不能确定板的有效边缘长度实际是多少。因此,构造具有特定总长度、或特定的总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的板的教导,对于板的有效边缘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究竟应该为多少并不一定有任何意义。在板的一个实施方式中,板的有效边缘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为3. 8至约4. 35、腰部宽度至少为约245mm至250mm或更大、具有脚踏段中的翘板、并且前基准站立位置9a与前过渡线21之间的距离和/或后基准站立位置IOa与后过渡线31之间的距离为约150mm至约350mm之间。这个实施方式可包括这样的滑雪板,其具有比后固定器更靠近板的板鼻而安装的前固定器,后固定器更靠近板的板尾安装。前、后固定器可彼此分隔开,例如,间隔300-600mmo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方面中,板可具有板芯,板芯在前过渡线的约IOOmm以内具有大于约5mm的厚度和/或在后过渡线的约IOOmm以内具有大于约5mm的厚度。具体地,这与现有滑雪板形成对照,在现有滑雪板中,从过渡线开始的更大距离上板芯变薄至小于5mm,例如,这种板的板芯在过渡线的约150mm或更大范围以内通常具有小于5mm的厚度。通过具有靠近过渡线21、31处的相对较厚的板板芯,板I可对骑行者的输入更为敏感。例如,通过靠近过渡线21、31的相对较厚的板芯,使板I可容许骑行者豚跳或者在比现有板所容许的时间短很多的时间内弯曲板并从板中回收存储的能量。这个特征容许骑行者在开始豚跳或类似动作之前更靠近地接近障碍物,例如杆,台或其它从滑动表面凸出的物体。骑行者也能够完成比以前使用其它板时可能做到的更高的豚跳,例如,跳起离开滑动表面。这个示例性实施方式的板芯长度特征可以与脚踏段中的翘板构型和/或本实用新型的其它方面一起使用或不与之一起使用。[0069]图I示出沿板I的脚踏段4的部分或全部延伸的板芯12的示例性实施方式。这就是说,板芯12可延伸到过渡线21、31以及超过过渡线21、31,或在过渡线21、31之前终止。板芯可由木材制成,例如,使用一种或多种类型的层压木条,例如,桤木,轻木,和/或其它材料。然后可将板芯与顶部和底部加强层;提供顶面和底面5、6的顶部片材和底部片材;聚合体侧壁单元;金属边;以及通常在具有侧壁型结构的滑雪板的制造中使用的其它部件层压在一起。当然,板芯12可由其它材料制成,例如复合蜂窝材料、泡沫、金属、和/或其它材料或材料的组合。在帽结构类型的板中,板芯12的厚度可在板的模制过程期间确定,例如,泡沫材料可膨胀或呈现制造出板I的模制空腔所限定的形状和厚度。因此,板I的厚度变化可通过调节板的板芯12的厚度来实现。尽管板芯12在靠近过渡线21、31处相对较厚,板芯12在更靠近过渡线21、31的 区域内也可变薄至例如2mm或更小。例如,在过渡线21、31的约0_80mm以内,板芯可具有小于5_的厚度,例如约0mm-2_的厚度。在一个实施方式中,板芯12在前、后过渡线的约85mm以内可具有大于5mm的厚度,且在过渡线21、31处可具有减小到约2mm或更小的厚度。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板芯12大致沿板I的整个脚踏段4可具有大于5_的基本恒定的厚度。但是,在有效边缘点的80-120mm以内,板芯12可从大于约5mm的厚度突然地变薄使得板芯12在过渡线21、31之一或两者的约30mm以内具有约2mm或更小的厚度。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方面中,脚踏段相对侧的侧边缘中的每一个可包括腰部处的弯曲的内凹侧切部;前、后有效边缘点处的弯曲的外凸过渡区域;以及邻近每个过渡区域处的直线部分。例如,图2示出的实施方式中侧边缘7包括中央的弯曲侧切部72 ;有效边缘点71中的每一个处的弯曲的外凸过渡区域73 ;以及邻近每个过渡区域73的直线部74。侧切部72可具有任何合适的曲率半径,或复合曲线的多种曲率半径,例如5米或更大。可替代地,侧切部72可包括多个相对较短的直线部,它们一起形成总体弯曲的侧切部72。侧切部72也可包括靠近腰部11的凸出部,例如靠近腰部11的相对较小的外凸部,但仍然具有总体内凹的弯曲设置。因此,侧切部72不需要具有连续内凹的弯曲设置,而是具有一组结构,该组结构一起形成总体上弯曲的内凹边缘部。过渡区域73也可具有任何合适的半径,或曲率半径,尽管该曲率半径通常将大于侧切部72的曲率半径。在一个实施方式中,过渡区域73可具有约1500米或更大的曲率半径。直线部74中的每一个可在内端与外端之间延伸,其中直线部74与相应弯曲侧切部72在内端相交,直线部74与相应过渡区域73在外端相交。在一个实施方式中,直线部74在内端处与相应侧切部72相切,并在外端处与相应过渡区域73相切。这种设置被发现可在滑雪板的操控中提供意想不到的优势,例如,当开始转弯和/或平面骑行时。例如,直线部74在转弯时可提供良好的、有益的边缘抓握力,而直线部74两端的相切构型使得与其它构型相比,直线部能够与雪地或其它滑动表面更加逐渐地接合。尽管其它滑雪板在脚踏段中的各种位置处和/或板鼻或板尾的过渡区域处已经包括有直线部,但这些板的确不具有设置成在直线部的内端和外端与弯曲的板部分相切的直线部。因此,这些板使在转弯期间直线部与雪地的接合更加不可预知和/或突然。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其它方面,这个方面可与示例性实施方式的其它特征结合使用(例如翘板构型,特定有效边缘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等等),或单独使用。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直线部74可相对较靠近有效边缘点71。例如,过渡区域73可位于板I的每个有效边缘点71处,例如,过渡区域73可以以相应有效边缘点71为中心。在一个实施方式中,过渡区域73中的每一个可具有约20-150mm的长度并以相应有效边缘点71为中心。直线部74因此可位于最近的有效边缘点的约10-75mm以内,并且每个直线部74具有约20-150mm的长度。在一个示例性实施方式中,这种设计被发现特别地有效,过渡区域73可具有约105mm的长度,且直线部74可具有约35mm的长度。同时,直线部可相对于板的纵向轴线形成相对较小的角度,即,直线部74可几乎平行于纵向轴线以相对于纵向轴线形成至多为几度的角度。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方面中。板芯的厚度可从位于或靠近直线部分内端的位置处从大于约5mm开始减小,其中直线部分内端邻近向板鼻和/或板尾过渡的过渡区域。例如,图I和图2中的板I可具有板芯12,板芯12设置成使得其具有约5_或更大的厚度,并在位于或靠近直线部74的内端的位置处开始在厚度上减小。板芯12的厚度在位于或靠近 前、后过渡线21、31处可减小到小于约2_。板的板芯12在板I的、侧边缘7包括直线部74的区域中从大于5mm显著变薄至约2mm或更小的这种类型的设置已被证实可提供板操控上的极大优势。例如,通过减少侧边缘7的直线部74所处于的区域内的板的整体厚度,可使板I在当转弯开始时直线部74与雪地或其它表面接合的脚踏段4的极端处的局部区域更具灵活性。这样可使板I在开始转弯时更具宽容性,例如,减少直线部74抓雪的可能性或者形成与滑动表面的比所希望的更有效的接合。这个特征在滑雪板中是有利的,部分地由于边缘7的直线部74比弯曲部易于更突然地和/或更急促地接合雪地。因此,板芯12在脚踏段4的实质部分上可制成相对较厚以使板I对骑行者的输入更敏感,但同时在靠近前和/或后过渡线21、31以及直线部74处变薄以当开始转弯或平面骑行时使板更好地,且更加可预知地运行。从以上关于图I和图2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的讨论中,应当理解,例如,板I可设置成包括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或多个方面,且本实用新型的这些方面可以以任何适当方式结合。例如,板可包括为3. 8至4. 35的有效边缘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以及靠近过渡区域的直线部且直线部的内端和外端与其它侧边缘部相切。在另一个实施方式中,板可包括距前、后过渡区域约IOOmm处具有大于约5mm的厚度的板芯,其有效边缘长度与腰部宽度比为3. 8至4. 35。如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理解到的,其它结合也是可能的。例如,板可具有总体翘板构型的底面,例如,使得过渡线21、31高出板I处于无负重状态时(例如,除了板I自身的重量外没有重量施加到板I的任何部位)所搁置的平坦水平表面。翘板构型可沿着整个脚踏段4设置有连续曲线,外凸中央部(翘板部)在行程长度4中可由内凹部(前、后拱形部)在侧面相接,外凸中央部(翘板部)在脚踏段中可由平坦的平面部分在侧面相接,平坦中央部可由外凸部(翘板部)在侧面相接,等等。可替换地,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板I可具有脚踏段4中的标准拱形、脚踏段4中的一对拱形部、沿着脚踏段4的平坦部,以及其它。总之,当包含了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或多个方面时,板可具有各种不同形状或其它构型。对本实用新型的若干方面进行了描述后,应当理解,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容易地想到各种改变、变型、以及改进。这些改变、变型、以及改进被认为是本公开的一部分,并被认为落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之内。相应地,上述说明书和附图仅作为示例。
权利要求1.一种滑板,包括 位于所述板的前端的上翘的板鼻; 位于所述板的后端的板尾; 连接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并位于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之间的脚踏段; 所述板的顶面,所述板的顶面在所述脚踏段的顶部从所述板鼻延伸到所述板尾;所述板的底面,所述板的底面在所述脚踏段的下部从所述板鼻延伸到所述板尾,所述底面的至少一部分构造并设置成在骑行期间与滑动表面接触; 侧边缘,所述侧边缘位于所述脚踏段的相对两侧并在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之间延伸,所述侧边缘限定出前有效边缘点、腰部宽度以及后有效边缘点;以及 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后固定器安装结构,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中的每一个设置成与脚部固定器接合并将所述脚部固定器固定到所述板的顶面上,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中的每一个在所述脚踏段中限定出相应的前固定器安装区域和后固定器安装区域,相应的脚部固定器能够在所述前固定器安装区域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区域中固定到所述板上,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定位成比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更靠近所述板鼻,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具有最靠近所述板鼻的前基准站立位置,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具有最靠近所述板尾的后基准站立位置; 其中,所述板具有有效边缘长度,所述有效边缘长度为从所述板的一侧上的前有效边缘点到所述板的同一侧上的后有效边缘点之间的距离, 其中,所述脚踏段具有翘板构型;以及 其中,所述板的有效边缘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为3. 8至4. 35,所述腰部宽度为至少250mm或更大,所述前基准站立位置与在所述前有效边缘点之间延伸的前过渡线之间的距离、或所述后基准站立位置与在所述后有效边缘点之间延伸的后过渡线之间的距离在150mm 和 350mm 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有效边缘长度在900mm至1150mm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前基准站立位置与所述后基准站立位置之间的基准站立宽度为450mm至585mm。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基准站立宽度在板上居中。
5.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侧边缘包括位于每个有效边缘点处的过渡区域。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滑板,其中,每个过渡区域以相应的所述有效边缘点为中心。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滑板,其中,每个过渡区域具有20mm至150mm的长度。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侧边缘包括邻近每个过渡区域的直线部,且所述直线部位于所述过渡区域最靠近所述腰部的一侧。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滑板,其中,每个直线部具有20mm至150mm的长度。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滑板,其中,每个直线部与相应的过渡区域相切。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侧边缘在所述板的相对两侧上包括位于所述直线部之间的侧切部,且每个直线部与相应的侧切部相切。
1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滑板,进一步包括在所述顶面和所述底面之间沿所述脚踏段延伸的板芯,其中,所述板芯的厚度在所述前过渡线的IOOmm以内或在所述后过渡线的10Omm以内大于5mm。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板芯的厚度在所述前过渡线或所述后过渡线处减小至2mm或更小。
14.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侧边缘包括设置成在骑行期间与所述滑动表面接合的金属边缘。
15.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滑板,进一步包括板芯,所述板芯沿所述脚踏段在所述前过渡线和所述后过渡线的IOOmm的范围内的点之间具有大于5mm的近似恒定的厚度。
16.一种滑板,包括 位于所述板的前端的上翘的板鼻; 位于所述板的后端的板尾; 连接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并位于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之间的脚踏段; 所述板的顶面,所述板的顶面在所述脚踏段的顶部从所述板鼻延伸到所述板尾; 所述板的底面,所述板的底面在所述脚踏段的下部从所述板鼻延伸到所述板尾,所述底面的至少一部分构造并设置成在骑行期间与滑动表面接触; 侧边缘,所述侧边缘位于所述脚踏段的相对两侧并在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之间延伸,所述侧边缘限定出相对的前有效边缘点、腰部宽度以及相对的后有效边缘点,所述侧边缘包括位于所述腰部处的相对的弯曲侧切部、位于所述前有效边缘点和所述后有效边缘点处的相对的弯曲过渡区域以及邻近每个过渡区域的直线部,每个直线部在位于相应的侧切部处的内端和位于相应的过渡区域处的外端之间延伸并与相应的所述侧切部和相应的所述过渡区域相切;以及 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后固定器安装结构,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中的每一个设置成与脚部固定器接合并将所述脚部固定器固定到所述板的顶面上,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中的每一个在所述脚踏段中限定出相应的前固定器安装区域和后固定器安装区域,相应的脚部固定器能够在所述前固定器安装区域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区域中固定到所述板上,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定位成比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更靠近所述板鼻,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具有最靠近所述板鼻的前基准站立位置,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具有最靠近所述板尾的后基准站立位置。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板具有有效边缘长度,所述有效边缘长度为从所述板的一侧上的前有效边缘点到所述板的同一侧上的后有效边缘点之间的距离,以及 其中,所述板的有效边缘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为3. 8至4. 35。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直线部具有20mm至150mm的长度。
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过渡区域具有20mm至150mm的长度。
20.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板的有效边缘长度在900mm至1150mm之间。
21.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前基准站立位置与所述后基准站立位置之间的基准站立宽度为450mm至585mm。
22.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侧切部在靠近所述板的纵向中心处包括外凸的凸出部。
23.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滑板,进一步包括在所述顶面和所述底面之间沿所述脚踏段延伸的板芯,其中,所述板芯的厚度在前过渡线的IOOmm以内或在后过渡线的IOOmm以内大于5mmo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板芯的厚度在所述前过渡线或所述后过渡线处减小至2mm或更小。
25.—种滑板,包括 位于所述板的前端的上翘的板鼻; 位于所述板的后端的板尾; 连接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并位于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之间的脚踏段; 所述板的顶面,所述板的顶面在所述脚踏段的顶部从所述板鼻延伸到所述板尾;所述板的底面,所述板的底面在所述脚踏段的下部从所述板鼻延伸到所述板尾,所述底面的至少一部分构造并设置成在骑行期间与滑动表面接触; 板芯,所述板芯沿所述脚踏段延伸并位于所述顶面和所述底面之间; 侧边缘,所述侧边缘位于所述脚踏段的相对两侧并在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之间延伸,所述侧边缘限定出前有效边缘点、腰部宽度以及后有效边缘点;以及 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后固定器安装结构,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中的每一个设置成与脚部固定器接合并将所述脚部固定器固定到所述板的顶面上,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中的每一个在所述脚踏段中限定出相应的前固定器安装区域和后固定器安装区域,相应的脚部固定器能够在所述前固定器安装区域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区域中固定到所述板上,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定位成比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更靠近所述板鼻,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具有最靠近所述板鼻的前基准站立位置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具有最靠近所述板尾的后基准站立位置; 其中,所述板芯的厚度在延伸于所述前有效边缘点之间的前过渡线的IOOmm以内大于.5mm、或在延伸于所述后有效边缘点之间的后过渡线的IOOmm以内大于5mm ; 其中,所述板芯的厚度在延伸于所述前有效边缘点之间的前过渡线的30mm以内小于.5mm、或在延伸于所述后有效边缘点之间的后过渡线的30mm以内小于5mm。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板芯的厚度在所述前过渡线或所述后过渡线的80mm以内大于5mm。
27.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板芯的厚度在所述前过渡线或所述后过渡线的60mm以内小于5mm。
28.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板芯的厚度在所述前过渡线或所述后过渡线处减小至2mm或更小。
29.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板芯的厚度在所述前过渡线和所述后过渡线两者的IOOmm以内都大于5mm。
30.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板的有效边缘长度在900mm至1150mm之间。
31.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侧边缘包括位于每个有效边缘点处的过渡区域。
32.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滑板,其中,每个过渡区域以相应的有效边缘点为中心且具有20mm至150mm的长度。
33.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侧边缘包括邻近每个过渡区域的直线部,且所述直线部位于所述过渡区域最靠近所述腰部的一侧。
34.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滑板,其中,每个直线部具有20mm至150mm的长度。
35.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滑板,其中,每个直线部与相应的过渡区域相切。
36.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侧边缘在所述板的相对两侧上包括位于所述直线部之间的侧切部,且每个直线部与相应的侧切部相切。
37.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板具有有效边缘长度,所述有效边缘长度为从所述板的一侧上的前有效边缘点到所述板的同一侧上的后有效边缘点之间的距离,以及 其中,所述板的有效边缘长度与腰部宽度之比为3. 8至4. 35。
38.一种滑板,包括 位于所述板的前端的上翘的板鼻; 位于所述板的后端的板尾; 连接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并位于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之间的脚踏段; 所述板的顶面,所述板的顶面在所述脚踏段的顶部从所述板鼻延伸到所述板尾; 所述板的底面,所述板的底面在所述脚踏段的下部从所述板鼻延伸到所述板尾,所述底面的至少一部分构造并设置成在骑行期间与滑动表面接触; 板芯,所述板芯沿所述脚踏段延伸并位于所述顶面和所述底面之间; 侧边缘,所述侧边缘位于所述脚踏段的相对两侧并在所述板鼻和所述板尾之间延伸,所述侧边缘限定出相对的前有效边缘点、腰部宽度以及相对的后有效边缘点,所述侧边缘在所述脚踏段中在所述腰部和所述前有效边缘点之间或在所述腰部和所述后有效边缘点之间包括直线部,所述直线部具有最靠近所述腰部的内端和最靠近所述前或后有效边缘点的外端;以及 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后固定器安装结构,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中的每一个设置成与脚部固定器接合并将所述脚部固定器固定到所述板的顶面上,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中的每一个在所述脚踏段中限定出相应的前固定器安装区域和后固定器安装区域,相应的脚部固定器能够在所述前固定器安装区域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区域中固定到所述板上,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定位成比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更靠近所述板鼻,所述前固定器安装结构具有最靠近所述板鼻的前基准站立位置,而所述后固定器安装结构具有最靠近所述板尾的后基准站立位置; 其中,所述板芯从所述腰部至所述直线部的所述内端具有近似恒定的厚度,且所述板芯的厚度从靠近所述内端沿朝向所述板鼻或所述板尾的方向减小至在靠近所述前有效边缘点或所述后有效边缘点处小于2_的厚度。
39.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板芯从所述腰部至所述直线部的所述内端具有大于5_的近似恒定的厚度,且所述板芯的厚度从靠近所述内端处沿朝向所述板鼻或所述板尾的方向减小至2mm或更小。
40.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板芯的厚度在延伸于所述前有效边缘点之间的前过渡线的IOOmm以内大于5mm、或在延伸于所述后有效边缘点之间的后过渡线的IOOmm以内大于5mm。
41.根据权利要求I至40中任一项所述的滑板,其中,所述板为滑雪板。
专利摘要一种滑板,该滑板具有3.8至约4.35的有效边缘长度与腰宽之比;至少约250mm的腰部宽度;板芯,板芯沿板的基本整个脚踏段并在有效边缘点的约80-100mm以内具有大于5mm的近似恒定厚度,但在更靠近有效边缘点的区域内变薄至约2mm厚或更薄;和/或侧边缘,侧边缘在腰部处包括弯曲的内凹侧切部,在前、后有效边缘点处具有弯曲的外凸过渡区域并在脚踏段中靠近每个过渡区域处具有直线部。
文档编号A63C5/04GK202497687SQ20112047944
公开日2012年10月24日 申请日期2011年11月16日 优先权日2010年11月16日
发明者克里斯托弗·菲德勒, 布伦丹·墨菲, 彼得·J·贝延达尔, 托德·金, 斯科特·苏厄德, 约翰·W·格恩特 申请人:伯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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